理论教育 艺术美学:揭示艺术活动的审美内涵

艺术美学:揭示艺术活动的审美内涵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艺术与审美,是一个密切相连又内涵相异的两个范畴。艺术是最大的支流;审美是艺术的母体,艺术是审美的核心与集中表现。在艺术活动中,人们以多元的视角,全方位地面对客体世界,力图对客体世界作出审美的认知、阐释和反映,并予以超前的精神性把握与创造。根据艺术的使命,一则人们要以审美的方式对这几个方面的关系予以深刻的认知和阐释,同时还要按照“美的规律”对其进行变革与创新。

艺术美学:揭示艺术活动的审美内涵

艺术与审美,是一个密切相连又内涵相异的两个范畴

如果说,人类的社会活动是一个大系统,审美活动则是一个分支系统。在审美活动这样一个分支系统中,艺术活动又是一个支系统。而在艺术中,又包括了音乐美术戏剧舞蹈、工艺与设计、电影电视文学,以及当代兴起的数字艺术等各种具体艺术门类的活动。

艺术是最大的支流;审美是艺术的母体,艺术是审美的核心与集中表现。社会的许多实践活动均具有审美特性,但未必是艺术。艺术是创造的,因而一些富有美感的自然物象和现实性的产品,如对于自然山水的审视和欣赏、某些自娱性的活动等,可以是审美,但不一定是艺术;艺术是非实用功利性的,因而那些对于生活美、社会美的创造和追求,如商业性包装、居室装饰、人的服饰与美容等,也可以是审美,但不一定是艺术。

人类的审美意识,需要通过艺术活动的实践来充实和丰富,包括艺术中美感形式和精神内涵的显现,均是审美意识的基本构成,艺术活动的运行,更是审美意识渗入的结果;人类的审美理想需要通过艺术活动实践来实现,艺术活动实践更需要审美理想的导航;人类的审美思维需要通过艺术活动的实践进入物化的过程,艺术活动的实践更要以审美思维为其基本动力和主要方式。

由此可见,审美,就是主体对于能够引起人的审美感受的事物及其审美关系的审视、认知和创造,一般指称为审美活动。艺术活动是审美活动的核心。

艺术活动,是人们运用审美的方式,对于客体世界(包括人自身)予以认知、反映和创造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将通过艺术的创造和接受,观照和确认自己的本质力量,并实现主体与客体、认识与情感、直觉与理性、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和谐统一,是使自身的审美意识与理想得到净化和升华的自由自觉的精神性、实践性活动。

在艺术活动中,人们以多元的视角,全方位地面对客体世界,力图对客体世界作出审美的认知、阐释和反映,并予以超前的精神性把握与创造。艺术活动与其他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构成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整体系统,共同推进着人类历史的发展。

艺术活动是人类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在这种活动中,体现了人类强烈的生命意识。当人类处于蒙昧状态的时候,并不存在有意识的审美或艺术活动,其他实践活动也呈现为相当低下的水平,并未生成自由和自觉的意识。而当人类在以生产劳动为主体的社会实践中逐渐萌生自由自觉的意识,并将其实践化作自由的实践时,人类才能够在这种实践中反观和确认自己的本质力量,获得愉悦和欢欣,并逐渐升华为审美意识。自由,从来都是相对的,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只有通过在实践中对必然的掌握,亦即对于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才能够获得自由。同时,人类对必然的认识是一个过程,人们对客观规律的把握如同对真理的认识一样,正是在对真理和客观规律的不断认识中,才逐步地、较多地掌握真理、接近真理,但却不可能穷尽真理,不可能完全自由地掌握客观规律。也就是说,自由的相对性决定了人们自由的实践是有条件的,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提升的过程。作为自由和自觉的意识,是人类从事创造性实践的前提,是人类精神的解放和超越性的体现,也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外溢。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和对世界的推进,都是自由自觉的意识得以实现的结果。如果说,由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与各种条件的限制,人类的自由自觉的意识在物质性的生产实践活动中会受到较多制约的话,那么,由于艺术活动的非功利性和对物质现实世界的超越性,就使艺术活动主体的自由和自觉的意识得以较充分的展现和张扬,使得现实中的人能够在超越物质现实的状态中驰骋想象,按照审美的法则和美的规律创造理想中的境界和精神性现实。(www.daowen.com)

艺术活动所承担的使命是对于客体世界的认知、反映和创造,以及实现人与客体世界各个方面的和谐与统一。在艺术活动中,人们面对的是人与世界的各种关系,应当引起艺术家特别关注的主要是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人与自我这几个方面的关系。根据艺术的使命,一则人们要以审美的方式对这几个方面的关系予以深刻的认知和阐释,同时还要按照“美的规律”对其进行变革与创新。就艺术活动所涵盖的现象的广阔性而言,这是其他任何物质实践活动和精神实践活动都不能相比的。

图1 苏里科夫:《女贵族莫洛佐娃》(俄国,1884—1887)

人与社会的关系,也可视作人与人类的关系,这是所有关系中最根本的关系。马克思说,抽象的个人“实际上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1],从社会存在社会关系的角度分析和认识人的本质,正是最根本的途径。艺术家关注人与社会的关系,就要将人生置于社会与历史的宏观背景及现实生活之中,让一个个鲜活的个体在社会的大舞台上充分显现其生命的存在和意义,透过他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命运起伏,来展示人与社会密切联系以及人对社会的认识、适应、抗争和改造,通过一幕幕人生的悲剧和喜剧,揭示不同社会、历史的运行规律和本质特性,以此来感染和唤醒人们,使人们更多地思索人在历史中、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人的生命的价值和生存的状态,从而转化为改造社会、改变自身命运和改善人们生存条件的精神力量。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在由蒙昧走向文明的历程中首先面对的关系。人类要争取自身的生存权利和条件,就必然要不断调节人与生活环境中的地理、气候、生态、生存条件等各方面的关系,并通过对于各种因素的利用和改善,使人的生存环境更加美好,更加适应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物质的生产活动和科学活动是这方面最突出的表现方式。人类在这种活动中不断显现和确认自身的本质力量,并不断获得愉悦的美感。艺术活动中的主体也应特别关注这种关系,事实上,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就是人与世界的关系,并非完全是指那些非精神性和非社会性的客体事物,而是应将人类生存环境中物质的和精神的、自然的和社会的因素有机地统一起来,使人们能够以审美的方式和手段综合地、多元地、深层地思考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大课题。诸如战争与和平、科技发展与生态平衡、人文精神与地域条件、生存质量与环境保护等等,许多既宏观又微观、既抽象又具体、既令人感奋又使人焦虑的问题,都会为艺术家认真思索并作出审美的回答。

人与他人的关系,是一种更为具体和细化的社会关系。早在人类文明的初始时期,就因生产劳动和生活的需要而构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随着人类历史的进展,人与人的关系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其中,阶级关系、民族关系、群体关系、伦理道德关系、家庭关系等,都是人与人的关系的发展和演变形态。在人类历史上,人与人的关系始终是艺术主体表现和描写的主要对象,只有这种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的人际关系,才能够引起人们最直接的情感变化和审美关注。无数的人间悲欢、爱情纠葛、家庭离合、人生际遇、民间友情在艺术作品中异彩纷呈,令一代代人为之感慨和倾倒。艺术活动是社会活动的组成部分,在本质上就是人与人的关系的重要体现,人们正是借助艺术活动的审美和情感交流的效应,来进行人与人之间的精神对话和沟通,并以此达到人与人的相互了解,以及精神和灵魂的洞悉。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人与人的各种关系才成为艺术家历久不衰的表现主题。在当代社会,人与人关系仍在继续发生着深刻变化,艺术家以此为焦点,可以顺利地切入社会本体的考察,展示色彩缤纷的社会众生相,并深入剖析社会与人的本质,对世人生命意识与价值取向的思考给以启示。

最后,是人与自我的关系,这是一种深层的和特殊的关系。马克思把人视为一种特殊的自然,人在以物质生产为主体的社会实践中,既以客体的自然为对象,同时也以主体自身为对象,人在认知和改造客体世界的同时,也对人自身不断予以认识和改造,使人从生理到心理及意识得到完善和健全。因此,人在社会实践中具有二重性,一方面他是实践的主体,同时又是实践客体。这一特性在艺术活动中表现得尤为突出。由于艺术活动本身就具有很强的个性化和情感化特征,特别是在一些表现性较强的艺术样式中,艺术主体往往将艺术创造或欣赏视作自身情感体验和精神审视的过程,处于这种状态,艺术主体同时也就成为客体与对象,自身的精神意识、人生轨迹、生存状态、灵魂的真切与晦暗、生命的闪光与衰微,均成为主体探寻和拷问的对象与内容。正是在这样的内省和自我剖析中,人们才能做到对自身的认知和改造,由精神的失衡与失谐不断走向新的平衡与和谐,在人格精神、人生价值追求等方面实现更高的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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