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民办高等教育转型成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

中国民办高等教育转型成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相反,社会企业化民办高校,属于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是以社会使命为主的组织,它符合民办高等教育的本质要求。社会企业化民办高校属非营利组织,与公办高校一样提供公共教育。上述两方面情况决定下,举办民办高等教育就应采取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为主导,不应当是其它发展模式。

中国民办高等教育转型成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

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主导发展模式转向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是必然的,多方面的因素决定民办高等教育必须转向这种发展模式。[43]

(一)从民办高等教育的本质来看

教育在传统社会中原本主要是家庭的责任,家庭担负着教育子女的任务,传统社会中的私立教育也主要是培养人,而不是营利。工业社会以来,教育在很大程度上被让渡出来,成为政府(或其它组织)所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由专门的机构——学校来直接担负。不过,从古至今,教育培养人的本质没有改变。

民办高等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虽举办者不同,但也承担着家庭让渡出来的教育责任,与公办高等教育培养人的本质是相同的。

民办高等教育的本质决定了民办高等教育的下述方面。

一是,民办高等教育培养人的本质,决定了民办高等教育是见效慢的活动。这就需要民办高校长期耐心地做细致工作。因此,民办高校就应当主要办成非营利的。如果是营利性高校,并且政府对营利性民办高校缺乏有效监管,往往会造成营利性民办高校举办者片面追逐短期内的经济利益最大化,使民办高等教育本质异化,损害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相反,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则不存在这一问题。

二是,既然是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才,这就要求民办高校努力培养“全人”。社会的需要是非常广泛的,既包括经济方面的需要、政治方面的需要,也包括社会稳定等其它方面的需要;既包括当前的需要,也包括未来的需要;既包括整个社会的需要,也包括个体的需要。尽管在不同的情况下教育可以有不同的重点,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以教育的一种功能和价值,掩盖或排斥教育的其它功能和价值。[44]培养社会所需人才与营利性高校(在政府未有效干预下)往往只强调教育的一方面功能和价值(如就业率)以显示其教育的“成效”是难协调的。因此,民办高等教育应当办成非营利为主导,才利于“全人”的培养。

三是,既然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决定了民办高等教育是一项社会事业,而不是产业,就不应当像办工商企业一样,追逐利润最大化,不能把民办高等教育市场化,否则就不叫“教育”了。

总之,民办高等教育的本质决定了民办高等教育不应当以营利模式,尤其是市场化模式为主导,营利性民办高校往往会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与教育培养人的活动发生冲突。相反,社会企业化民办高校,属于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是以社会使命为主的组织,它符合民办高等教育的本质要求。

(二)从民办高等教育的资金筹集来看

高等教育不同于义务教育和中等教育,需要巨额资金投入。民办高等教育办学经费单纯依靠学杂费,个人承担比重过高,很多学生难以负担。这就需要民办高校办学经费来源实现多元化,降低学生个人承担的费用,而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在资金筹集方面优势明显。

首先,从政府资助而言,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责,政府本身不创造财富,它的财富都是来源于国民税收和国有资产的增值。因而,政府的财富必须用于提供公共服务。社会企业化民办高校属非营利组织,与公办高校一样提供公共教育。所以,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有资格获得政府资助,而营利性民办高校有营利一面,获得政府资助的合法性则比非营利性的低[45]

其次,从社会捐赠而言,捐赠者主要看重的不是经济效益,而是捐赠所带来的社会效益,捐给一个营利组织和捐给一个非营利组织,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显然是不一样的。所以,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获取捐赠的优势比营利性民办高校要大得多。

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下,民办高校具有政府资助与社会捐赠这两个方面的资金来源,而且社会企业化民办高校借鉴了营利组织的运作方式,积极面向市场,主动经营,投资其它实体获取回报,以企业化的运作方式筹集资金,来弥补办学资金的不足。

此外,从生源上来说,社会企业化民办高校是非营利性的,比营利性民办高校更能博得人们的信任,生源也会比营利性民办高校更广,生源广通常使办学资金问题容易解决。

总之,从民办高等教育的资金筹集来看,谋求政府资助和私人捐赠,以及获取市场资源方面,社会企业化民办高校综合优势强于营利性民办高校和其它非营利性民办高校。

(三)从国家对民办高校的要求来看

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无论是《教育法》,还是《高等教育法》都要求举办民办高校的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作为下位法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也没有明确支持民办学校以营利为目的,而是把举办者可以取得合理回报放入奖励条款当中。随后,国家对取得合理回报的规定,手续复杂,程序繁琐。总的说,国家还是希望举办者主要是捐资办学,而不是投资办学。

在此情况下,属于非营利性组织的社会企业化民办高校是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的。

(四)从中国的现实国情来看

中国正处于经济发展方式迫切需要转型的时期,迫切需要把“人口大国”转变为“人力资源强国”。显然,作为专门培养人力资本的高校应当担负主力军的重任。

尽管近些年来大学扩招很快,2012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46],但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在总人口中的比例并不高。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只有8930人。这表明我国高等教育还需要大力发展。

另一方面,目前中国多数人仍然并不富裕。2011年底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4.36亿元,人均仅2.55万元。考虑到财富分配两极分化日益加剧,实际上,多数中国人的存款仍然非常少。相反,目前一名大学生不考虑每年的间接成本,只考虑四万元左右的学杂费、食宿费等直接成本,上大学是多数家庭沉重的负担,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中大学生负担过重成为中国高等教育进一步扩展的巨大瓶颈。(www.daowen.com)

上述两方面情况决定下,举办民办高等教育就应采取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为主导,不应当是其它发展模式。社会企业化民办高校的目标对象直接指向中国庞大的收入不高的群体,特别是农村中下阶层子弟和大量的农民工,同时他们也是中国的弱势群体。社会企业化民办高校要以企业化运作方式,积极主动地利用市场资源,而不像传统非营利组织那样,仅仅主要依赖私人捐赠和政府资助,要使自身具较强筹资能力,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尽可能地解决更多人的高等教育需求问题。

(五)从美国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经验来看

美国私立高等教育一直以来是以非营利发展模式为主导。近几十年来,随着政府资助和私人捐赠的减少,美国私立高等教育的主导发展模式,虽然还是属于非营利发展模式,实际上已经转到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上来了。

美国私立高等教育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具有以下两个突出特征。

第一,私立高校社会企业化。

在私立高等教育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下,举办者致力于把私立高校办成社会企业,它主要包括办学的非营利性和企业化两个层面。

其一,办学的非营利性。美国许多私立大学,包括一些一流大学早期都是由教会基于非经济因素创办的,因而往往能主动坚持办学的非营利性。其后的非营利高校的创办者大都是捐资办学,捐赠者自愿将一些自有资产拿出来用于办学,一旦他们捐赠之后,这笔资产便不属于捐赠者,捐赠者不再拥有资产所有权以及剩余索取权[47]。私立非营利高校一般都设有董事会。董事都是由社会精英兼职的,并不拿工资。这些非常利于维持私立非营利高校的非营利性。不过,美国私立非营利高校的非营利性,还在于良好的社会问责制度和评估制度,建立了多道防线共同确保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即政府的监督、独立的第三方评估、非营利组织的同行互律、媒体与公众的监督与评估等,这些共同保证非营利组织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48]再有,为了鼓励私立非营利性高校发展,政府对营利性私立高校征收高达40%左右的所得税[49];非营利的则免税。

其二,办学的企业化。私立高等教育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中的“企业化”并非私立高校发生质变,完全变成营利至上的企业,而是指私立高校越来越具有企业的一些特性,主要表现:①进一步重视提高效率。1976年秋季至1992年秋季,美国私立非营利高校注册学生由231.43万人增长到287.25万人,增长了24.12%;然而同期支出方面,四年制私立非营利高校支出中,用于教学支出的由37.3%下降到32.8%,附属企业运作与维持支出由11.2%下降到8.5%,图书支出由3.9%下降到2.9%,研究支出由5.0%下降到4.4%;而同期管理成本略有上升,由20.4%上升到20.7%,学生服务支出由7.4%上升到8.7%,公共服务由2.4%上升到3.5%。前四项共计下降8.8%,后三项共计上升2.7%,七项总计下降6.1%。这些反映私立非营利高校办学效率进一步提高。②办学资金来源多元化。目前美国私立高校办学资金来源实现了多元化,既有来自政府方面,也有来自非政府方面。政府方面包括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非政府方面包括学杂费、投资收入、私人赠予与合同收入、教育活动收入、附属企业收入、医院收入以及其它收入。③学杂费越来越高。以2006-07年不变美元价格计算,1976-77年度,私立学位授予机构平均学杂费13586美元,其中,四年制的平均13832美元,两年制的平均10333美元,到2007-08年度,分别增长到28846美元、29307美元、20936美元,分别增长了112.32%、111.88%、102.61%。学杂费日益增长表明受教育者越来越需要按市场交换原则换取高等教育服务。[50]奖学金减少。以 2008-09年的不变美元价格计算,从1998-99年度到2008-09年度私立非营利学位授予机构支出中,学生净奖学金由122256.5万美元减少到75785.2万美元,由占总支出的1.62%减少到0.54%,生均奖学金由640美元减少到246美元。[51]

不过,应当注意的是,办学的非营利性和办学的企业化在私立高等教育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这一整体中是密不可分的。

第二,政府进行有效干预。

由前面第五章已知,美国政府对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进行有效干预,主要通过对私立高校的资助与监管来进行,两项制度结合,较好地干预了美国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

美国私立高等教育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对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了积极效应。

第一,实现了美国处于精英高等教育位置的私立非营利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

自哈佛建校以来,美国私立高等教育都在非营利发展模式下运行。二战后,美国开启了公立高等教育大众化步伐。[52]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便相对受到挤压,使得美国私立高等教育开始转向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但二战后,美国进入了较长时间的繁荣阶段,从1947-969年,除了少数年份,政府财政都是盈余。因而即使在公立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政府也有实力加大对私立高等教育的资助。然而,到1970年,政府出现83亿美元的赤字,整个70年代除1973年盈余,其余都是赤字。80年代,财政赤字进一步攀升。90年代前期,政府赤字仍然居高不下,1992年开始减少,1998年还出现1973年以来的805亿美元财政盈余。好景不长,2002年又出现赤字3068亿美元,此后虽偶有缓解,但2008年后赤字又不断升级,2009年更是首次破万亿,2011年赤字已接近1.3万亿美元。[53]另外,截止到2014年4月21日下午5时,美国政府债务超过17.54万亿美元,相当于每个美国人55184美元,每个家庭151611美元。财政危机使私立非营利高校收入中来自政府的收入比例开始减少。1980-81年度,私立非营利高校总收入中,联邦政府投入占19.0%,2009-10年度降至13.58%,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投入则徘徊不前,为1.30%左右。在政府资助份额逐渐减少的同时,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则日趋成熟。时至今日,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仍然是美国私立高等教育的主导发展模式。

正是在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下,美国处于精英高等教育位置的私立非营利高等教育实现了持续发展,它体现在两个方面:①从四年制私立非营利高校发展状况来看,美国私立高等教育自产生以来,一方面,不断有私立非营利高校倒闭;另一方面,不断又有新的私立非营利高校产生,总体而言是在发展。1976-77年度,私立学位授予机构1591所,其中私立非营利的1536所,占私立总数的96.54%,私立非营利高校处于主导地位。私立非营利学位授予机构中,四年制占87.76%,两年制的占12.24%。到2011-12年度,私立非营利学位授予机构增长到1653所,比1976-77年度增长了7.62%,占私立总数则减少到54.07%,但仍然占私立的多数。四年制私立非营利的1553所,比1976-77年度增长了15.21%,不过,两年制的减少到100所,仅占私立总数的3.27%。②从高校授予的博士学位来看,1969-70年度,私立非营利高校授予的博士学位占总数的43.31%,到2010-11年度,私立非营利高校授予的博士学位占总数的比例增长到48.15%,而营利性高校授予的博士学位仅占总数的3.28%。[54]

第二,基本维持了美国私立非营利高等教育的公益性。

虽然美国私立高等教育不是政府举办,但处于精英高等教育位置的私立非营利高等教育,一直以来注重维持其公益性。美国最早的许多私立大学从一开始就享有公共资助,[55]政府通过资助的形式维持其公益性。

在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下,美国私立非营利高等教育也继续维持公益性,这充分反映在其成本分担中,学杂费一直以来并非唯一的经费来源。二战到1970年代末,美国私立非营利高校学杂费收入一直都没有超过20%,1980年代到2007年逐步增长,但也都在40%以下。

1980年代以来,私立非营利高校的学杂费不断增长的同时,对学生的资助也在加大。①私立非营利高校对学生资助额更高。1992-93年度,私立非营利学位授予机构全日制本科生获得的平均奖学金6030美元,其中四年制博士学位授予机构的6810美元、其它四年制的5370美元,非四年制的4860美元,分别是公立的2.51倍、2.51倍、2.22倍、2.47倍。到2007-08年度,私立非营利学位授予机构全日制本科生获得的平均奖学金比1992年增长了一倍,增长到12070美元,其中四年制博士学位授予机构的12870美元,其它四年制的11490美元,非四年制的5720美元,分别是公立的2.26倍、2.03倍、2.14倍、1.60倍。②私立非营利高校对学生资助面更宽。2000-01年度,私立非营利学位授予机构全日制攻读首个学位的注册本科生82.6%获得了资助,高于公立高校17.2%,其中68.1%获得大学奖学金,高于公立高校45.4%,57.7%的学生获得贷款,高于公立高校20%。到2008-09年度,私立非营利学位授予机构全日制攻读首个学位的注册本科生87.2%获得了资助,比2000年增长了4.6%,高于公立高校13.9%,其中获得大学奖学金的比例增长了8.5%,达到76.6%,高于公立高校50.1%,60.6%的学生获得贷款,高于公立高校24.3%。

此外,私立高校还可获得更多的贷款;私立高校收取学杂费和对学生的补助是采用与家庭收入相结合的办法。[56]这也较大程度提高了中下阶层对精英高等教育的可及性。

综上所述,从美国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经验来看,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主导发展模式也应当转向社会企业化发展模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