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以后,美国在发展精英高等教育的同时,大力推行大众高等教育政策,高等教育获得迅速发展。
早在1944年,美国国会为了补偿战争期间参军服役人员所做的贡献,减少战后可能出现的失业率,于1944年5月通过了著名的“军人权利法案”(G,I,Bill of Right)。该法案规定,为战时所有在军队服役90天以上的人员提供1年、最多不超过4年的教育和训练。在此法案的激励下,自1945—1946年进入高校的退伍军人总共达223.2万人。“军人权利法案”的实施不仅使大量由于战争而失学的青年受到高等教育,也为战后美国培养了成千上万的各种专门人才,促进了高等教育的发展,直到现在仍有许多院校从该法案中间接获益。这不仅促进了公立大学的发展,客观上也促进了私立院校的建立及发展。从1940—1950年,私立大学的学生数从70万人上升到130万人,而同期州立大学的学生从80万人上升到135万人,私立大学比州立大学发展得更快。
联邦政府自1944年的“军人权利法案”以后却迟迟没有出台任何重大的资助高教的法规。到1957年前苏联的第一颗人造卫星发射上天极大地震惊了美国朝野后,美国国会才迅速行动起来。1958年通过了影响深远的《国防教育法》。《国防教育法》成为战后美国高等教育领域中最重要的立法之一。此后,美国国会在1960年代又通过了一些教育法案,大力促进高等教育的优先发展。这些法案有:1963年通过的《高等教育设施法》,由联邦政府向高等学校提供建设、改建和改善各种教育设施的大笔资金,其目标是促进美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使年轻一代有广泛的机会充分发展个人的才能,从而保证美国在国际竞争中的有利地位。1964年通过的《经济机会法》,1965年的《高等教育法》以及1968年《国防教育法修正案》等。《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联邦政府要向公立和私立高等学校提供定期的全面资助。美国国会分别于1968年、1972年、1976年、1980年和1987年通过对1965年高等教育法的延长和修正案,继续扩大对高等学校提供资助的范围和规模。此外,美国国会于1946年通过《富布赖特法案》(于1961年修订,改称《双边教育和文化交流法》),1966年又通过《国际教育法》。这些法律都旨在促进教师、研究人员、学生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使美国的高等教育日益国际化,吸引优秀人才接受高等教育,吸收世界先进科技和文化知识。
应当说,1965年的《高等教育法》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部在高等教育方面最系统、高完整的立法,它第一次明确规定,联邦政府要向公私立高校提供长期的资助。[43]它表明国家对高等教育采取了直接干预的方式。正如哈佛大学校长帕西所言,该法是联邦政府问心无愧地直接关心高等教育而制定的第一个法令。它的实施改变了美国教育界对联邦干预的消极甚至反对态度。帕西曾经生动地描述这一改变,在美国高等教育界,以前唯恐联邦政府的经费渗入使高等教育受到控制的想法丧失殆尽,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一种新的更大的忧虑取而代之,这种忧虑不是担心大学的行动自由受到联邦政府的干涉,而是担心政府的援助不能与通货膨胀速度相匹敌。该法颁布以后,联邦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资助大幅度增加,60年代中期,联邦政府拨款在大学财政收入中比例已达22.4%。[44]
70年代中期以后,美国出现了战后最严重的经济危机,加之80年代美国国内政治气候发生了重大转变,美国高等教育也出现了许多重大变化。
总之,在此阶段,尽管美国公立高等教育迅速发展普及化,私立高等教育整体而言也继续得到发展。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第一,从机构数来看。1949年,美国共有学位授予机构1851所,其中私立的1210所,占总数的65.37%。学位授予机构中四年制的1327所,私立983所,占74.07%;两年制的524所,私立227所,占43.32%。到了2012年,美国共有学位授予机构4706所[45],比1949年增长了154.24%,其中私立的3057所,占总数的64.96%,比1949年增长了152.64%;学位授予机构中四年制的2968所,私立2286所,占77.02%,比1949年增长了132.55%;两年制的1738所,私立771所,占44.36%,比1949年增长了239.65%。(www.daowen.com)
第二,从授予的学位来看。1969-70学年,私立高校授予的副学士学位35057个,是公立的20.51%,授予的学士学位272766个,是公立的52.50%,授予的硕士学位73746个,是公立的54.81%,授予的博士学位10683个,是公立的55.69%。到了2010-11学年,私立高校授予的副学士学位增长到245539个,比1969-70学年增长了6.0倍,是公立的35.23%;授予的学士学位增长到627616个,比1969-70学年增长了1.30倍,是公立的57.67%,授予的硕士学位增长到391385个,比1969-70学年增长了3.24倍,是公立的4.31倍,授予的博士学位增长到81827个,比1969-70学年增长了6.66倍,是公立的99.86%。可见,私立高校授予的学位都有较快增长,尤其是高端层次。
第三,从招生数来看。1966-67学年,私立学位授予机构中,秋季招生数为172.2万人,占公私立总数的28.62%。到2010-11学年,私立学位授予机构共招生804.96万人,比1966-67学年增长了3.67倍,不过,所占公私立总数的比重为28.17%,基本与过去持平。
第四,从学生总数来看。1940年,全美大学生149.4万人,其中私立69.8万人,占46.72%。[46]2010年,全美大学生21016126人(包括四年制的12906305人,两年制的7521406人)。其中,私立高校学生5873317人(包括四年制的5197108人,两年制的462837),比1940年的私立高校学生数增长了7.41倍,占2010年全美大学生总数的27.95%。[47]
然而,在此阶段的70年代以来,美国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开始发生一些变化,即除了传统的非营利发展模式之外,出现了营利发展模式。不过,总体而言,尽管美国私立高等教育中的营利性高等教育已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其截止到2012年在美国私立高等教育中并不占有主导地位。
综上所述,尽管二战以来美国私立高校学生比重在下降,二战以前80%的大学生就读于私立大学,1974年后差不多只有20%了,[48]尽管如此,美国私立高等教育仍占举足轻重的位置,并且从目前情况看,这种态势仍将会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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