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权力核心及发展模式转型研究

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权力核心及发展模式转型研究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举办者处于民办高校权力的核心位置,这既是中国民办高校最明显的不同于西方非营利私立高校的特征之一,也是不同于我国公办高校的最大差别之一。但是在似乎完善的分权制度和制衡机制下,并没有影响举办者仍处于民办高校权力的核心位置。其次,财权也由举办者控制。通常,举办者处于权力“金字塔”的顶端,紧接着的是举办者的家族成员帮助管理整个民办高校。民办高校采取这种管理方式,与中国民营企业相类似。

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权力核心及发展模式转型研究

举办者是民办高校的创办者,是民办高校的关键因素,也是市场化发展模式的基本要素。举办者处于民办高校权力的核心位置,这既是中国民办高校最明显的不同于西方非营利私立高校的特征之一,也是不同于我国公办高校的最大差别之一。

截止到2013年,A省民办高校都成立了董事会,由举办者任董事长,都聘有校长或曾聘有过校长,教育主管部门向各大民办高校都派出了督导专员兼党委书记,形成举办者、校长和督导专员(兼党委书记)的所谓“三驾马车”领导管理体制。但是在似乎完善的分权制度和制衡机制下,并没有影响举办者仍处于民办高校权力的核心位置。

举办者、校长和督导专员之间的职责分工是:举办者负责办学经费的筹集,并不负责日常事务,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党委书记兼督导专员依法监督、引导学校的办学方向和办学质量事务。尽管法律规定得非常完美,但现实中是另外一番景象。

首先,在人员聘用方面,按法律规定,不是举办者的权利,这是校长的权利,但是目前一些民办高校由举办者说了算,校长无权过问。(www.daowen.com)

WZW教授告诉笔者:“现在呢,别说干部任命,就说一个办事员,一个清洁员扫地,都要经过董事长(举办者)来批。”

其次,财权也由举办者控制。SZL教授告诉笔者,他任DY学院校长期间,要求提高教师待遇,校长办公会通过了,董事会也通过了,但是举办者就是不批。由于民办高校的校长既没有人事权,也没有财权,与公办高校大相径庭,所以很多民办高校校长都不愿意干,最终离开民办高校,出现校长频繁更换或者长期空缺现象。民办高校校长都无权,更勿论其他教职工了,大家都自认在民办高校是“打工的”,包括民办高校的校长、副校长等校领导。

与举办者处于权力的核心位置密切联系的是,民办高校大都采用家族式管理。通常,举办者处于权力“金字塔”的顶端,紧接着的是举办者的家族成员帮助管理整个民办高校。比如,A省DY学院董事长的妻子任管财务的副院长,他的弟弟任管人事的副院长,他的姑妈任管后勤的副院长,他的舅舅任图书馆馆长,等等,学校的核心职位都由举办者的家庭成员掌控。民办高校采取这种管理方式,与中国民营企业相类似。[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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