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计划生育政策与管理-银川市金凤区志

计划生育政策与管理-银川市金凤区志

时间:2023-08-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出台《金凤区有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及考核办法》,把计生工作置于政府管理与基层监督之中。年底,金凤区荣获“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称号。2009 年,金凤区政府改革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机制,推行党政、计生、部门三线考核,狠抓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管理工作,加强与统计分析,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为98.44%。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健全完善打击“两非”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政策与管理-银川市金凤区志

2002 年初,芦草洼吊庄移民生育观念落后,“多子多福”等陈旧思想依然存在,郊区加大移民吊庄地区的计划生育管理力度,三级干部深入村队农户家中做思想宣传工作,教育吊庄移民转变生育观念。在兴源乡、兴泾镇、镇北堡镇开展永久性的绝育和引产,转变泾源县移民要生三胎的思想,帮助“一乡二镇”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各种制度和账、卡、册,对计生干部进行强化培训和业务指导,对有生育能力的青壮年妇女进行培训教育,宣传计划生育,采取各种节育措施杜绝生三胎。

2003 年,金凤区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启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证,代替了一孩生育证,二、三孩使用再生育证。制订《金凤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抗击非典时期,发挥计生信息网络优势,搞好疫情监控,被国家人口计生委评为“全国计生系统防治非典疫情先进集体”。

2004 年,计生工作规范计划生育业务管理育龄妇女建立“五证一卡”(婚育证、身份证、暂住证、三查证、生殖保健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登记卡),规范计生管理账、卡、册13 种。金凤区计生工作重心下移,领导带头包镇、包村、包重点户,强化政府行为,突出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配备专职信息员306 名,利用“五小阵地”(小广播、小黑板、小墙报、小标语、小讲座)和人口学校、婚育学校,宣传“提高人口素质,控制人口数量”的优生优育基本国策。6 月,在丰登镇启动“关爱女孩行动”行动仪式。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实行“阳光工程,规范执法,优质服务”三项活动,在金凤区政务大厅设立计生“一站式办公”,严格依法收费,增强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出台《金凤区有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及考核办法》,把计生工作置于政府管理与基层监督之中。年底,金凤区荣获“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称号。在金凤区政府网站,率先建立计划生育局网站,设置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协会工作、健康知识等网页,面向社会公众宣传金凤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政策。

2005 年,在良田镇,启动孕产妇保健和住院分娩救助项目,134 名产妇和252 名孕妇享受到无偿救助政策,减免住院费26800 元,产前产后访视费12900 元,这一举措落实到位,使得当地住院分娩率由2002 年的9.25%提高到81.1%。同年,计划生育管理统一使用《村(居)计划生育专干工作手册》。

2006 年,金凤区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良田镇,金凤区专门制定《金凤区对良田镇移民地区计划生育户给予优先扶持的实施意见》,出台《良田镇遏制吊庄地区已婚育龄妇女早婚行为的实施意见》,有针对性地狠抓计划生育。对面上的计生工作贯彻落实《金凤区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实施方案》《金凤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强化区、镇(街道)村(居)三级服务网络阵地的建设,建全以区站为龙头,镇(街道)为纽带,村室为前哨的服务体系。区站、镇、街道计生站全部联网。实现统计报表录入、上报、审核工作的计算机处理。开展创建镇街“三无”“一无”活动(“三无”指无早婚早育、无间隔不够生育、无超生,“一无”指吊庄地区无超生)。加大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计生系统34 名执法人员均通过自治区法制办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依法清理征收社会抚养费9.18 万元,征收率68.5%。

2007 年,制订《金凤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金凤区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指导规范计生工作。重点开展“三无”镇(街道)创建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试点工作等。建立计生局域网,实现各镇、街道计生站(办)计算机互联,提高统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计划生育统计误差率控制在4.5%以内。开展计生系统行风评议活动,金凤区人口和计生局被评为自治区行风评议先进集体。启动全国“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试点工作,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关爱女孩“八优先八优惠”政策,帮助女孩户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保健等方面困难,对持有金凤区关爱女孩优惠服务证的443 户女孩户家庭实行优惠政策,共投人扶持资金90.61 万元,营造良好的“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社会氛围。当年,金凤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4.8∶100,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2008 年,金凤区党委、政府先后出台《金凤区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金凤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金凤区移民地区计划生育综合整治方案》《金凤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实施方案》等10 多个指导性文件,完善了金凤区人口计生服务网络,实现镇(街)计生信息互联,形成区、镇(街)、村(居)、村民小组(小区)四级计生管理服务网办络体系。将村(居)计生干部及信息员工资,计划生育工免费技术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制定《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以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制度,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对再生育审批程序及审批情况实行三级公示。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公约,制作计生维权救助卡、扶贫帮困爱人心卡、优质服务需求卡等,与1700 名重点对象签订村民自治协议书,金凤区实行村(居)民自治的村(居)达95%。成立整治“两非”联合执法小组,建立完善出生婴儿性别监测报告、举报奖励制度,对辖区有B 超机设备的医疗机构进行登记造册、制作警示牌,不定期抽查各医疗机构B 超管理情况,有效抑制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

2009 年,金凤区政府改革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机制,推行党政、计生、部门三线考核,狠抓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管理工作,加强与统计分析,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为98.44%。建立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办理时限,以服务促管理。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健全完善打击“两非”工作制度。

2010 年,按照《金凤区建立新婚登记、出生实名登记、人口信息资源交换和共享机制的实施方案》,制定《金凤区人口管理信息交换工作制度》,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出生人口信息交换基本做到每月1 次,镇街、村居对出生人口信息进行动态核查,如实上报。与辖区各大助产医院核对出生人口4697 人,与辖区公安派出所核对新生儿入户1171 人,与民政部门核对新婚登记1044 对。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和文明执法专项治理,全面公开公示计生政策、办事程序、各项纪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举报电话、服务电话等,全年办理再生育审批287 人。(www.daowen.com)

2011 年,金凤区细化《金凤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评细则》,实施《金凤区婚育文明四级联创工作方案》,完善《金凤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金凤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金凤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分工及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在良田镇移民地区实行避孕节育奖励机制和新农保补助机制,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妇女采取永久性结扎的,在享受自治区、银川市政策之外再予以补助2000 元。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员人口信息化工作的通知》,组织镇(街道)、村(居)人员全面核查、补录、纠错。全员人口信息录入覆盖率达到了99.22%,完整率达97.56%,身份证准确率97.77%;育龄妇女信息录入率达到100%,准确率98.68%。

2012 年,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实行月汇报、季督查工作机制,召开计生工作表彰会议,出台关于幸福家庭创建、少生快富帮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相关文件。下发《金凤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整治领导小组,组织集中执法排査,联合开展出生人口性别专项治理工作。多种形式公布人口计生举报电话,落实孕情消失监督报告制度,制定帮扶计划和部门帮扶职责,与金凤区16 个责任部门签订帮扶协议,部门落实帮扶资金13.6 万元。为彭阳县搬迁到金凤区良田镇和顺新村10 户移民“少生快富”项目,户赠送价值共6 万余元42 英寸彩色电视机。为14 户搬迁移民发放扶贫资金7 万元。

2013 年,制定金凤区《关于全面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意见》,优先落实发放2013—2014 年独生子女保健费483.655 万元,计划生育家庭居民医疗保险补贴56.8 万元,“三项制度”奖扶资金54.64 万元。

2014 年,组织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积极推行首接责任制、一次告知和限时办结制。规范简化办理各种证件、审批程序,严格再生育审批、独生子女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等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公开办事程序和办证服务事项,建立公民再生育审批公开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全年审批再生育703 例,其中单独二孩75 例。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流程,社会抚养费费征收实行集体研究,严把执行自由载量基准,责任倒查,落实好收支两条线规定。行政处罚查处率、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100%。2014 年安排治理经费100 万元。

2015 年,认真落实“两项政策”(2014 年9 月取消生育间隔期、夫妇一方有子女可单独生育二孩),深化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简化证件办理审批程序,实行全程代办制。财政专项投入100 万元,持续开展政策外生育综合整治,严格执行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及时查处政策外生育人员,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切实提高综合治理水平。当年办理独生子女证1064 本,审核审批再生育人员699 名(其中单独二孩202 名),再生育审批合格率100%,行政处罚查处率、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立案率100%,征收社会抚养费25.2 万元。

2016 年,推进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和政务公开,继续深化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简化证件办理审批程序,将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公开。及时调整社会抚养费征收领导小组,依法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标准,遏制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

2017 年,全面落实两孩政策,优化生育登记服务流程,开展生育服务登记网上办理,明确生育登记程序、内容、方式和需要提供的材料、信息等,让群众通过网上咨询和申请可实现在家或手机上即可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大幅提高网上办理比例,助推群众业务办理“最多跑一次”落实。当年金凤区办理生育登记2382 人,补录生育信息7207 条,三孩审批49 人;审核晋升、先进人员578 人,审核先进单位35 个。

2018 年,以“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为突破口,优化“政务云”服务平台,推动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实现“一站式服务”。行政审批“马上就办”成为现实,缩短事项办理时限,26 项行政权力事项可即时办结,“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实现。金凤区网上办理生育登记7252 人。组织召开社会办医和民营医疗机构法人例会3 次,年度校验124 家、现场审核可行性报告等201项申请。处罚34 家医疗机构,处罚金额3.40 万元,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和执业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