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雕是在木料上进行的雕刻,常用的原料有硬木(紫檀、花梨、楠木等)、龙眼木、黄杨木、樟木、柏木等。常用的雕刻技法有线刻(阴刻)、浮雕、透雕、圆雕或几种技法并用。
1.建筑装饰木雕
我国古代建筑大多采用木结构,木雕工艺自然成为建筑装饰的重要手段。在古代的宫殿、寺庙、园林及大户人家的宅第等各类建筑上,木雕既是一种精美悦目的装饰,也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有很高的艺术欣赏价值,又具有不可或缺的实用价值,例如,安徽黟县卢村志诚堂的木雕楼,从厅堂顶部的梁枋、撑拱,到楼层的栏板、裙板、雀替、挂落以及扇门、窗棂隔扇等,几乎全部由精雕细镂的构件组成。在这里,木雕既是一种装饰,也几乎就是建筑物的整体,审美、实用与工艺技巧达到了高度的和谐统一。走进厅堂,举目四顾,上下左右皆木雕,精雕细刻浑然一体,使人融入一个美妙的木雕世界之中。
整幢建筑物内全部木雕图案的总体设计,要求构思严谨,前后呼应,大小适配,总体和谐。总体设计与各构件的单个造型或画面设计之间的协调统筹,是建筑装饰木雕成功的基础。每个构件的木雕题材,不但要与所处的环境(房间的功能)相适应,而且要与建筑物的总体格调和谐一致。
建筑装饰木雕的题材十分广泛,常见有山水、人物、植物、动物、各种纹饰图案与吉祥图案等。一些古民居中的木雕图案题材,大多来源于民间流传的历史典故和传统故事以及体现了儒家礼教、道家风骨、佛家教义的有关内容,突出反映了房屋主人企盼吉祥如意、家业兴旺的美好愿望和当地的民俗文化。这些题材在装饰木雕图案中的表现方式,有的是直观的场景,有的是取某种动植物的谐音;有的粗犷,有的细腻;有的简约,有的缜密。
每个木雕构件依其所处位置、所具有的功能及其材质厚薄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装饰题材和雕刻技法。例如,位于建筑物上部的梁枋、斗拱、撑木、挑头、雀替等构件上的木雕题材,大多采用祥瑞动物(如龙凤、麒麟、狮子等)、灵芝、如意等吉祥图案,个别面积较大的构件上亦可采用人物故事题材;其中,梁枋等处适于采用浮雕等雕刻技法,而雀替、斜撑等处则可采用圆雕或半圆雕等技法位于建筑物下部的门窗木雕题材和雕刻技法富于变化,其中窗扇及门扇的眉板、胸板等处大多采用花卉纹饰(如梅纹、莲花纹等)或其他纹饰图案(如回字纹、冰裂纹等),且多采用镂空雕(透雕)手法;而门扇的腰板、裙板及窗栏板等处,则大多采用具有吉祥寓意的图案或以历史神话、戏曲故事、风景风俗等为内容的木雕题材,由于这些地方的木板较薄,故大多采用浮雕手法;位于梁枋与立柱之间的挂落(亦称“挂络”)以及楼上护栏的栏板等构件,大多采用花卉纹饰或其他纹饰图案(如回字纹、圻字纹等),且通常采用透雕形式。
建筑装饰木雕既可远观又可近赏。窗栏板和门扇裙板等处的木雕,因为离观者的距离较近,一般纹饰图案比较细腻,雕工也比较精细,以适于近观欣赏。(www.daowen.com)
2.家具装饰木雕
木制家具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随着木制家具的发展,木雕工艺在家具装饰中的应用日益广泛,家具装饰木雕的艺术水平也不断提高。至明代中晚期,硬木家具的流行以及对高档家具需求的扩大,进一步促进了家具装饰木雕艺术的发展。从明代中期起,民居建筑形成了厅堂、书斋与卧室三种功能不同的系统,家具的制作也出现了与建筑相适应的多种类型—桌案类、凳椅类、床榻类、柜架类、小器件与陈设用品等。不同类型的家具具有不同的造型特点和装饰要求,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家具装饰木雕的多样性。
家具装饰木雕选用的木材大多是比较名贵的硬木,这些木材质地坚韧、纹理细密,利于雕刻,便于造型。家具选材受室内环境和木材来源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例如,清代顺治、康熙年间,房屋采用直棂门窗,然后糊纸,室内光线较暗,故此期间的硬木家具用料首选色调明快的黄花梨或花梨木,其次是紫檀、铁梨、乌木、鸡翅木等。至雍正、乾隆时期,房屋的窗户由糊纸改为安装玻璃,室内光条件明显改善,且黄花梨木的来源已近枯竭,所以此期间的硬木家具用料改以紫檀为首选。在嘉庆、道光(1796-1850)以后,由于优质硬木的资源更加短缺,紫檀木也已极其稀少而难觅,故晚清的硬木家具多改用酸枝木为主。至民国时期,硬木家具用料则大多以酸枝木、柚木等为主了。
装饰木雕一般点缀于家具的显要位置(如牙板、背板、构件端部等处),起到画龙点睛作用,而非面面俱到。雕刻的题材极为广泛,常见有卷草、灵芝、莲纹、云纹、龙纹、螭纹、花鸟、走兽、山水、人物以及吉祥文字图案、几何图案、自然物象图案和宗教图案等。明清家具的边抹(大边、抹头)、枨子、腿足等部位,还常以“线脚”作为装饰。线脚的形式有几十种,其形状都是介于方(含长方)和圆(含椭圆)之间的变形。利用线脚的凹凸及其对光的反射效果,可增强家具形体空间的层次感,使家具的造型更加充实丰满,更具有艺术情趣。
家具装饰木雕常用的雕刻技法有阴刻、浮雕、透雕、圆雕或几种技法的结合。其中,浮雕在家具装饰中最为常见,适合于表现比较复杂的图案(如山水风景、楼台殿阁、人物活动等),广泛应用于椅背、柜门以及桌案类家具的挡板等诸多场合。根据雕刻案的深浅不同,可将家具上的浮雕分为深浮雕、中浮雕、浅浮雕及薄肉雕,其中薄肉雕是浮雕中最薄、最浅的浮雕。传统浮雕运用散点透视和三远法构图,而不同于西洋美术中的焦点透视原理。家具上的浮雕工艺要求极高,浮雕图案的最高处应与木表面相平,不能有“塌面”的现象。
透雕(镂空雕)可使家具呈现出通透、灵秀、华美的特色,是家具装饰木雕的常用技法之一。透雕还可以与不同的雕刻技法相结合,形成多层次的镂空雕刻,具有更强的表现力。从正反两面施以透雕的“透空双面雕”,可以形成较丰富的层次,具有很强的工艺观赏性,多见于家具的牙板、围栏、环板、屏心、花板等处。
圆雕一般指不带背景、具有三维空间关系、适合从多角度观赏的雕刻。虽然古代并无“圆雕”这一术语,但是古代家具的端头、柱头、腿足、底座等,多雕刻成三维立体的人物、动物、植物等形象,可以作为圆雕来看待。此外,还有一种半圆雕技法,其特点是以圆雕技法表现作品中的主要形象,以浮雕、阴刻等技法表现其他次要形象并作为衬底,也有的以未加工的材料作衬底。这种半圆雕技法常用来表现既有人物(动物)又有背景的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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