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礼的起家官职,墓志中载“起家兵部常选”。《研究》中对此理解就是由“兵部主持的武选考试,为武选中的常科,考试内容包括平射和武举两科。墓志出现的‘兵部常选’其实并非志主陈守礼的释褐官,而是指他参加并通过了兵部主持的武选考试,获得了入仕的基本条件”;《考释》则认为,起家“常选”的用法在墓志中较为罕见,守礼“兵部常选”的身份存疑。
其实,墓志中所说的“起家兵部常选”并非指守礼通过了平射和武举两科考试。从刘琴丽先生搜集的唐代武举及第者的事例来看,若某人出身于此,墓志中一般都会明确写有“武举”字样[23],而且也不会在其前冠以“起家”二字。黄正建先生指出,“起家”二字之后所承接的多是“出身”,诸如《旧唐书》《通典》和墓志中所载的明经、进士、斋郎、挽郎、国子学生、两馆生、医学生、三卫等[24]。可是,《旧唐书》或《通典》中并未将“常选”列为“出身”,这就需要我们对“常选”的含义进行分析。
“常选”的“常”是指经常,“选”是指铨选。唐初“士不求禄,官不充员。有司移符州县,课人赴调,远方或赐衣续食,犹辞不行。至则授用,无所黜退”[25]。其后选人渐众,到显庆二年(657),刘祥道上言“今之选司取士,伤多且滥:每年入流数过一千四百,伤多也;杂色入流,不加铨简,是伤滥也……计应须数外,其余两倍”[26],故每年“常选放还者,仍停六七千人”[27]。这六、七千人为求官职,就不得不年年赴吏部参加铨选,是为“常选”。可见,这是由选人与官阙的矛盾造成的。至武后时,这种矛盾更为突出,“垂拱以后,每岁常至五万……是以选人冗冗,甚于羊群,吏部喧喧,多于蚁聚”[28]。玄宗即位后,虽使矛盾有所缓和,但仍是选人远多于官阙,不得以在开元十八年,裴光庭“始作循资格,而贤愚一概,必与格合,乃得铨授,限年蹑级,不得逾越”[29],这使选人待阙变得有据可循,“常选”也就被制度化了。吏部如此,兵部也与之相似。开元时,参加兵部铨选的仅三卫、监门直长就有三万九千四百余人,亲事、帐内亦有万人[30]。《唐六典》兵部员外郎条提道:“凡酬功者,见任、前资、常选为上资。”[31]可见,“常选”也存在于兵部。
至此可以看出,“常选”不同于“出身”,常选人多次赴铨选,在资历上要高于初得出身人,但是“常选”也不是官职,它是介于“出身”和“职事官”之间的一种中间状态。故而墓志在叙述某人仕宦经历时,如果其有“常选”经历,那么标准的写法主要有三种:
第一,起家+出身+常选。如:宁思真“起家任右卫翊二府翊卫、吏部常选”[32]。(www.daowen.com)
第二,出身+常选。这种写法比较常见,略举几例:杨昇“父武越,右卫翊卫护军、天官常选”[33];任爱“嗣子怀眘、怀嗣,并前翊卫兵部常选”[34];路玄“父基,皇朝文林郎、吏部常选”[35]。
第三,“常选”经历直接写出。如:张叔子“祖雅,吏部常选”[36];胡者“父璧,兵部常选”[37];任令第三子黄“兵部常选”[38]。
至于守礼墓志中的“起家兵部常选”,则是一种非标准化写法。它省去了“常选”前的“出身”项,是第一种写法的简化。类似的还有,邢超俗“昭武校尉、兵部常选、上柱国”[39],这种写法将职事官“昭武校尉”置于“兵部常选”之前,造成了前后颠倒,显然也是一种非标准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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