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曾撰写过一篇名为《唐代宦官梁守谦家族世系考》的文章,考证了梁守谦家族六代世系的情况[13]。由于这方墓志当时尚未公开刊布,也许还没有出土,自然也就无法预知其竟然有如此重要的内容。志文曰:“先舅讳守谦,时为右神策军护军中尉,常加礼敬,雅器重之。”说明墓主是梁守谦的儿媳妇。据笔者上面提到那篇文章的考证,梁守谦共有五个养子,由于这方墓志没有记载墓主丈夫的名字,所以不知其到底是何人之妻,需要稍加考证。
梁守谦第五子梁承政的墓志已经刊布,其志文曰:“先太夫人韩氏,妻夫人孟氏。有子三人,孟曰全裕,仲曰全禧,季曰全禓。咸通十一年七月廿四日,在秩薨于公馆。”[14]而墓主姓刘,与梁承政夫人孟氏显然不是一人,且梁承政三子的名字也与墓主所收养的三子不同,因此可以将梁承政排除在墓主丈夫之外。
另据《大唐故开府国公梁公墓志铭》记载,梁守谦其余诸子的情况是:“令子五人:长曰承敏,任朝散大夫、掖庭局令,赐绯鱼袋;次曰承度,任朝议大夫、宫闱局令,赐绯鱼袋,充沂海监军;仲曰承乂,任朝议郎、内府局丞;仲曰承汶,赐绯鱼袋;幼曰承政,赐绿。”[15]梁承政已被排除,只能从其余四人中考证了。以上四人所任官职,都是指梁守谦终年时的情况。梁守谦死于大和元年(827)十月廿日,葬于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在这一时期,其长子梁承敏为朝散大夫、掖庭局令、赐绯鱼袋;次子梁承度亦为朝议大夫、赐绯鱼袋,只是其职事官为宫闱局令,与梁承敏略有不同,但地位却基本相同。梁承乂无论是散官还是职事官都低于其两位兄长。梁承汶只记其赐绯鱼袋,未记其职事官。志文曰:“洎年卅六,无何,不幸居孀。”即墓主刘氏36岁时,其夫死去。墓主终年67岁,死于咸通十一年(870)六月,据此推算,其夫应死于开成四年(839)。当时其夫任宣徽院使,死后获赠内侍,已经是地位很高的宦官了。此时距其父梁守谦死年仅十余年时间,能够升迁到如此高位,从以上诸人情况看,只有梁承敏与梁承度二人最有可能。这两人中又以梁承敏为墓主之夫的可能性最大,理由是梁守谦生前对墓主刘氏“常加礼敬,雅器重之”,这通常是公爹对长媳的态度。再从志文所说的“至若举桉如宾之节,家肥中馈之规”等语看,“举桉”即“举案”,用了梁鸿夫妻相敬如宾的典故,描写的是墓主夫妻感情之事。“家肥”一词出于《礼记》,即“四体既正,肤革充盈,人之肥也。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也;大臣法,小臣廉,官职相序,君臣相正,国之肥也”[16]。后世遂以“家肥”形容家庭和睦有礼。“中馈”之词出于《易·家人》“无攸遂,在中馈”一句,唐代大儒孔颖达疏曰:“妇人之道……其所职,主在于家中馈食供祭而已。”[17]从“馈食供祭”一语看,显然不仅仅是下厨操持那么简单,还包括负有家庙祭祀时提供祭品之责。在一个大家族中,只有长子之妇才具有这样的地位,故墓主刘氏很可能是梁承敏之妻。
志文又曰:“有子三人:长曰全柔,通直郎、行内侍省掖局宫教博士;次曰全方,宣德郎、行内侍省奚官局令、赐紫金鱼袋;季曰全略,登仕郎、行内侍省掖局宫教博士。皆殿庭硕德,俊彦英才。泣血孝思,哀毁癯瘠,感深蒿里,痛切树风。”这三人均为宦官身份,其中长子梁全柔、三子梁全略均任宫教博士之职,说明他们均具有较为深厚的文化修养,表明宦官家族也非常重视对子女的文化教育。关于这三人的情况,笔者在已发表的那篇关于梁守谦家族世系的论文中没有涉及,可以补其不足。
志文曰:墓主刘氏“葬于万年县崇道乡李姚村,祔先茔内之茔”。这里所谓的先茔,当是指梁氏家族大茔。据前引梁守谦墓志铭载:“将窆于京兆府万年县李姚村白鹿原光(先)修茔,礼也。”[18]可知梁氏茔地位于长安城东白鹿原上,是梁守谦发迹以后所置办的。前面提到的其子梁承政墓志亦载:“遂窆于京兆万年县崇道乡李姚村,祔于先茔。”[19]从笔者所掌握的史料看,在唐代,凡中高级宦官多拥有自己的家族墓地,梁守谦官居神策中尉,自然也不例外。还有一种历史现象,即唐代宦官多有同族聚居的习惯,多年前笔者曾发表过一篇名为《唐代长安的宦官住宅与坟茔分布》的文章[20],已经指出过这一特点。从梁氏家族的情况看,梁守谦墓志说其“暴薨于永昌里之私第”,梁承政由于死在外地任上,故其墓志说“跋涉山川,达乎上国,权殡于永昌里之私第”。志文亦曰墓主刘氏“终于京兆府万年县永昌里之私第”。可知梁氏家族均聚居于长安城永昌坊,从而为上面提到的这一论断增添了又一个例证。
图1 梁氏家族世系表[21]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注释】
[1]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编:《陕西省考古研究院新入藏墓志》,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314、315页。
[2](梁)沈约:《宋书》卷一《武帝本纪上》,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页。
[3](汉)司马迁:《史记》卷十七《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804页。
[4]《史记》卷五○《楚元王世家》,第1988、1989页。
[5](东汉)班固:《汉书》卷三六《楚元王传》,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923-1925页。
[6]《汉书》卷三六《楚元王传》,第1928页。
[7](后晋)刘昫:《旧唐书》卷九七《刘幽求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039页。(www.daowen.com)
[8](宋)欧阳修:《新唐书》卷七一上《宰相世系表一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272页。
[9](唐)林宝撰,岑仲勉校记:《元和姓纂(附四校记)》卷五,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663页。
[10](宋)洪迈:《容斋随笔》卷六《唐书世系表》,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83页。
[11]陶敏遗著,李德辉整理:《元和姓纂新校证》,沈阳:辽海出版社,2015年。
[12]《旧唐书》卷九七《刘幽求传》,第3041页。
[13]杜文玉:《唐代宦官梁守谦家族世系考》,载《唐史论丛》第二十二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16年,第1-10页。
[14]吴钢:《全唐文补遗》第八辑《朝请大夫行内侍省宫闱局令员外置同正员上柱国赐紫金鱼袋梁公墓志》,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年,第214、215页。
[15]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下册《大唐故开府邠国梁公墓志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104页。
[16](清)朱彬:《礼记训纂》卷九《礼运》,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354页。
[17](唐)孔颖达正义:《周易正义》卷四,(清)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第103页。
[18]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下册《大唐故开府邠国梁公墓志铭》,第2104页。
[19]吴钢:《全唐文补遗》第八辑《朝请大夫行内侍省宫闱局令员外置同正员上柱国赐紫金鱼袋梁公墓志》,第215页。
[20]杜文玉:《唐代长安的宦官住宅与坟茔分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7年第4期,第 79-94页。
[21]此表是综合上面提到的《唐代宦官梁守谦家族世系考》一文与本文考证的结果绘制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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