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唐代高宗丧礼规模宏大,对内廷乳母没有详细的丧葬礼节及流程

唐代高宗丧礼规模宏大,对内廷乳母没有详细的丧葬礼节及流程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唐代丧礼规模宏大,极为烦琐,但并无针对内廷乳母详细的丧葬礼节及流程。这一方面体现了高宗恩旨,准允其就近葬于长安。杜才干毕竟是以谋逆诛,若同意卢氏与丈夫合葬,无异于朝令夕改、政令不一。唐廷对其丧事置办供给费用,赙赠优厚,“赐物二百段,米粟二百石”,用以抚慰家人。高宗并未追究静弘为罪臣杜才干之子,且允许他为卢氏撰写墓志铭,以表达悼念之情。

唐代高宗丧礼规模宏大,对内廷乳母没有详细的丧葬礼节及流程

其墓志云:“遘疾弥留,至于大渐……粤以麟德元年(664)九月八日薨于万年县兴宁里之第,春秋六十有三。”可以得知卢丛璧的死因是“遘疾”。至于到底因何种疾病而亡,墓志并未提及。“唐代女性的平均寿命为52.1岁”[73],卢氏死亡时63岁,远超平均寿命11岁,可见卢氏应是寿终正寝。

唐代丧礼规模宏大,极为烦琐,但并无针对内廷乳母详细的丧葬礼节及流程。通过墓志所载的丧仪规模,可以大抵了解乳母的丧葬情况。

1.辍朝之礼与不允合葬

专家认为:“唐制,王公及百官一品至三品以上薨,皆有辍朝之礼。唐初,闻丧之日即辍朝,其后逐渐延至数日以后,并形成定规。”[74]墓志中所述“皇情九悼”“罢政三朝”便是高宗悲伤之重最直观的表述。卢丛璧去世后,备极哀荣,皇帝李治真心把卢氏当家人对待,“爰有恩诏,留葬京师丧事所须,并令官给”,由官方给付丧葬所需并将其葬于长安,而非回归故地涿郡范阳或是归葬夫家祖茔。这一方面体现了高宗恩旨,准允其就近葬于长安。同时也表明“士族聚集两京后,开始出现新家族墓园改在两京,不再归葬祖茔的新现象”[75]

值得一提的是,“及卢以亡,复请与才干合葬,帝以获罪先朝,亦不许之”[76]。卢氏期望能与丈夫合葬,但高宗并未同意其请求,正如先前“卢既藉恩宠,屡诉才干枉见构陷。帝曰:‘此先朝时事,朕安敢追更先朝之事。’卒不许”[77]一样,究其原因便是皇权至上,父命难违。杜才干毕竟是以谋逆诛,若同意卢氏与丈夫合葬,无异于朝令夕改、政令不一。就如刘洎之子为父亲陈冤请雪,有朝臣言:“若雪洎之罪,岂可谓先帝用刑不当乎?”[78]高宗不许卢氏与杜才干合葬,原因与此类同。

2.派遣官员监管

唐代朝廷官员薨逝后,朝廷不仅会派人前去吊唁祭奠,还会专门派遣鸿胪寺官员监护丧事。至于所派遣负责协助逝者家属办理丧事的大臣,则是根据逝者的品级来定:“一品则鸿胪卿护其丧事,二品则少监,三品丞。人往皆命司仪示以制。”[79]卢丛璧葬礼全程由官方主持,“五品一人监护”,若按制度,为卢丛璧监护之人应为鸿胪卿,但可能由于乳母并不同于朝廷一品命官,而是外命妇的身份,所以选用鸿胪寺五品官一人为其监护,但也可见高宗对乳母卢氏丧事的重视。

唐廷对其丧事置办供给费用,赙赠优厚,“赐物二百段,米粟二百石”,用以抚慰家人。《新唐书·百官志》记载,礼部郎中、员外郎掌管百官和宫人的丧葬赙赠之数,唐制:“诸职事官薨卒,文武一品,赙物二百段,粟二百石。”[80]在赙赠数目上依然保持了一品国夫人应有的份额。

3.停葬时间

墓志云:“麟德二年(665)岁次乙丑二月癸酉朔一日癸酉葬于雍州万年县洪原乡少陵原。”即卢氏在麟德二年(665)二月初一下葬,此时距卢氏“麟德元年(664)九月八日薨”已过去6个月,约180多天。中国古代对停葬期限有着明确的规定,停葬时间的长短与逝者地位的高低有着密切的关系。《礼记·王制》规定:“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81]唐代宫官薨逝后,停丧时常长短不一,但通常视身份贵重会停放数月才下葬,卢丛璧停丧180天,当属礼制范围内。

4.埋葬之地长安之少陵原,是卢丛璧的埋葬地。骆天骧《类编长安志》卷七“原丘”记载:“少陵原。在今咸宁县南四十里,南接终南,北至浐水,西屈曲六十里,入长安县界,即汉鸿固原也。宣帝许后葬司马村,冢比杜陵差小,号曰小陵,以杜陵大故也,语讹为少陵。”[82]在唐以前该地称为“小陵”,唐以后称“少陵”,更确切地说是唐代高祖武德以后方不再见有“小陵”之名称[83]。今位于西安市长安区杜陵乡、杜曲镇、大兆乡之间。少陵原是唐代长安城东南的一个重要的墓葬区。“这个墓葬区的唐墓主要分布于今三爻村、净水厂、射击厂、杜陵、南里王、北里王、曲江村、寒窑、金淖沱、羊头镇、二府井、韦曲北原、岳家寨、缪家村、庞留村、兵工部二〇六所等地”[84]。这一区域地势高亢,风景优美,是唐人心目中的理想葬地。惠瑛据《唐代墓志汇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统计,出土于此区的墓志达60方之多,且墓主身份多为达官贵族[85]。卢丛璧埋葬于此,实乃一块风水宝地。

5.允许卢氏之子为卢氏撰写墓志铭

墓志:“子静弘至性自天,孝思不匮,虽清徽懿范,腾光篆册,而婺彩兰棻,有阙言象。敬雕贞琬,乃述铭云……”高宗并未追究静弘为罪臣杜才干之子,且允许他为卢氏撰写墓志铭,以表达悼念之情。

大唐燕国夫人卢氏墓志铭并序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注释】

[1]刘琴丽:《论唐代乳母角色地位的新发展》,《兰州学刊》2009年第11期,第215—218页。

[2]仇鹿鸣:《新见〈姬揔持墓志〉考释—兼论贞观元年李孝常谋反的政治背景》,载荣新江主编《唐研究》第十七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21—250页。

[3](唐)刘餗:《隋唐嘉话》云:“高宗乳母卢,本滑州总管杜才干妻。才干以谋逆诛,故卢没入于宫中。帝既即位,封燕国夫人,品第一。卢既藉恩宠,屡诉才干枉见构陷。帝曰:‘此先朝时事,朕安敢追更先朝之事。’卒不许。及卢以亡,复请与才干合葬,帝以获罪先朝,亦不许之。”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32页。另在《唐语林》中也有简略的相同记载,详见(宋)王谠撰,周勋初校证:《唐语林校证》卷四《贤媛》,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415页。

[4]此处引自《大唐故燕国夫人卢氏墓志铭并序》墓志原文,下文引用时不再一一注明。

[5](宋)欧阳修:《新唐书》卷七三上《宰相世系表三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884页。

[6]《新唐书》卷一九九《柳冲传》,第5678页。

[7](唐)李延寿:《北史》卷三〇《卢恺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087页。

[8](唐)令狐德棻:《周书》卷三二《卢柔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562页。

[9](唐)令狐德棻:《周书》卷三二《卢柔传》,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562页。

[10]《周书》卷三二《卢柔传》,第563页。

[11]《周书》卷三八《薛寘传》,第685页。

[12](唐)魏徵:《隋书》卷五六《卢恺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383、1384页。

[13]《隋书》卷二《高祖纪下》,第37页。

[14]周绍良、赵超主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武德〇〇一《唐上柱国邢国公李君之墓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页。

[15]毛汉光:《中古大族著房婚姻之研究—北魏高祖至唐中宗神龙年间五姓著房之婚姻关系》,《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五十六本第四分,1985年,第692页。

[16]《北史》卷六〇《李弼附李密传》,第2134、2137页。《隋书》《旧唐书》与此类同,不再罗列。

[17]关于“右长史”一职,在《隋书·职官志》中虽在隋代并无对此官职的记载,但陈朝“司徒左右长史,已上千石”,后齐“司徒则加有左右长史”引自《隋书》卷二六、卷二七《百官志》上、中,第743、751页。向前溯至魏晋时期,“司徒加置左右长史各一人,秩千石”,引自(唐)房玄龄:《晋书》卷二四《职官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727页。“惟大将军府及司徒府加置左右长史各一人”。引自《资治通鉴》卷七六,正元二年闰月条,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2423页。总之,李密政权中“右长史”一职约秩千石,常为大将军府及司徒府的心腹要职。

[18](后晋)刘昫:《旧唐书》卷五三《李密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224页。此外,《新唐书》《资治通鉴》二书皆载此事,二书所载皆有“归国”“来降”事,作为斩杀邴元真一事的结局。此事详见于《新唐书》卷八四《李密传》,第3686页。《资治通鉴》所载更为详细,见卷一八八,武德三年九月条,第5891页。

[19]《隋书》卷二八《百官志下》,第784页。

[20]《新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二》,第986页。

[21]二州所辖详细地区见《旧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二》,第1496、1497页。其记载,“贝州隋为清河郡。武德四年,平窦建德,置贝州,领清河……七县。九年,以废宗州之宗城、经城来属,又以废毛州之临清来属。武德四年,置宗州,领宗城、府城、南宫、斌强四县。九年,废宗州及府城、斌强二县,以经城、宗城属贝州,南宫属冀州”。

[22]《新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三》,第1011页。

[23]《新唐书》卷四六《百官志一》,第1188页。

[24]强跃、景亚鹂:《论唐人崇尚的女性美德》,《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第98页。

[25]《隋唐嘉话》,第32页。

[26](唐)李林甫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六《尚书刑部》,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193页。

[27]齐运通编:《洛阳新获七朝墓志》八四《唐姬揔持墓志并盖》,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84页。

[28]仇鹿鸣:《新见〈姬揔持墓志〉考释—兼论贞观元年李孝常谋反的政治背景》,第241页。

[29]《资治通鉴》卷一九二,贞观元年十二月条,第6039页。

[30](隋)元巢方:《诸病源候论》卷四四“产后乳无汁候条”,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55年,第238页。

[31]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卷一七“谋反大逆条”,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1237页。

[32](东汉)郑玄:《礼记正义》卷三八《内则第十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157、1167页。

[33](汉)刘向:《古列女传》卷五《节义传》“魏节乳母”条,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43页。

[34](北齐)魏收:《魏书》卷一三《皇后传·道武宣穆皇后刘氏》,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25页。史书中虽将其列为“故事”,但李凭在《北魏子贵母死故事考述》一文中指出,道武帝是北魏子贵母死故事的始作俑者,“子贵母死”并非“故事”。文载《山西大学学报》1990年第1期,第69页。

[35]《魏书》卷四上《世祖纪》,第70页。(www.daowen.com)

[36]《魏书》卷五《高宗纪》,第112页。

[37]相关研究可参见田余庆:《北魏后宫子贵母死之制的形成和演变》,载氏著《拓跋史探》,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9—61页。李凭:《北魏平城时代》,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138—193页。

[38]分别为本文志主燕国夫人卢氏、周国夫人姬氏(见《洛阳新获七朝墓志》八四《大唐故周国夫人姬氏墓志铭》,第84页)、齐国夫人(见《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续编》六六《大周故朝请大夫上护军行冝州美原县令刘府君墓志铭并序》,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2004年,第66页。齐国夫人为志主刘默的祖母)以及薛氏(其为高祖嫔妃,曾教导高宗,详见陈丽萍《贤妃嬖宠:唐代后妃史事考》一书中的考证,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48—50页)。

[39]《旧唐书》卷二《太宗本纪》,第34页。

[40](唐)郑处诲:《明皇杂录》卷上《玉龙子》,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17页。

[41](清)王先谦:《荀子集解》卷一三《礼论》,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374页。

[42]《礼记正义》卷三八《内则第十二》,第1159页。郑玄注:“子师,教示以善道者。慈母,知其嗜欲者。保母,安其居处者。”

[43](唐)孙思邈:《千金方》卷五《少小婴孺方》,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8年,第79页。

[44]《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第39页。

[45]《旧唐书》卷四《高宗本纪上》,第65页。

[46]齐运通编:《洛阳新获七朝墓志》八四《唐姬揔持墓志并盖》,第84页。

[47](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卷四六《陈忠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558页。

[48]《旧唐书》卷五一《后妃传上·太宗文德皇后长孙氏》,第2166页。

[49]《资治通鉴》卷一九九,贞观二十三年五月条,第6268页。

[50]《隋唐嘉话》,第32页。

[51]《资治通鉴》卷一九九,永徽元年正月条,第6270页。

[52]《新唐书》卷七六《后妃传上》,第3474页。

[53]《旧唐书》卷五一《后妃传上·高宗废后王氏》,第2169页。

[54]《旧唐书》卷五一《后妃传上·高宗废后王氏》,第2170页。

[55]《新唐书》卷七六《后妃传上》,第3474页。

[56]周绍良主编:《全唐文新编》卷二〇五《唐故袁州刺史右监门卫将军驸马都尉天水权君墓志铭并序》,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年,第2352页。

[57]《旧唐书》卷八六《高宗中宗诸子传·许王素节》,第2826页。

[58](清)董诰:《全唐文》卷二五七苏颋《高安长公主神道碑》,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607页。

[59]胡戟:《武则天本传》,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9页。

[60]《新唐书》卷七六《后妃传上·高宗废后王氏》,第3473页。

[61]《旧唐书》卷六《则天皇后本纪》,第115页。

[62]《新唐书》卷七六《后妃传上·高宗废后王氏》,第3473页。

[63]]《新唐书》卷七六《后妃传上》,第3474页。

[64]李凭:《北魏明元帝两皇后之死与保太后得势》,《史学月刊》2007年第5期,第26页。

[65](宋)王溥:《唐会要》卷三二《舆服下·笏》,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581页。

[66][美]谢弗:《唐代的外来文明》“大象”条,吴玉贵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189页。

[67](清)王先谦:《释名》卷六《释书契》,清疏四种合刊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1075页。

[68]杨增强:《唐高宗的个性心理与行为方式》,《商洛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3期,第52页。

[69]如太宗乳母刘氏“十七年十二月四日遘疾终于私第”,见周绍良、赵超主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贞观〇三九《大唐故彭城国夫人刘氏墓志铭并序》,第30、31页。高宗乳母姬氏“薨于东都修业里第”,见齐运通编:《洛阳新获七朝墓志》八四《大唐故周国夫人姬氏墓志铭》,第84页。

[70](清)徐松撰,李健超增订:《增订唐两京城坊考》,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142页。

[71](元)骆天骧:《类编长安志》卷二《宫殿室庭》,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63页。

[72]《唐会要》卷三〇《大明宫》,第553页。

[73]姚平:《唐代妇女的生命历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307页。

[74]任爽:《唐朝典章制度》,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1年,第72页。

[75]卢建荣:《北魏唐宋死亡文化史》,台北:麦田出版社,2006年,第79页。

[76]《隋唐嘉话》,第32页。

[77]《隋唐嘉话》,第32页。

[78]《旧唐书》卷八一《乐彦玮传》,第2758页。

[79]《唐会要》卷三八《葬》,第691页。

[80](唐)杜佑:《通典》卷八六《沿革·凶礼·赗赙》,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2333页。

[81]《礼记正义》卷一七《王制》,第512页。

[82]《类编长安志》卷七《原丘》,第205、206页。

[83]周晓薇、王其祎:《新见隋代〈尚衣奉御尹彦卿墓志〉研读—兼说“小陵原”与“少陵原”的名称沿革》,《考古文物》2011年第4期,第97页。

[84]程义:《唐代长安城周围墓葬区的分布》,载杜文玉主编《唐史论丛》第十三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11年,第73页。

[85]惠瑛:《从出土墓志看唐长安居民葬地》,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第31—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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