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在印度产生时就有转轮王思想,主张“一佛一转轮王”[89],佛负责说法,转轮王负责护持正法。这种关系在中土的政治环境中发生变化,世俗王权试图将僧团纳入职官体系之中。沙门赐俗官即是这种尝试的手段之一。但是,僧团对世俗王权赐俗官有不同的看法。
从护教的角度看,佛教内部是不认同沙门任俗官的:
朝廷尚行于爵秩,释子乃竞于官阶。官阶勿尽期,贪爱无满分,胡不养其妻子,跪拜君亲?何异乎织女七襄,牵牛负轭者哉?有识达者于此无取焉。不同陆法和、释道平能施卫社之功,致有假官之目也。[90]
赞宁认为僧人若不能如陆法和、释道平有护卫国家之功,是不能出任俗官的。
如赞宁所言,确有不接受俗官的僧人。普润就认为接受俗官一方面是“卖佛之法,而求身利”“失如来付嘱之义”[91],另一方面又违背帝王崇信之义。
但是,僧人很早就认识到“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92]。佛教若能顺利传播,必须要取得世俗政权的谅解,甚至要度化王者,使其成为传教的护法。僧团内部虽然不时有人主张佛教自身的独立性,但是在世俗政权主导一切的大背景下,僧团还是会做出适当调整,主动或被动适应世俗政权的政策。
就连不认同沙门任俗官的赞宁也把任俗官的程序引入佛教内部:(www.daowen.com)
尝闻僧视其官则五品,然未见令式史传明载。且信相传(又曾见僧五品非官品也)据其诵经合格,就试得通,此僧选也;剃发被袈裟,此释褐也;敕授形俱无作戒法,此官位也;讲三藏教,充如来使也;化导内外众,使背恶向善,理民也;为国行道,保民无灾,为之课最也。苟弗比其阶品视其职官,其可得乎?将来法门君子对扬帝王,请降明敕,许比某官某品,像末之时,为美事之端,自我之力,不其善乎?[93]
按赞宁的说法,通过试经是僧选,就如士子参加科选:出家即是释褐,比士子科选通过之后取得任官资格;沙门受戒,如士子取得官阶;沙门是如来使,如俗官是帝王使;沙门教化众生,如俗官临土治民;沙门为国行道,保民没有灾祸,就是俗官课考中最高的等级。这完全将士人通过科举任官、任官后的课考等一列的流程引入佛教内部。而且还明确指出,将来要将僧人比某官某品。在赞宁看来,或许就不用再给僧人赐予俗官了,因为僧团内部就有与俗官体系比附的一套系统了。
另外,沙门赐俗官,并不仅仅是名誉上的褒扬,还有看得见的经济、社会利益。得赐俗官的沙门会有俸禄,丧事也由世俗政权办理,对僧团来说,是一笔经济收益,也是提高其所在僧团政治影响的有效方式。同时,赐俗官的沙门会得到度僧的福利,可以度数名甚至数十名僧人,扩大了僧团的规模。
所以,尽管佛教内部对赐俗官有不同意见甚至是反对意见,但是为了佛教能够继续发展与传播,就必须接受世俗政权对佛教的管理,甚至是主动遵循世俗政权的制度观念。
综合政教两方面对赐俗官的观点,可以发现,世俗政权一直用制度来限制佛教势力的发展,赐俗官是唐代宗教政策制度化的最新成果。僧团内部虽然对沙门赐俗官最初不予认可,但是面对强大的世俗权力,不得不针对世俗政策做出相应的调整,来适应政策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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