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初为控制僧尼人数、增加赋役,推行试经度僧制度。考核合格者才能获得僧籍,成为合法僧尼。贞观九年(635)的《度僧于天下诏》提供了相关信息:
其天下诸州有寺之处,宜令度人为僧尼,总数以三千为限。其州有大小、地有华夷,当处所度多少,委有司量定。务须精诚德业,无问年之幼长。其往因减省还俗及私度白首之徒,若行业可称,通在取限。必无人可取,亦任其阙数,若官人简练不精,宜录附殿失。[2]
贞观九年距离唐朝立国不到20年,这道度僧诏令提及的“往因减省还俗及私度白首之徒”应指前朝僧尼。诏令显示,唐初对前朝的僧尼队伍并没有全盘接受,而是通过度僧的方式,令劣者“减省还俗”,“精诚德业”者方可为僧。度僧采取的应是考核“行业”方式,取“可称”者,这其实就是试经;对于“私度白首之徒”一概不予承认。这一点也可从其他史料中得以佐证。如,《续高僧传》载:“贞观三年(629),天下大括义宁私度,不出者斩。闻此咸畏,得头巾者并依还俗,其不得者,现今出家。”[3]《续高僧传》又载:“贞观初年,下敕有私度者处以极刑,(法)冲誓亡身便即剃落。时峄阳山多有逃僧避难,资给告穷,便造诣州宰曰:‘如有死事,冲身当之。但施道粮,终获福祐。’守宰等嘉其烈亮,昌网周济,乃分僧两处,各置米仓可十斛许,一所徒众四十余人纯学大乘,并修禅业。”[4]对此,唐代律法也有严格规定,如《唐律疏议》载:“诸私入道及度之者,杖一百;若由家长,家长当罪。已除贯者,徒一年。本贯主司及观寺三纲知情者,与同罪。若犯法合出观寺,经断不还俗者,从私度法。即监临之官,私辄度人者,一人杖一百,二人加一等。”[5]当然,朝廷也会通过像贞观九年颁布《度僧于天下诏》这样的特恩度僧方式,从那些“减省还俗”“私度白首之徒”中择优度僧。
高昌国时期僧尼队伍庞大,而且与统治上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学界普遍认为,整顿僧尼队伍,是摆在统治者面前的一个迫在眉睫的任务,“有迹象表明,唐平高昌后,即着手对高昌僧团进行整顿”[6]。
--(思恩寺)---(龙朔二年正月)---[7]
当然,规定僧团试经前诵读《法华经》可能是特殊时期的一种特殊做法,西州社会步入正轨之后便采取了新的做法。阿斯塔那193号墓所出《武周证圣元年(695)五月西州高昌县崇福寺转经历》提供了相关信息:
(一)
此外,唐初对高昌僧团所念诵的《法华经》译本好像也做了统一化要求。冯天瑜先生编撰的《翰墨丹青》中,披露了一件吐鲁番出土的唐贞观六年(632)魏徵重译《妙法莲华经》第五卷横幅长卷,该长卷的落款似乎能为我们提供相关信息。该长卷落款云:“中书令臣魏徵重译《妙法莲华经》卷第五,贞观六年二月十六日。”[15]关于该抄本的年代,冯天瑜先生认为:“大英图书馆东方部藏斯坦因获敦煌莫高窟唐人《妙法莲华经》手卷的书写材料即硬黄纸,冯永轩所藏高昌出土《法华经》抄本的书写材料也是硬黄纸。详加比对,发现二者不仅书写材料一致,而且书写格式(包括纸本皆有隐线纵格)、字形都十分相近(如两本中的‘無’字皆写为‘无’,此为晋、唐间的写法)。故冯永轩藏高昌出土《法华经》第五卷抄本,是唐代书写本。”[16]魏徵重译本《妙法莲华经》出现于西州,极有可能是将之作为高昌僧团教本,供教学、试经之用。
唐初规范佛教经文的做法,可从《唐太宗文皇帝施行遗教经敕》得到印证:“法者,如来灭度,以末代浇浮,付嘱国王大臣,护持佛法。然僧尼出家,戒行须备。若纵情淫佚,触涂烦恼,关涉人间,动违经律,既失如来玄妙之旨,又亏国王受付之义。《遗教经》是佛临涅槃所说,戒勒弟子,甚为详要。末俗缁素,并不崇奉。大道将隐,微言且绝,永怀圣教,用思弘阐。宜令所司,差书手十人,多写经本,务尽施行。所须纸笔墨等,有司准给。其京官五品已上,及诸州刺史,各付一卷。若见僧尼行业。”[17]唐太宗对《遗教经》经文进行了规范化、统一化要求,“与经文不同,宜公私劝勉,必使遵行”。滋野井恬先生认为,“太宗施行《遗教经》,并不是佛教徒所说的那样站在尊崇佛教的立场,而是要将佛教置于王法之下”[18]。唐初将魏徵重译本《妙法莲华经》定为西州僧团教本,应该也是出于同样的目的。
唐初通过试经度僧沙汰伪滥者的方式整顿高昌僧团的过程中,为了收买人心,稳定社会,还降低了僧尼的试经门槛。(www.daowen.com)
关于唐代普通百姓试经度僧的门槛,有“五百纸”“七百纸”“千纸”等说。这些均属于安史之乱之后的例子,其目的是通过提高试经门槛限制度僧,增加赋税收入[19]。根据笔者目前所见史料,宝历元年试经门槛最低。《册府元龟》载:宝历元年(825)二月,敕:“两街佛寺置方等受戒坛场,自三月十日至四月十日停,仍令两街功德使,各选择有戒行僧谓之大德者考试,僧能暗记经一百五十纸,尼能暗记经一百纸,即令与度。”[20]宝历元年试僧要求背诵经文150纸,试尼要求背诵经文100纸,相较“五百纸”“七百纸”“千纸”门槛至低,这应属个别现象,其原因与戒坛长期不开有关。史载,长庆年间(821—824)曾出现“久废坛度僧,未全法者皆老朽”的现象[21]。
即使与宝历元年内地的度僧标准相较,唐初对高昌僧团试经要求仍要低很多。上引思恩寺僧籍详列了三位僧人所诵经名数。其中第一位所诵经数最多,计“诵法华五卷、药师一卷、佛名一卷”。据《开元释教录》载,“《妙法莲花经》八卷(或七卷二十八品,僧祐录云,新法花经一百五十二纸)”[22],则诵五卷大致有95纸;“《旧药师经》一卷(佛游维耶离者是《灌顶经》第十二卷)”[23],而“《大灌顶经》十二卷(一帙或无大字录云九卷未详)一百一十八纸”[24],则诵一卷大致有9.8纸;“《佛名经》十二卷(或云十三卷或分为二十卷二百五十三纸),元魏天竺三藏菩提留支译”,则诵一卷大致有21.1纸。思恩寺僧籍中的第一位僧人所诵经数大致为125.9纸,尚达不到宝历元年的150纸。第二位僧人崇道,诵法华五卷,大致有95纸,尚不到100纸,第三位僧人显觉所诵经名数残缺,但是肯定比前两位僧人少。
与前引宝历元年的“一百五十纸”相较,高昌国时期的僧人以区区不到百纸的诵经数便可取得新王朝的僧籍,这一门槛是非常低的。这应是太宗平高昌之初为“抚慰”高昌僧团,维系民心而有意为之。《贞观年中巡抚高昌诏》载:
高昌之地,虽居塞表,编户之甿,咸出中国。自因隔绝,多历年所。朕往岁出师,应时克定,所以置立州县,同之诸夏。而彼土黎庶,具识朕心,并变夷俗,服习王化。家慕礼让之风,人事农桑之业。朕爱养苍生,无隔新旧,引领西顾,嘉叹良深。宜遣五品一人,驰驿往西州宣扬朝旨,慰劳百姓,其僧尼等亦宜抚慰。高昌旧官人并首望等,有景行淳直,及为乡闾所服者,使人宜共守。安西都护乔师望景拟骑都尉以下官奏闻,庶其安堵本乡,咸知为善,彼州所有官田,并分给旧官人首望及百姓等。[25]
诏令显示,唐平高昌之后,太宗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对西州秩序重建做出了系列部署安排,其中之一就是对僧尼进行“抚慰”,上述降低高昌僧团的试经门槛应是太宗“抚慰”的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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