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卷子P.2770V记录了佛教论议过程中的12种失误。关于P.2770V的抄录时代,《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注明“应用于吐蕃统治时期”[39],石谷风编《晋魏隋唐残墨》也收录此卷[40]。故,此卷所录论议失误,当为唐代无疑。P.2770V在诸种敦煌文献题名中,均拟定为“释门文范”,其内容不限于12种论议失误。从整个卷子的内容和12种失误的描述语言来看,所谓失误,并非唐代佛教论议的理论总结,也不是辩论逻辑的指导,而是辩论过程中从对手失误方面问难质疑的辩论模板。如:
答不依问 所答深义,将为洞达幽微,详槛蒹词,真似梦中更梦。彰(章)疏并无此义,经论不载斯文。应缘狂间多时,今日擅生穿凿。未睹公输之巧,先陈嫫母之形。以方投圆,终为龃龉。不料井班之智,来此对谈;更独龙象之威,致使自夷伊戚。
以上内容中,直接指向“答不依问”者,只有“彰(章)疏并无此义,经论不载斯文。应缘狂间多时,今日擅生穿凿”四句。“答不依问”本身不是对论辩缺陷的评判,而这四句并没有具体说明如何“答不依问”。其余内容,基本上是场面用语,言辞华丽,富有挑战意味。
P.2770V《释门文范》所记12种佛教论议失误的范例,“责重言”与“重言报语”相同,实则只有11条。这11条范例,依据内容侧重分为两类。第一类为针对论议内容指出失误。包括领问不明、问不当宗、为说不领、答义违宗、引文避难、答不依问等6条。“领”者为承接问题,“问”者为回答问题,“领问不明”者即对方之回答脱离辩论主题。此外,“问语兴词,须当宗旨”,一旦问难者未领悟佛教的基本宗旨,“妄起异端”,就是“问不当宗”之失误;“适开秘典”,讲经论议,本“为甘露沃心”,但论议者“深昧玄言”,不懂佛经深义,问答质疑与法师讲论没有联系,是为“为说不领”之误;“凡立义宗旨,无不博考金言;起答问端,理藉达于圣教”,一旦回答违背了佛经宗旨,是为“答义违宗”之误;辩论失利,欲脱离议题,引经论疏义以摆脱对手之问难,此即“引文避难”;应答内容,“彰(章)疏并无”,“经论不载”,“擅生穿凿”,是为“答不依问”。以上6条,基本都是从竖义问难是否依照具体的佛经教义展开。“不明”“不当宗”“违宗”“不依问”所指都和所讲佛经有关。第二类是针对论议方式、方法指出失误。包括重言报语、问答错谬、答语朦胧、多语乱人、言词蹇涩等5条。“论难深乖理性,征诘多败真宗”,常常重复同一理由、同一证据,“先言不易管窥,后语复依前范”,是为“重言报语”之失误;问答没有经典依据,往往“纰谬对答”,“颠之倒之”,此为“问答错谬”之失误;回答语言,本“须剖析分明”,但“听彼答词,深为朦昧可叹”,即为“答语朦胧”;申述观点,“无一要词,妄事多言,徒乱人耳”,此为“多语乱人”之失误;不善言辩,言语迟钝,表达不流畅,此为“言词蹇涩”之失误。此5条,“重言”“错谬”“多语”“朦胧”“蹇涩”都指向明显的形式漏洞。
11条指责论议失误的范本,反映了唐代佛教论议的三个鲜明特点。第一,没有或很少批评逻辑失误者。11条失误范例,没有对论辩概念、判断、方法等方面的失误进行剖析,失误的核心特征也没有明确描述,甚至许多论议失误似乎可以等同。这说明:一方面,这种范例在使用时,将结合论辩的具体问题和对手所出现的论辩失误进行适当的调整;另一方面,论议指责失误具有扣帽子的倾向,帽子很大,具有普遍性。第二,批评标准都是最基本的常识。重言报语、问答错谬、答语朦胧、多语乱人、言词蹇涩等失误,违反了论议要语言准确、简洁、流畅的要求。领问不明、问不当宗、为说不领、答义违宗、引文避难、答不依问等失误,违反了论议必须围绕预定议题展开辩难的要求。这种从对手不遵守论议常识展开的批评,是任何层次的听众、信徒都可以听懂的。在一定程度上说,这可能是唐代佛教论议以普通民众为主、世俗性特征突出的证明。第三,批评语言要有挑战性。如“观彼讷言,实非君子;登其论座,可惜光阴。急须六鹢退飞,用避后贤之路”,是讥刺对手不具备辩才,令其尽快退席让座。“未睹公输之巧,先陈嫫母之形。以方投圆,终为龃龉。不料井班之智,来此对谈;更独龙象之威,致使自夷伊戚”,是将对手的整体素质完全否定,甚至有侮辱人格的倾向。
综上考察可见,唐代佛教论议在程式多延续魏晋南北朝,但风格、趣味已经大异。其时之“论端”成为论议中被关注的重点环节。论端要感恩国家君主、称颂在场之高僧大德,并为施主祈福,同时还要表现出咄咄逼人的论辩气势。竖义所据经典多篇幅较短,竖义之观点多是佛教之名数。讲师只能答不能难,作为质难者的都讲在论议过程中的职能为多人代替,主、客之间身份固定。论议过程中要通过嘲谑对手、抨击对手的论辩漏洞以调动现场听众的兴趣。“论端”“竖义”以及抨击论辩漏洞,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文本。魏晋南北朝佛教论议的学术论辩、思想争论等特性由此逐渐减弱,代之而起的更多是程式化的辩论和世俗化的趣味。这些转变,导致唐代佛教论议的表演性渐渐增强,仪式化、世俗化的特征越来越突出。这种转变既影响到了皇帝诞节的三教论衡,也引导后代佛教向世俗化这一方向演进。
【注释】
[1]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唐代释家三教论衡著作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18AZJ003)、陕西省2017年“特支计划”区域发展人才项目、宝鸡文理学院科研项目“晋唐丝绸之路文化交流与三教关系”(项目编号:ZK2018022)阶段性成果。
[2]佛教论议源于印度。有关佛教论议的名义及生成背景,见何剑平《印度佛教的论议及其生成背景》,《宗教学研究》2018年第4期,第110—116页。
[3]就笔者所见,有以下研究成果:王小盾、潘建国:《敦煌论议考》,原载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主办《中国古籍研究》第一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又收入王小盾:《从敦煌学到域外汉文献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57—147页。圣凯:《论唐代的讲经仪轨》, 《敦煌学辑刊》2001年第2期,第32—42页。侯冲:《汉地佛教的论义—以敦煌遗书为中心》, 《世界宗教研究》2012年第1期,第42—50页。何剑平:《佛教论义的记录本及其东传—以敦煌遗书及日本的维摩会为中心》,《敦煌吐鲁番研究》2016年第1期,第35—57页。另,文中因行文方便有时直言“唐代”,其内涵则包含了“五代”。
[4](唐)道宣撰,郭绍林点校《续高僧传》卷九《释宝海传》,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297页。
[5]《续高僧传》卷一五《释灵润传》,第538页。
[6]《续高僧传》卷三《释慧净传》,第75页。
[7]《续高僧传》卷二五《释慧乘传》,第939页。
[8]《续高僧传》卷三《释慧赜传》,第69页。
[9]《续高僧传》卷一四《释智拔传》,第500页。
[10](后秦)僧肇:《注维摩诘经》卷六《观众生品第七》,《大正藏》第三十八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3年,第389页上。
[11](隋)吉藏:《维摩经义疏》卷五《观众生品第七》,《大正藏》第三十八册,第967页下。
[12](南朝宋)求那跋陀罗译:《杂阿含经》卷五,《大正藏》第二册,第36页中。
[13](唐)义净译:《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九《妄说自得上人法学处第四》,《大正藏》第二十三册,第671页中。
[14](唐)道宣撰,刘林魁校注:《集古今佛道论衡校注》卷乙,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第136页。
[15](唐)窥基:《杂集论述记》卷一,《卍续藏》第四十八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76年,第1页下。又,窥基《成唯识论述记》卷一:“初发论端,略以五门解释。一辨教时机,二明论宗体,三藏乘所摄,四说教年主,五判释本文。”窥基《成唯识论料简》上册:“初发论端,十门分别。一教起所因,二渐顿时分,三轮益差别,四义益不同,五所被情机,六所明宗旨,七彰其体性,八显其所依,九辨教得名,十判释文义。”唐代释遁伦《瑜伽论记》卷一云:“初发论端,六门分别。一叙所为,二彰所因,三明宗要,四显藏摄,五解题目,六释本文。”这些对论端所包含内容的分析,基本上出于佛经讲解的需要,既有由经文相对稳定的结构带来的稳定性,又有因经文个体差异带来的变化。
[16]此卷撰写时间不清。卷子背面P.3500V为一组七言诗。其中有“四面蕃人来跪伏,献陁( 驼)纳马没停时。甘州可汗亲降使,汉路当日无停滞,这回来往亦无虞”,此写归义军赢得“四面蕃人”的臣服(参见王树森:《论敦煌唐五代诗歌文献的民族史意义》,《文学遗产》2015年第4期,第88页)。故而,P.3500所载当为唐五代讲经情形。另,本文所用敦煌卷子题名,均据敦煌研究院编《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如有特殊情况,则以注释说明。
[17](梁)释慧皎撰,汤用彤校注:《高僧传》卷七《宋释僧导》,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281、282页。(www.daowen.com)
[18]敦煌研究院编《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P.2174著录下云:“说明:首尾残缺,以上卷校之,知为同经同卷。”(第227页)上卷即P.2173《御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宣演卷上》,此为“随驾讲论沙门道氤集”。道氤为唐玄宗朝僧人,《宋高僧传》有传。故而P.2174亦道氤所集。
[19]敦煌研究院编《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P.2631著录下云:“说明:应用于吐蕃统治末期及大中恢复时代。”第247页。
[20]敦煌研究院编《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P.2770V著录下云:“说明:应用于吐蕃统治时期。”第254页。
[21]《续高僧传》卷三《释慧净传》,第75页。
[22]此卷抄写时代不清。
[23]河西节度使为唐睿宗景云年间设置,安史之乱后裁撤,晚唐后复置河西军。故,S.4341为唐代抄本无疑。
[24]此卷抄写时代不明。
[25]敦煌研究院编《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P.2807著录下云:“说明:应用于吐蕃统治时代,两面书写。”第254页。
[26]P.2871V抄写时代不清,然学界多以此为唐五代之作。如宁可、郝春文《敦煌社邑的丧葬互助》[《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6期,第32—40页]注释第48条。据此而言,P.2871、P.2871V均可视作唐五代之抄本。
[27]P.2930题记为“三界寺比丘道真持念”。道真为五代宋初敦煌名僧,主持沙洲僧政30年。道真事迹见季羡林主编《敦煌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第365页。
[28]此卷正面P.3547为《上都进奏院状上》。张国刚《两份敦煌“进奏院状”文书的研究— 论“邸报”非古代报纸》(《学术研究》1986年第7期,第57—64页)认为,P.3547的年代当在唐僖宗乾符年间(874—879)。故P.3547 V之年代也当在唐代。
[29][日]释圆仁著,[日]小野胜年校注,白化文等修订校注,周一良审阅:《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校注》卷二,石家庄:花山文艺出版社,1992年,第192页。
[30]王公伟:《赤山法华院与中日韩佛教文化交流》,《世界宗教文化》2007年第3期,第17、18页。
[31](南朝宋)刘义庆撰,(南朝梁)刘孝标注,余嘉锡笺疏,周祖谟等整理:《世说新语笺疏》“文学四”第三十八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225页。
[32](宋)赞宁撰,范祥雍点校:《宋高僧传》卷四《元康传》,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70页。
[33]《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校注》卷二,第191、192页。
[34]《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校注》卷二,第192页。
[35]《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校注》卷二,第192、193页。
[36]《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校注》卷二,第192页。
[37]敦煌研究院编《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P.3256著录下云:“说明:应用于吐蕃统治时代。”第274页。
[38]侯冲:《汉地佛教的论义》,《世界宗教研究》2012年第1期,第47页。
[39]敦煌研究院编:《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第254页。
[40]石谷风:《晋魏隋唐残墨》,合肥:安徽美术出版社,1992 年,第7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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