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唐代差遣检校官的发展与职务演变

唐代差遣检校官的发展与职务演变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这种对“差遣检校官”产生和发展过程的描述是建立在“检校”名词的基础上的,在其词义有过变化的中古时期,这种研究方式并不可取,容易陷入对历史概念的考释之中。田豫和王基任职的性质与唐代的“差遣检校官”相同,是一种典型的差遣职务。“差遣检校官”的出现,与曹魏时期官僚制度的变化有密切关系。“差遣检校官”正是为了应对品级与职任的矛盾而产生的。“员外检校官”则有完全不同的发展过程。

唐代差遣检校官的发展与职务演变

根据前文所述,“差遣检校官”在南北朝时期出现,并在进入隋朝之后迅速发展,到唐朝已经是一种成熟的任官形式了。然而,这种对“差遣检校官”产生和发展过程的描述是建立在“检校”名词的基础上的,在其词义有过变化的中古时期,这种研究方式并不可取,容易陷入对历史概念的考释之中。“差遣检校官”作为一种任官形式,其核心的内容是以本官去负责差遣性的事务,这也是其最本质的特征。以这个标准来看,“差遣检校官”在曹魏时就已经出现,并在南北朝时期逐渐普及。

明帝太和末年,“公孙渊以辽东叛,帝欲征之而难其人,中领军杨暨举(田)豫应选。乃使豫以本官督青州诸军,假节,往讨之”[38]。田豫此时的本官为汝南太守、殄夷将军,他是以此官都督青州诸军前往讨伐公孙渊的。甘露二年(257),诸葛诞谋反,诏“(王)基以本官行镇东将军,都督扬、豫诸军事[39],王基虽以镇东将军率军出征,但其本官镇南将军并未改变。田豫和王基任职的性质与唐代的“差遣检校官”相同,是一种典型的差遣职务。这种现象在曹魏时期尚不多见,西晋之后逐渐增多,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晋初欲讨伐东吴,“(羊)祜病,举(杜)预自代,因以本官假节行平东将军,领征南军司。及祜卒,拜镇南大将军、都督荆州诸军事,给追锋车、第二驸马”[4]刘宋元嘉二十八年(451),北魏南侵,刘义恭未战先逃,宋文帝“降义恭号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余悉如故”,但不久“又以本官领南兖州刺史,增督南兖、豫、徐、兖、青、冀、司、雍、秦、幽、并十一州诸军事,并前十三州,移镇盱眙[40]。北魏武泰元年(528),辛雄被任命为度支尚书,加安南将军,“未几,诏雄以本官兼侍中、关西慰劳大使”[41]。永熙三年(534),孝武帝西迁长安,杨俭“除侍中、骠骑将军。大统初,以本官行东秦州事,加使持节、当州大都督”[42]

“差遣检校官”的出现,与曹魏时期官僚制度的变化有密切关系。两汉时期,用来标明官员等级的是“若干石”的禄秩,而禄秩是从属于职位的,“它所区分的是职位的高低;若无职位的话,则官员本身无等级可言”[43]。禄秩之外,没有能够标明官员个人品级的官阶,因此不管职位迁转还是差遣他务,其秩级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乃至因各种原因中断勤务时,朝廷也不会保留官员的既往官资。另外,汉代官员一般也没有固定的任期,职位的迁转相对随意,并不需要差遣性的任官形式,所以“差遣检校官”并没有形成的基础。曹魏建立九品中正制,将百官划分为九个等级,而“九品官品吸收了朝位的一元化功能,把职事官、爵级、军号、散官纳入一个整齐的框架内,使之一体化了。由此‘爵—秩体制’告终,‘一元多序列的复式品位结构’得以形成”[44]。九品官品制使官员的本品具有了重要的意义,开始与俸禄、恩荫等待遇密切联系起来,并且严格限制了其升迁的路径和标准,但行政事务要求的效率和质量更多地与官员的素质、能力及皇帝的信任有关,两者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矛盾。“差遣检校官”正是为了应对品级与职任的矛盾而产生的。

从这个角度来说,“差遣检校官”与同样带有差遣性质的知、判等形式是一样的,而且在史籍记载中也经常混用。代宗时的权宦鱼朝恩“自谓有文武才干,以邀恩宠。上优遇之,加判国子监事,光禄、鸿胪、礼宾、内飞龙、闲厩等使”[45],而实际的任命敕书却载:“开府仪同三司、行内侍监、兼充监门卫大将军、观军容宣慰处置使、仍兼知处置神策军兵马事、内飞龙厩、内弓箭库等使、兼检校鸿胪、礼宾,上柱国,韩国公鱼朝恩……可兼检校国子监余并如故。”[46]“判国子监事”与“检校国子监”的混用,说明在唐人看来这些任官形式在本质是相同的。尤其唐后期随着藩镇使府僚佐的扩大,“员外检校官”作为本官大量出现,为了防止混乱,差遣多以“知”“判”“摄”等形式出现,“差遣检校官”一度隐而不彰,似乎消失在制度变迁中。但事实上,这种差遣性的任官形式在唐后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知制诰、知贡举、判度支、判南曹等都属于此类,在各级的官僚机构中普遍存在。

“员外检校官”则有完全不同的发展过程。不同于“差遣检校官”的悠久历史,“员外检校官”是唐初才出现的新事物,《新唐书·百官志》载:“初,太宗省内外官,定制为七百三十员,曰:‘吾以此待天下贤才,足矣。’然是时已有员外置,其后又有特置,同正员。至于检校、兼、守、判、知之类,皆非本制。”[47]这种检校官与员外官等一样,都是为了摆脱员额的限制来除授官员,在太宗贞观初年就已经存在了。贞观元年(627)九月,太宗“命中书侍郎温彦博、尚书右丞魏徵等分往诸州赈恤”[48],《唐大诏令集》收录了这道诏书:“虫霜为害,风雨不时,政道未康,咎征斯在。可令中书侍郎温彦博、尚书右丞魏徵、治书侍御史孙伏伽、检校中书舍人辛谞等分往诸州,驰驿检行”[49]。其中辛谞的“检校中书舍人”是史籍中“员外检校官”的最早记载。(www.daowen.com)

这种检校官最初授予的规模不大,主要是作为正员官的补充,《唐六典》载“其内外员外官及检试官,本司长官量闲剧取资历清正旧人分判曹事”[50],其除授的范围很广,包括中央的省寺卿监和地方州县,而且与正员官一样有判事之权。李方在研究唐代西州行政体制时曾注意到,在高宗总章年间,西州就已经有了诸如检校主簿、检校兵曹等非正员官的存在[51]。其后武则天为收人心,开始大量除授员外、检校等官,不仅大大扩充了官员规模,还侵夺了正员官的判事权,因此神龙政变后中宗就颁敕予以限定:“内外员外官及检校、试官,宜令本司长官,量闲剧取资历,请与旧人分判曹事,自外并不在判事之限,其长官、副贰官,不在此限”[52]。玄宗开元初厘革旧弊,缩小了除授范围,规定:“诸色员外、试、检校官,除皇亲及诸亲五品以上,并战阵要籍、内侍省以外,一切总停”[53],但这一规定并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其后检校官仍被授予官资较低的官员。《封氏闻见记》载:“杨国忠为尚书,创为押例,选深者先授官……其五品已上及清要官,吏部不注,送名中书门下者,各量资次临时敕除。历任有深浅,官资有高下,故授任者或称检校,或称兼、试、知、摄、内供奉之类,名目非一。”[54]

“员外检校官”虽然不同于正官,但其职事官的性质决定了其可以用作差遣和使职的本官,这种情况唐前期也已经存在了。开元初,郭虔瓘以破贼之功受封,玄宗下制曰:“朕闻赏有功、报有德者,政之急也。若功不赏,德不报,则人何谓哉。云麾将军、检校右骁卫将军,兼北庭都护、瀚海军经略使、金山道副大总管、招慰营田等使、上柱国、太原县开国子郭虔瓘……可进封太原郡开国公。”[55]郭虔瓘出任使职的本官就是检校右骁卫将军。此外,杜暹曾任“检校黄门侍郎兼碛西副大都护”[56],萧嵩曾任“检校兵部尚书、河西节度判凉州事”[57],都是以员外检校官作为本官的。唐前期用做差遣和使职本官的主要是正员官,但这种情况在安史之乱后开始发生变化。宝应元年(762)十月,“伪恒州节度使张忠志以赵、定、深、恒、易五州归顺,以忠志检校礼部尚书、恒州刺史,充成德军节度使,赐姓名曰李宝臣”[58],随后河朔其他三镇也纷纷归降,其长官均被授予检校高官,薛嵩为检校刑部尚书,李怀仙为检校兵部尚书,田承嗣为检校户部尚书。同年,陈少游入为金部员外郎,“寻授侍御史、回纥粮料使,改检校职方员外郎。充使检校郎官,自少游始也”[59]。此后,员外检校官的除授开始大量增加,逐渐与试官、兼宪衔结合形成幕府带职系统,并且建立了规范的迁转路径,成为幕职官向中央朝官迁转的主要依据。

员外检校官一旦成为带职的组成部分,就不再掌握判事权。《旧唐书》载:“(大历二年)秋七月戊申朔,以右散骑常侍于休烈为检校工部尚书、知省事。时方面勋臣升八座者多非正员,朝命正员者以知省事为名。”[60]检校仆射、尚书者,如果不加“知省事”便不再有实际权力。作为“朝廷清选”的尚书省郎官同样如此,由于郎官是尚书省政务的主要承担者,一旦被诸使奏请入幕,必然会影响到行政事务的处理,因此咸亨三年(672)中央就开始颁布敕令加以限制[61],最终在大历十四年(779)规定:“郎官、御史充使,绝本司务者,宜改与检校及内供奉里行。”[62]从法令上杜绝了以正员郎官御史充任本官的现象,也使带职中的检校官形成了一套从尚书省水部员外郎到三师三公的迁转阶序[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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