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历史:毕王宇文贤之死与杨坚的六王诛杀

中国历史:毕王宇文贤之死与杨坚的六王诛杀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牛敬飞认为毕王谋杀杨坚为独立一事,与五王关系不大,且五王入京后已在杨坚监视之下,宇文贤与之勾结的可能性大大降低。杨坚固然对六王有所监视,但并不能限制他们的一切行动。而且宇文贤与五王同为宗室,利益一致,反对杨坚的立场无疑比普通官员更加坚定。只是杨坚诛宇文贤并“寝赵王等之罪”与杨坚“诏五王剑履上殿,入朝不趋”二事恐怕联系不大。因此宇文贤成为杨坚的首要清算对象就不足为奇了。

中国历史:毕王宇文贤之死与杨坚的六王诛杀

宗室六王中,最先被杨坚诛杀的是毕王宇文贤。大象二年(580)六月,宇文贤被杨坚以“谋执政”的罪名诛杀[15]。牛敬飞认为毕王谋杀杨坚为独立一事,与五王关系不大,且五王入京后已在杨坚监视之下,宇文贤与之勾结的可能性大大降低。《隋书·高祖纪》将毕王谋杀杨坚与杨坚加五王殊礼二事缀合,是强化杨隋代周合法性的历史书写[16]。这一推论非常有见地,但宇文贤与五王勾结一事尚不可轻易否定。杨坚固然对六王有所监视,但并不能限制他们的一切行动。《隋书·李安传》载:“(李)安叔父梁州刺史璋,时在京师,与周赵王谋害高祖。”[17]可见五王即使失去军权,受到监视,却依然暗中与他人联合对付杨坚。宇文贤时任雍州牧兼太师,权位非一州刺史可比,甚至是长安唯一掌握兵权的宗室。雍州为皇畿,宣帝驾崩前后,身为雍州牧的宇文贤一直在长安,更熟悉长安及朝廷情况,也更方便与五王联合。而且宇文贤与五王同为宗室,利益一致,反对杨坚的立场无疑比普通官员更加坚定。相较于北周其他官员,宇文贤与五王合谋的可能性很大。

只是杨坚诛宇文贤并“寝赵王等之罪”与杨坚“诏五王剑履上殿,入朝不趋”二事恐怕联系不大。据《宇文贤墓志》载,宇文贤于六月辛未(十七)被诛[18],《周书·静帝纪》将五王入朝不趋、剑履上殿一事系于七月庚子(十七),其间相距一月,且二者间隔数事,因此二者的因果关系很难成立。事实上,与后者联系更紧密的是宣帝下葬时杨坚对六王的监视,“周宣帝葬,备诸王有变,令(杨)雄率六千骑送至陵所”[19]。宣帝于大象二年(580)七月丙申(十三)葬于定陵[20],与杨坚实行安抚五王之举仅相差四天,杨坚“用安其心”之意恐怕在此。他担心五王会借宣帝下葬之机发难,遂令杨雄领六千骑压阵。宣帝葬礼虽安然度过,但杨坚用意如此明显,难保五王不会在宣帝葬礼之后有所动作,杨坚对他们加以殊礼正是为了安抚、麻痹五王。

宇文贤“谋执政”一事的泄漏与杨坚对六王的监视有关,告发宇文贤的正是杨坚族子杨雄,“雍州牧毕王贤谋作难,(杨)雄时为别驾,知其谋,以告高祖”[21]。宇文贤被诛后,杨雄因告发有功升任柱国,并接替宇文贤出任雍州牧。相州总管尉迟迥已于大象二年(580)六月举兵,宇文贤是当时长安唯一手握兵权的宗室,如果二人里应外合,势必酿成更大的动乱。宇文贤从大象元年(579)七月开始担任雍州牧,同年八月又兼任太师,一直在长安,对宣帝驾崩、杨坚辅政等一系列事情比五王更早知道,可能很早便萌发“谋执政”的想法,甚至在五王入朝后,成为六王“谋执政”的主导者也不无可能。杨坚为了防止宇文贤密谋滋甚,最早对其下手亦在情理之中。宇文贤兼任的太师一职虽然并无实权,但位列三公之首,再配合其宗室及雍州牧的双重身份,想必也给杨坚造成了一定压力。因此宇文贤成为杨坚的首要清算对象就不足为奇了。

从新出《宇文贤墓志》来看,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墓志记载宇文贤死后葬于“洪渡乡洪坡里”的宗室墓地,这可能暗含了杨坚对皇权暂时妥协的意味。北周上层贵族、官僚甚至帝王则多葬于咸阳北原,当时名为“石安原”或“洪渎原”,根据出土墓葬可以推测在今陕西省咸阳市底张镇一带[22]。从目前所见的北周皇帝、宗室等人的墓葬与墓志来看,葬于此地的有北周武帝及其皇后阿史那氏、齐王宇文宪、谯王宇文俭及其夫人步陆孤氏、生母权氏、冀国公宇文通及其生母乌六浑氏、赵王宇文招夫人纥豆陵氏[23]。亦有个别宗室葬于他处,如宇文翼、宇文广葬于秦州,二人均为北周太祖宇文泰之侄宇文导之子,宇文导亦葬于秦州。父子两代俱葬于此,可能因为北周朝廷希望他们能够世代镇守陇右[24]。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宗室一般会葬在洪渎原的家族墓地。不过同为六王,宇文逌却葬于“京兆万年县”,联系其与宇文贤墓志中的其他信息,或可略解其中原委。为便于讨论,兹誊录二人墓志如下[25]:(www.daowen.com)

二王墓志中的爵位均为“国公”,而非各自本传记载的“王”,《隋书》将周氏诸王尽降为公一事系于开皇元年(581)二月[26],而二王均于大象二年(580)去世,可见杨坚在即位之前,已着手对诸王降爵。虽然毕、滕二王墓志中均未言明其死因,特别是滕王宇文逌被讳饰为因病去世,但二王被降爵为公意味着其谋逆之罪在当时已成盖棺定论,否则没有降爵的道理,宇文贤墓志中的谥号与其本传一致为恶谥“剌”亦是明证。而宇文逌墓志中的谥号却为美谥“间”,非其本传所载的恶谥“闻”,《隋书·经籍志》中有“后周《滕简王集》八卷”[27],此处“简”可能为“间”之别字。与之相类,赵王宇文招亦有两谥,一为其本传之恶谥“僭”,一为《新唐书·经籍志》所载美谥“平”[28]。牛敬飞认为在宇文逌死后,北周礼官或念及滕王为皇叔祖,便谥以“间”(“简”),恶谥是杨坚在代周之后所予[29]。但这无法解释为何宇文贤墓志中为恶谥,而且是否予以美谥不是仅礼官就可决定,因此这种推测难以成立。赵、滕二王之所以享有美谥,很可能是杨坚迫于北周中央文官压力的权宜之举,某种程度上相当于对皇权的妥协。赵、滕二王均为好经史、善属文之人,与庾信等文官关系密切,宇文逌曾为《庾信集》作序,《庾信集》亦收录了很多庾信与二王的唱和诗文[30],二王的文集很可能是其去世后,由文官组织结集而成。

大象二年(580)七月,“赵王招、越王盛以谋执政被诛”,同年十二月,“代王达、滕王逌并以谋执政被诛”[31]。赵、越二王去世时,杨坚尚未禅代,特别是宇文招被诛时正是“三方之乱”扰动剧烈之际,杨坚需要稳定中央以放手解决地方动乱,铲除赵、越二王可以震慑中央宗室,一定程度上防止其与尉迟迥等地方叛乱者里应外合,而予赵王以美谥则可安抚中央文官。代、滕二王被诛于杨坚禅代前夜,是为了在中央扫清改朝换代的阻力,此时赐予宇文逌美谥亦在于安抚文官,其目的仍是减小禅代阻碍。不过宇文逌未能像大多数北周宗室一样葬于洪渎原,而是草草窆于京兆万年县,这说明杨坚予其美谥只是为了安抚文官的权宜之策,因而以改变葬地的方式表明自己的态度,禅代成功后,杨坚又以恶谥加之,完全坐实五王谋逆之罪。而杨坚虽予宇文贤以恶谥,却将其葬于宗室墓地,表示其对皇权的妥协,毕竟当时五王尚在,杨坚固然要以打击宗室的方式削弱皇权,但又不可操之过急,某些时候也需要在形式上对皇权做出一定的让步。无论如何,中央宗室中唯一手握军权的毕王宇文贤被诛,使宗室遭受重创,北周皇权被严重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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