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总体设计为依据
各级园路应以总体设计为依据,确定路宽、平曲线和竖曲线的线形以及路面结构。园路设计应根据总体设计的选线(路由)、控制标高和特色要求具体确定园路的宽度、平曲线和竖曲线的线形以及路面结构。
2.园路的宽度规定
(1)园路宽度宜符合表2-1的规定。
表2-1 园路宽度 (单位:m)
表2-1是根据对40多个公园和8个动物园所作的统计分析而提出的。一些由于非交通功能需要而宽度较大的园路、交通功能不强的步石和只能由单人通过的狭窄园路在园路系统中所占比例极小,在此不作规定。园路宽度有一些幅度,是适应不同性质和不同游人容量的公园需要。
园路最低宽度为0.9m,以便两人相遇时有一人侧身尚能交错通过。2.0m宽度可供两人通行;2.0~3.5m的宽度可通行小型车辆;3.5~5.0m的园路可满足多股人流通行,也可满足运输工具的通行要求。
(2)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经常通行机动车的园路宽度应大于4m,转弯半径不得小于12m。
3.公园出入口宽度
(1)公园游人出入口总宽度下限符合表2-2的规定。
表2-2 公园游人出入口总宽度下限
注:单位“万人”是指公园游人容量。
(2)单个出入口最小宽度1.5m。
(3)举行大规模活动的公园,应另设安全门。
4.园路线形设计
园路线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地形、水体、植物、建筑物、铺装场地及其他设施结合,形成完整的风景构图。
(2)创造连续展示园林景观的空间或欣赏前方景物的透视线。(www.daowen.com)
(3)路的转折、衔接通顺,符合游人的行为规律。
5.坡度
(1)主路纵坡宜小于8%,横坡宜小于3%,粒料路面横坡宜小于4%,纵、横坡不得同时无坡度。山地公园的园路纵坡应小于12%,超过12%应做防滑处理。主园路不宜设梯道,必须设梯道时,纵坡宜小于36%。我国的建筑规范中一般规定步道坡度8%以上宜按台阶设计;国际康复协会规定残疾人使用的坡道最大纵坡8.33%。因此,主路纵坡上限为8%。通过对实际情况的调查,山地公园主路纵坡应小于12%。主路不宜设梯道是考虑坐轮椅和行走有困难的游人通行方便,同时便于养护工具通行。
(2)支路和小路纵坡宜小于18%。纵坡超过15%路段,路面应做防滑处理;纵坡超过18%时,宜按台阶、梯道设计,台阶踏步数不得少于2级,坡度大于58%的梯道应做防滑处理,宜设置护栏设施。
目前,我国建筑上常用的室外台阶比较舒适的高度为12cm,宽度为30cm,纵坡为40%。调查资料表明:纵坡为36.49%的梯道上下行还不感到累,但心理上有负担;坡度达39%时,老年人上下行均感到稍累,精神上有些紧张。因此,为照顾全体游人交通的需要,主路上梯道的纵坡度宜小于36%。关于支路和小路上的梯道,目前我国使用的楼梯坡度一般在36.4%~100%,适宜的为66.7%,但楼梯一般位于室内且有扶手栏杆。因此,对于公园中支路和小路的纵坡度大于58%的梯道应做防滑处理,宜设扶手栏杆。
6.安全防护实施
园路在地形险要的地段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7.通行复线
通往孤岛、山顶等卡口的路段宜设通行复线;必须沿原路返回的宜适当放宽路面。应根据路段行程及通行难易程度,适当设置供游人短暂休憩的场所及护栏设施。
8.园路的结构和饰面
园路及铺装场地应根据不同功能要求确定其结构和饰面。面层材料应与公园风格相协调,并宜与城市车行路有所区别。园路由于功能不同,有些需要通行大量人流或机动车,有些则只作为少量人流通行之用,荷载不同,需有不同的结构和面层材料。公园中的路面面层材料的选择同时又受公园总体风格的制约,因此与城市车行道路的路面要有所区别。
9.无障碍设计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残疾人事业越来越受到重视,园林绿地的各种效能要便于残疾人使用,园路的设计也就应该满足无障碍设计。
(1)路面宽度不能小于1.2m,回车路段路面宽度不宜小于2.5m。
(2)道路纵坡一般不宜超过4%,且坡长不宜过长,在适当距离应设水平路段,并不应有阶梯。
(3)应尽可能减小道路横坡。
(4)坡道坡度为1/20~1/15时,其坡长一般不宜超过9m;每逢转弯处,应设不小于1.8m的休息平台。
(5)园路一侧为陡坡时,应设10cm高以上的挡石,并设扶手栏杆。
(6)排水沟箅子等,不得凸出路面,并注意不得卡住车轮和盲人的拐杖。具体做法参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