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依据
园路的布局设计,要以园林本身的性质、特征以及实用功能为依据,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园林工程的建设规模决定了园路布局设计的道路类型和布局特点。
一般较大的公园,要求园路主道、次道和游步道三者齐备,并使其铺装式样多样化,从而使园路成为园林造景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较小的园林绿地或单位小块绿地的设计,往往只有次道和游步道的布局设计。
(2)园林绿地的规划形式决定了园路布局设计的风格。
规则式园林园路应布局成直线和有规可循的曲线式,在园路的铺装上也应和园林风格相适应,充分体现规则式园林的特征。而自然式园林园路应布局成无规可循的自由曲线和宽窄不等的变形路。
2.设计原则
(1)因地制宜。依据园林工程建设的规划形式,并结合地形地貌设计。一般园路宜曲不宜直,贵在合乎自然,追求自然野趣,依山随势,回环曲折;曲线要自然流畅,犹如流水,随地势就形。
(2)结合园林造景进行布局设计。园路的组织交通功能应服从于游览要求,不以便捷为准则,而是根据地形的要求、景点的分布等因素来进行设置。要做到因路通景,同时要使路和其他造景要素很好地结合,使整个园林更加和谐,并创造出一定的意境来。
(3)以人为本。在园林中,园路设计也必须遵循供人行走为先的原则。也就是说设计修筑的园路必须满足导游和组织交通的作用,要考虑到人总喜欢走捷径的习惯。因此,园路设计必须首先考虑为人服务、满足人的需求。否则,就会导致修筑的园路少人走,而没有园路的绿地却被踩出了园路。
(4)切忌设计无目的、死胡同的园路。园林工程建设中的道路应形成一个环状道路网络,四通八达,道路设计要做到有的放矢,因景设路,因游设路,不能漫无目的,更不能使游人正在游兴时“此路不通”。
3.设计要素
(1)绿化率。园路和城市园林景观路与普通主干道不同,其绿化用地率不得小于40%,而普通路仅为20%~30%。
(2)规划设计。园林和景观路的景观特色和风格应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统一确定,体现城市景观风貌和特色。
(3)设计风格。同一园路的绿化要风格统一,但不同路段可以有所变化,要体现城市风貌,景观路要与街景结合。
(4)植物选择。园林和城市景观路的植物应选择观赏价值高,能体现地方特色的植物,反映城市绿化特点和水平。
(5)植物配置。园路的植物配置和空间层次要协调,树形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要自然,形式统一而富有变化,注重本地区经典配置形式的应用。
(6)环境要求。园路要与邻近的山、河、湖、海相结合,突出自然景观特色,做到自然与人文的和谐统一和完美结合。
4.设计注意要点
(1)先主后支,主次分明。主园路要贯穿全园,形成全园的骨架。同时连接主要入口和主景区。既有消防、行车等功能,又有观景、漫步休闲功能。而支路是各分区的局部骨架,主要起到“循游”和“回流”的作用,使各区域相互联系和贯通。
(2)疏密适当。园路的疏密和景区的性质、园内的地形和游人的数量有关。一般安静休息区密度可小,文化活动区及各类展览区可大,游人多的地方可大,游人少的地方可小。总的说园路不宜过密。
(3)顺势辟路,曲折有致。园路的设计要与所处的地势相结合。地势平缓则路线舒展,可取大曲率;地势变化急剧则路径“顿置宛转”,有高有低,有曲有深,做到“路宜偏径,临濠蜿蜒”,使园路“曲折有情”。“顺势”就是要把握园区流通序列空间的构图游览情势,做到“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的布局设计。此外,在进行园路设计时,要注意道路平面上的曲折与剖面上的起伏相结合,做到顺地形而起伏,顺地势而转折。
(4)园路与建筑。在园路与建筑物的交接处,通常能形成路口。从园路与建筑相互交接的实际情况来看,一般都是在建筑近旁设置一块较小的缓冲场地,园路则通过这块场地与建设交接。但一些起过道作用的建筑、游廊等,通常不设缓冲小场地。根据对园路和建筑相互关系的处理和实际工程设计中的经验,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来处理二者之间的交换关系。
1)“能上能下”。即常见的平行交接和正对交接,是指建筑物的长轴与园路中心线平行或垂直。
2)“侧对交接”。即建筑长轴与园路中心线相垂直,并从建筑正面的一侧相交接;或者园路从建筑物的侧面与其交接。
实际处理园路与建筑物的交接关系时,一般都避免斜路交接;特别是正对建筑某一角的斜角,冲突感很强。对不得不斜交的园路,要在交接处设一段短的直路作为过渡,或者为避免建筑与园路斜交将交接处形成的路角改成圆角。
(5)园路路口规划。园路路口的规划是园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规划式园路系统和自然式园路系统的相互比较情况来看,自然式园路系统中则以三岔路口为主,而在规划式园路系统中则以十字路口比较多。路口设计应注意以下要点。
1)两条自然式园路相交于一点,所形成的对角不宜相等。道路需要转换方向时,离原交叉点要有一定长度作为方向转变的过渡。如果两条直线道路相交时,可以正交,也可以斜交。为了美观实用,要求交叉在一点上,对角相等,这样就显得自然和谐。(www.daowen.com)
2)两路相交所成的角度一般不宜小于60°。如果由于实际情况限制,角度太小,可以在交叉处设立一个三角绿地,使交叉所形成的尖角得以缓和,如图2-2所示。
3)如果三条园路相交在一起时,三条路的中心线应交汇于一点上,否则显得杂乱,如图2-3所示。
4)由主干道上发出来的次干道分叉的位置,宜在主干道凸出的位置处,这样就显得流畅自如,如图2-4所示。
5)较短的距离内道路的一侧不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道路交叉口,尽可能避免多条道路交接在一起。如果避免不了,则需在交接处形成一个广场。
6)凡道路交叉所形成的大小角都宜采用弧线,每个转角要圆润。
7)两条相反方向的曲线园路相遇时,在交接处要有较长距离的直线,切忌是“S”形。
8)园路布局应随地形、地貌、地物而变化,做到自然流畅、美观协调。
图2-2 两条路交叉处设立三角绿地
图2-3 三条园路的中心线交汇于一点
图2-4 主干道上发出的次干道分叉的位置
(6)园路与种植。林荫夹道应该是最好的绿化效果,郊区大面积绿化,行道树可与两旁绿化种植结合在一起,自由进出,不按间距灵活种植实现路在林中走的意境,即夹景;有一定距离但在局部稍做浓密布置,形成阻隔,是障景。障点使人有“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意境。
在园路的转弯处,可以利用植物加以强调,既有引导游人的功能,又极其美观。园路的交叉路口处,常常可以设置中心绿岛、回车岛、花钵、花树坛等,同样具有美观和疏导游人的作用。还应注意园路和绿地的高低关系,设计好的园路,常是浅埋于绿地之内,隐藏于绿丛之中的,尤其山麓边坡外,园路一经暴露便会留下道道横行痕迹,极不美观,所以要求路比“绿”低,但不一定比“土”低。
(7)山地园林道路。山地园林道路受地形的限制,宽度不宜过大,一般大路宽2~3m,小路则不大于1.2m。当道路坡度在6%以内的时候,则可按一般道路处理,超过6%~10%的时候,就应顺等高线做成盘山道以减小坡度。山道台阶每15~20级最好有一段平坦的地面让人们在其间休息。稍大的地面还可设一定的设施供人们休息眺望。盘山道的路面常做成向内倾斜的单面坡,使游人行走有舒适安全的感觉。
此外,山路的布置还要根据山的体量、高度、地形变化、建筑安排、绿化种植等综合安排。较大的山,山路应分出主次。主路可形成盘山路,次路可随地随形取其方便,小路则是穿越林间的羊肠小路。
(8)山地台阶。山地台阶是为解决园林地形的高差而设的。它除了具有使用功能以外,还有美化装饰的功能,特别是它的外形轮廓具有节奏感,常可作为园林小景。台阶通常附设于建筑出入口、水旁、岸壁和山路。
5.设计方法
(1)确定园路布局风格。对收集来的设计资料及其他图面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从而初步确定园路布局风格。
(2)确定主干道的位置布局和宽窄规格。对公园或绿地规划中的景点、景区及其周边的交通景观等进行综合分析,必要时可与有关单位联合分析,并研究设计区内的植物种植设计情况。通过以上分析研究,确定主干道的位置布局和宽窄规格。
(3)形成布局设计图。以主干道为骨架,用次干道进行景区的划分,并通达各区主景点,再以次干道为基点,结合各区景观特点,具体设计游步道,形成布局设计图。园路布局设计实例如图2-5和图2-6所示。
图2-5 赤冢运动公园道路系统(规则式园路)
图2-6 新潟县植物园道路系统(自然式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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