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强调的是“学生是课堂的主体”这一概念。作为对于科学教育理念的积极回应,它让学生在创设的问题情境中体验生活,从而锻炼能力,进而获得真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展示出了人本关怀。
案例教学法强调学生的高度参与。教师主要有以下四个任务:一是创造良好教学环境;二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三是保持学生学习动力;四是保证案例教学法有效、有序进行。为此,教师应主要遵循以下五个原则。
(一)坚定思想的原则
高校的教育是有明确的指导思想的,这个原则是必须坚定不移坚持的。尤其是思政课,由于其政治的特殊性,更需要教师扛起时代的大旗、坚定阵地不偏移,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都积极落实到日常的教育行为和教学活动当中。在高校课堂中运用案例教学法,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这是不可动摇的第一个原则。在使用案例教学法,特别是挑选具体的案例时,教师本身需要具有明确的立场,知道我们追求的是什么,更要知道我们反对的是什么;作为教师,要清楚地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三观(即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案例中包含的内容是否符合党的教育方针的,是衡量非界限的唯一标准。教学实践经验一再证明,教育不仅仅是“人力”教育,更重要的是关乎学生的“德性”“精神”“理想”等方面的教育。如果未能把握政治导向,导致导向偏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案例教学法,不仅无益于思政课教学实效性的提高,甚至会有非常负面的影响。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高校教育要“与时俱进”。思想政治教育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只有不断适应新的社会形势,同时适应不断发展的个人,才能真正收到理想的效果。时代的发展、社会体制转型、互联网崛起……接连而来的变革深切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高校教育教学如何紧跟形势,就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教育想要改革创新,就必须理性地直面存在于过去和现在教学过程的问题,不回避矛盾,也不夸大矛盾,用马克思、列宁的科学原理和方法论来分析、研究、探讨它们,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有所改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教学的时效性是建立在理论联系实际的基础之上的,脱离了实践、脱离了现实生活的教学很难谈及实效性。在高校思政课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首先需要把握现实性原则,在选择案例的时候就要把着眼点放在能够反映时代特征的、真正贴近大学生校园生活的案例上。通过讨论和分析这样的案例,帮助学生实现理论知识内化、不断完善其知识体系,并且提升他们的个人综合能力,为理论知识和实践之间提供通路。其次,从时间上来说,要选择近年发生的代表性案例,翔实相对比较熟悉,减少了“代沟”的存在,可以提升案例使用的效果。再次,从范围上来说,案例中的内容要符合高校学生的层次水平,也就是说,不可脱离高校学生自身能力水平,以及其学习生活的阅历等方面。当案例与学生自身有相关性时,才能缩短案例与学生的距离,避免了学生游离在案例之外,可以更好地引起学生共鸣、共情,也能起到一定的示范效果。通常,选取高等教育等领域、知识阶层等方向的人和事是比较好的选择。最后,要选取真实的案例。若案例本身的真实程度有待考证,那么,将会直接影响其背后蕴含的理论知识的可信度和说服力,有可能会影响学生对于课程的接受度和信任程度。因此,要选择来源可靠的、内容真实的案例。
(二)创设问题情境的原则
一般情况下,案例必须设置成一个集合了冲突、大量信息的问题情境才能算是优秀的。这就要求教师在具体的案例教学法运用中,能够为学生提供出有想象空间的实例情境,使学生主动使用已有的理论知识来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如果教师能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案例讨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让学生感觉到自己的才能和洞察力是可以胜任某些工作的,就会极大地增强学生的信心,往往更有价值。所以,联系实际是问题情境创设的基本原则。矛盾性和复杂性是案例编制的基本要求,因此案例中常常会出现许多多余的信息以使问题变得复杂化,这时教师需要引导学生尽快找到思考问题的切入点。(www.daowen.com)
(三)坚持以学生为主体的原则
案例教学法以学生为主体,这是和教师的传统经验和习惯不同之处。为此,教师需要注意不再进行系统理论的灌输,而是要鼓励学生自主学习。所以,在案例教学法的运用过程中,要将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作为一个重要的实施原则。教师的角色需要有所转变,即要以学生的学习需求和思考发现为主,以学生面临的实际问题为中心,教师在这个过程中不再给出现成的答案和方法,更不能代替学生学习。当然,这并非意味着教师无所作为,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教学内容和程序,从而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另外,以学生为主体,还应该体现在让拥有不同方向优势的学生,在不同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上。教师可以根据学生各方面能力上的差异,来做出不同的分工,促进学生间开展协作,让学生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长项。这样处理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感觉到他们才是课堂和教学的主体,从而能够产生主人翁的意识。
(四)激励共同参与的原则
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课堂讨论是确保案例教学法成功的关键,这也是在我国实施案例教学法所遇到的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在美国,由于社会阶层相对固化,个人积极主动地表现自己是一种较为普遍的行为,表现在案例教学法的课堂中,会发现学生之间常常是互不相让地争夺发言机会的。而在我国则相对缺乏这样的氛围,甚至在某些方面与美国相反,体现在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中,就存在学生参与程度不够的情况。多数情况下,学生还无法适应从“传授—接受”方法中被动地接受,到案例教学法中以学生为主体这样的身份转变。这就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必须引导和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到案例教学法的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其中的核心环节,即案例分析和讨论环节中来。这就要求教师除了需要对整体上的氛围进行把控,还需要对细节进行把握,如要特别注意防止由于部分学生性格内向而造成的发言机会不均等分配等类似的问题,教师甚至必须有意识地引导这些性格内向、表现欲弱、不愿意发言的学生来更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有意减少表现欲强的学生的发言时间,以达到鼓励全体学生都能参与到讨论当中的目的,从而创造出积极、热烈的课堂氛围,充分实现教学效果的最大化。
(五)拓展探索空间的原则
案例教学法以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目标,所以强调学生要通过自己的分析、思考来得出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由于案例来自实践、归于实践,能够让学生产生共鸣,并激发学生进一步探究的欲望,从而帮助学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充分转化为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这一过程中,案例教学法除了表现出启发性的特点,还具有结果的多元性这一特点。这就要求教师应在课堂上留下足够的可探索空间,就要求教师应有意识地模糊某些结论,以拓展学生的探索空间,鼓励学生自己分析和判断。而且教师也要使学生意识到拥有创造型人格和创新的思维的重要性,鼓励学生敢于质疑已有的结论和所谓的正确答案,要持续性地探索和发掘,鼓励学生多提问、多去寻找不同的解决路径和办法,以此来拓展学生的思维空间。教师还可以适当地鼓励学生之间进行争论,多提建设性的意见,让学生在一种轻松的学习氛围中积极参与讨论和发言,来尽可能地扩大案例教学法的探索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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