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漱溟先生在《中国文化要义》一书中说:“中国文化是孝的文化。”夏代是中国孝文化的生成期,可以这样说:孝礼是夏礼的基石。
夏禹是五帝的最后一帝舜的直接政治继承人,也是舜的孝文化的直接继承人。在《史记·五帝本纪》中,太史公写下了凡是炎黄子孙都耳熟能详的“孝感动天”的故事:舜的父亲是个瞎子,舜的母亲很早就离开了人世。后来,舜父又娶了妻,生了个名字叫象的儿子,这是个很傲慢无礼的孩子。舜的父亲很爱后妻和后妻生的小儿子,常想杀死舜。一次,舜在家筑仓廪,当舜爬上仓廪的上端时,舜父在下面纵火,想烧死他。可舜就是利用手中的两个斗笠,飞下了仓廪。又有一次,舜父要他去凿井,当他下到井底时,舜父与小儿子象就一起下土实井,想把他埋死在井下。但是,舜似乎早有准备,他先前已在井下另挖了一条通道,当井口被封死时,他从另一通道奇迹般地出来了。虽然如此,舜还是对一家人很好。“顺事父母及弟,日以笃谨,匪有解(懈)。”他的孝顺的名声在二三十岁的时候已经名满天下。当时尧正在寻找后继者,大家都推举舜,尧于是把两个女儿嫁给舜,让舜到最艰难的地方去历练。舜不管是耕种在历山,还是捕鱼在雷泽,或者是制作陶器于河滨,他所到之处都得到老百姓的拥戴。“一年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他所到之处,经济文化都有所发展。后来舜践天子位后,还是十分孝顺他那个瞎子父亲,“往朝父瞽叟,如子道。封弟象为诸侯”。
舜的这些作为,后来被人以“孝感动天”之名编在“二十四孝”中,成为最为感人的二十四孝“第一孝”。
很显然,禹开拓的夏之孝礼,是深受舜孝行的影响的。如果从“舜年二十以孝闻”开始算起,禹与舜日后的接触有五六十年之久。据《史记》记载,舜是在六十一岁时践帝位的,当了三十九年的天子,而在他身边最受他信用的是被他称为“唯禹之功为大”的大禹。很特殊,在舜当天子二十二年的时候,“舜乃豫荐禹于天”,这说明了两人在思想和观念上是完全一致的。禹作为舜“孝”的观念的传人,是没有问题的。
可以说,禹自身的行为,为夏的孝礼定下了基调。这可从三个方面理解。
其一,孝祀。
在中国古代,按照一定的时节祭祀自己的祖宗和山川之神,这叫“孝祀”,或者叫“享祀”。在《史记·夏本纪》中说到:“禹居外十三年,薄衣食,致孝于鬼神。”这句话的基本意思是,大禹虽然十三年在外治水,但他宁愿自己的生活过得很艰难,也从来不忘“孝祀”这一礼仪。二里头遗址发现多处与祭祀有关系的建筑基址,如“坛”、“墠”等建筑遗存,更证明这一点。二里头遗址2号殿是祭祀先王的宗庙,也就是“夏后氏世室”[28]
“孝祀”的对象是“鬼”和“神”。这里说的“鬼”是一个特定的概念,专指自己已经远去的祖先。在远古时代,人的祖先意识淡薄,实行“泛祭”,就是什么鬼都怕,什么鬼都祭。到了夏代,祖先意识明确了,也有了明确的“代”的意识,从“我”推上去一代二代三代的“鬼”是谁很清楚,于是就有了祭祖或者说是祭“家鬼”的专项行动。孔子是反对“非其鬼而祭之”的,要祭的就是祖宗之“鬼”。这个“鬼”一直往上推,当然可以推得很远,推到“人文初祖”黄帝。祭祀的另一对象是“神”。这也不是什么神都祭,而是名山大川之神,就是在冥冥之中主宰名山大川命运和人的命运的“神”。
这样一来,禹,也可以说是夏代吧,也许开了两个礼仪之初始:一是“慎终追远不忘本”(《论语·学而》)的礼仪之始。二是开了祭名山大川之神的先河,后来秦始皇、汉武帝的作为,都可以看成是继承了夏的礼仪传统。
祭祀,要备丰厚的祭品,这代表祭祀者的诚心,正如孔子说的“祭神如神在”。中国古籍上有“祭祀丰絜”的说法。丰者,丰厚也。絜者,洁净也。对夏人来说,这种说法怕只对了一半。夏礼是以朴、俭著称的,清水、水菜的供奉是夏代祭祀的本色,如果太“丰”了,就不是夏代的祭祀礼仪了。当然,洁净还是要的,否则祭祀者的诚心无以体现。诚则灵,供奉者的诚心是十分重要的。孝祀又叫享祀,祖宗和山川之神真正的享受不一定是大鱼大肉、山珍海味,而是祭祀者的一颗虔诚的心。因此,真正的孝祀,从一定意义上讲又是一种“心祭”。
其二,孝敬。
夏礼强调的是子女对父母要孝敬,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尽到孝道。这样的观念,大抵上是从舜对其父、以及禹对其父的行为中引申出来的。这是两个都有着巨大缺陷的父亲。舜的父亲自从娶了继妻以后,对舜极尽打压之能事,还几次想杀害儿子。禹的父亲虽说也想尽力于沟壑,但是孤高自傲,治水的方法又不太对头,结果把天子托付给他的治水大业给搞砸了。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这样的父亲值得孝敬吗?(www.daowen.com)
在舜那里,在禹那里,答案是肯定的,就是说,还是得孝敬。理由大致上有那么几条。
第一,出于父母子女间的血脉关系。人与其他动物不同。其他动物生下来后,当母亲的将羊水舔干,往往它顷刻之间就能自个儿行走。而人不行,人有“三年之抱”,他必须在父母的怀抱里一点点成长,三岁(当然是虚岁)以后才能自个儿独立行走。这“三年之抱”是任何父母都给予子女的恩惠。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人长大以后对父母怀报恩之心,也是人性不同于兽性的重大区别。孝敬这一观念在古典文献中一再提及,如前所述,舜在天子之位身体力行,使天下尽知并成为全天下皆需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他自己成为孝敬的典范人物,这是毋庸置疑的。
第二,当子女的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感动有缺陷的父母。这一点十分重要。有些人看到自己的父母有这样那样的缺陷,一种可能是自艾自叹,认为倒霉:怎么会生在这样的家庭中。另一种是由此而厌弃有缺陷的父母。这样而引发的家庭不幸比比皆是。可是,中国传统文化告诉我们的处置方法要积极得多,就是千方百计地感动有缺陷的父母。这方面,舜不愧为二十四孝第一孝,他用自己伟大的人格精神感动了他那位糊涂得可怕的“老爸”,最后使之幡然改悔。后来禹在说到舜时,认为舜的可贵之处在于“于父母,负罪引慝”,就是说,把父母的罪责当做自己的罪责,在父母面前诚心诚意地启发他们,最后使顽劣的瞽叟也“允诺”改过了。这叫什么?叫“至诚感神”(《尚书·大禹谟》)。只要我们当子女的有“至诚感神”之心,相信顽劣父母也是能感化过来的。
第三,从父母身上吸取教训,走好自己的路。历史的事实是:禹的父亲鲧是一个失败的英雄,他治水九年,容易吗?用后人的话说,是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但结局是失败,而且被帝舜流放了。而禹是成功的英雄。禹的成功来之不易,他是吸收了父亲的经验教训而取得成功的。在《史记·夏本纪》中有那么几句读之让人动情的话:“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乃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这是怎样的一种情怀啊!《国语·鲁语上》还说:“鲧障洪水而殛死,禹能以德修鲧之功。”禹将其父亲未竟的事业接过来,从父亲的经历中吸取教训,使自己做得比父亲更好,弥补父亲的过失,兢兢业业做出成绩。是的,他不仅做到了,而且做得太好了!滔滔洪水终于治平,这样的“以德修功”,让自己的家族重新扬眉吐气,最终光耀了门庭。这就是作为圣人的禹心目中的孝敬。
当然,要实施如是之“孝敬”,得有一个良好的社会条件,那就是“罚不及嗣;赏延及于世”(《尚书·大禹谟》)。如果父亲有不足,甚至犯了罪,就罪及子女,那当子女的还会有什么机会去感化父母和比父母做得更好?作为三代盛世的第一代夏,当时的人们就有那样一种“罚不及嗣”的胸怀和气度,只有那样,才能使孝敬父母之风畅行于天下。
其三,慈幼。
“慈幼”这种提法,早在三代时就有了,“上爱下曰慈”,被称为“慈”者,可以是父亲,也可以是母亲。“慈于子者不敢绝衣食,慈于身者不敢离法度,慈于方圆者不敢舍规矩。”(《韩非子·解老》)韩非子的这三句话,较为全面地总结了历史经验,反映了中国传统社会对“上爱下”的理解。
“不敢绝衣食”。孩子还小,当父母的理应使之衣食周全。早在舜时,帝舜就对主管教化的司徒契说:“契,百姓不亲,五品不训,汝为司徒,而敬敷五教,在宽。”(《史记·五帝本纪》)经过百年未遇的大洪水灾害以后,社会上出现了“百姓不亲,五品不训”的偏颇。所谓“百姓不亲”,指的是各宗族之间的不亲善。所谓“五品不训”,《史记集解》解释为“五品,父,母,兄,弟,子也”,“五品,五常也”。也就是处理好家庭关系。在家族所有制转化为家庭所有制的关键时期,这个问题提得实在及时。而衣食上的抚养在家庭中是最基础的,也是相当重要的。夏代是紧接着帝舜的统治而来的,这方面的教育确不可少。《夏本纪》说禹这个人“其仁可亲”,别看他“三过家门而不入”,但从内心里他对孩子还是既“仁”又“亲”的。
“不敢离法度”。这方面,五帝中的最后二帝都为人们做出了榜样。尧子丹朱,是个不肖之子,尧就决然不把帝位传给他,因为不管是禅让,还是后来的传子,当时定下的“法度”是“传于贤者”。后来舜在公开场合批评尧子“丹朱傲,唯慢游是好”,要求一切年轻人引以为戒。后来舜的儿子也不贤,因此不能传位给他。在当时人看来,“法度”是一条底线,这条底线是怎么也不能突破的。就是禹传位给儿子启,当时主观上也不是有意要创造出一个传子制度来,而是因为“夏启贤”,没有这一条,禹也不可能答应传位给儿子,就是答应了,百姓也是不会答应的。又是启贤,又是传子时机业已成熟,就水到渠成地产生了这样一种传子制度,真可谓时也、运也。
“不敢舍规矩”。“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这是中国人传之千秋的古训。教子,即教之以规矩也。禹怎样教夏启的,虽没多少具体的说法,但是,应当说,禹的一生的所作所为,本身就为启立下了为人处世的规矩。禹的孜孜国事,禹的面对“洪水滔天”“过家门不敢入”的精神,禹的刻苦耐劳,“致孝于鬼神”的作为,不就是活生生的为启画出了人生的方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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