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目标涉及立德树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特殊教育、终身教育、教育辐射、教育信息化、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财政、教育基建、教育治理、人力资源开发等15个领域合计56个分目标。对56个分目标进行评估,结果如下(详细结果见附件)。
(一)可评估且达成项
共47项,其中全部可评估且达成的有立德树人、普通高中、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终身教育、教育辐射、教育信息化、教育治理等8个领域。
(二)可评估未达成项
共3项,分别是“学前教育优质示范园达到30%以上(当前不足15%)”“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占比100%(2019年为96%)”“逐步提升各学段专任教师学历层次(中职专任教师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由2015年的19.0%下降为2019年的14.4%)”。(www.daowen.com)
(三)难以评估项
共6项,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因政策改变,相应任务取消或指标内涵改变,如“义务教育阶段特色学校占比大于50%(特色校评比取消)”“提高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政策内容调整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年度预算安排中对教育经费予以重点保障”)”;另一类是数据难以获得,如“残障学生接受学前教育达到90%以上(无相关部门进行该数据统计)”“主要劳动年龄人口(20—59岁)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34%(人口普查年份才能获得)”“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5年(人口普查年份才能获得)”“加大对33项教育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力度”等。
综上判断,截至目前,《规划》目标可评估且达成比率为83.9%,可评估未达成比率为5.4%,难以评估比率为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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