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双师型”教师制度的探索和实践为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应该逐步改革。
(一)未来一段时间内应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质量建设
1.加快提升中等职业学校现有“双师型”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提高专业课、实践课教师专业实践能力,提升“双师型”教师的“双师素质”。逐步形成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短期培训、基地轮训、专家引领、教师互训、外地和出国深造有机结合的培训体系,切实提高现有职业教育教师以专业实践能力为核心的“双师素质”。一是建立开放性的教师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学校教师在校内外接受轮训,了解行业需求及发展动向,重点掌握先进技术技能。二是充分利用职教师资培训培养基地,通过在生产实践现场指导学生和教师自行学习,发现新问题,从生产实践中及时掌握行业、专业的新发展动向,学习新的工艺方法,通过在实践中学习、解决问题以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实践能力,成为真正的“双师型”教师。三是真正落实教师下企业的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新教师下企业挂职跟岗轮训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应该包括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到企业生产现场考察观摩、在企业的培训岗位上操作演练或者参加实际生产、参加企业的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工艺改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
2.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强师工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穗府〔2013〕27号)的规定:“以创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机制为突破口,以校企合作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设为保障,以教师队伍数量补充和能力提高为重点,全面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研究制定‘双师型’教师的管理办法,规范‘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职责任务、工资待遇和激励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制订科学的师资均衡发展与流动计划,实现对职业院校教师编制的动态管理,按标准及时核定教师编制。”
3.从企业引进一批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进入职业学校担任专任教师。就目前来说,除接受优秀应届毕业生外,还要专门吸收这种教师入职。因为他们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掌握最新的技术和工艺,而这种经验、知识技能正是长期在学校工作的教师所缺乏的。教育行政部门要真正开通优秀人才和企业能工巧匠进入学校担任专任教师的“绿色通道”,打破企业能工巧匠进入中职学校等单位的壁垒。例如,中职学校紧缺的专业课、实践课教师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应该受岗位与应聘人员比例限制,提高无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的比例。可以在部分学校设立专业课、实习指导课兼职教师“特聘教师”岗位,吸收行业、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并且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来校担任,由市财政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二)将来应逐步终止“双师型”教师制度
如前所述,“双师型”教师是我国特有的概念和制度。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大规模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时,相当一部分学校是从普通高中改制而来,几乎没有所谓“双师型”教师。直到现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来源渠道主要是录用高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本科生或专科生,绝大部分新教师是从学校到学校,缺乏企业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难以满足职业学校培养学生技能的要求。
世界上一些职业教育发展时间长、水平高的国家并没有“双师型”教师的概念。据分析,其根本原因是这些国家认为,职业教育的专业课、实习指导课的大部分教师理所应当会实际操作,无须专门提出这个概念,实行这个制度。
例如,德国职业技术院校实行双元制,在招聘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时,除了一般要有博士学位以外,还必须有五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包括有三年以上在企业工作的经历,且教师大都要具备工程师和教师两个职称。澳大利亚职业技术教育体制(简称TAFE)要求专职教师除了要有相应的学士或硕士学位和一定的师范教育学习之外,还要求至少三年的实践经验。瑞士的体制更加严格,要求教师必须具有四年的学徒经历,毕业于专门培养职业学校教师的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三年以上工程师实践经验,具备这些条件者,还要到职业教育学院进修为期一年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课程,合格者方可任教。由这种体制遴选出来的职业教育师资,除了专业理论和教学素质之外,自然具有实践操作技能。不需要用“双师型”制度要求他们。
我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也是朝着这个方向发展的。《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07〕2号)要求“逐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制度”,“要从职教教师专业化的需要出发,充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任职资格条件,改进资格认定办法,对新任专业课教师除要求具有规定的合格学历外,逐步增加相关工作经历和职业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也就是说,新入职的专业课教师,不能像以前一样从应届毕业生中录用,而是要从有一线实践经验的、本职业要求的职业技能的人中选取,且对实践经验和技能的要求应逐步提高。(www.daowen.com)
但是,目前职业院校在招聘新教师时遇到了实际困难。如果硬性规定应聘者必须有数年的实践经验,则报名者的素质可能普遍比较低。因为,技术好的工程师,在企业从业的收入远远高于担任职业院校专任教师。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只能是逐步提高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的待遇,以增加对他们的吸引力。在全面提高所有教师待遇有困难的情况下,应该优先提高“双师型”教师的待遇。广州市中职办学条件基础比较好,可以先行先试。
将来的发展趋势应该是,专业课、实习指导课的教师不再从无实践经验的应届毕业生中招聘,而应该硬性规定必须有数年的实践经验。对原有未达到“双师型”教师标准的老师,要求他们努力达到,对其中接近退休年龄的教师,则不再硬性要求,逐步退休自然淘汰。这样,新入职的教师肯定是“双师型”教师。坚持这个做法若干年以后,几乎所有的教师都会是“双师型”教师。届时,继续实行“双师型”教师制度已经没有意义,可以终止。
(三)过渡期内,应严肃纪律,防止造假,逐步淡化“双师型”教师数量和比例指标的重要性
目前,国家和大部分省市没有规定统一的“双师型”教师标准和认定程序,部分地区甚至由学校自行认定并填报。据笔者多年的经验,这种状态导致了一定程度上的混乱。观察部分地区“双师型”教师数量统计表,发现一两年之内发生很大变化,而政府部门当时并没有出台放宽或者收紧标准的文件,这明显不符合教师成长规律。“双师型”教师数量是目前评估学校的一个重要指标。个别学校在填报统计表时,随意性很大,遇到学校评估特别是上等级时,放宽标准,甚至伪造材料,凑足“双师型”教师数量。这使得比较和评估学校的实力、办学水平等时,准确性降低。有关工作很不严肃,也影响了真正的“双师型”教师的积极性。
既然这个制度应该逐步终止,现在则没有必要普遍强制推行统一标准和认定程序。
结合全国的情况,广州市中职相关工作的可行的策略有两个:一是各个学校每年一次在校内张榜公布本校“双师型”教师名单册,其中应明示每个教师的认定理由,并报市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存档;二是在评估学校时,逐步淡化“双师型”教师数量比例这个指标的重要性,直至最终取消这个指标。
[1]王义澄:《建设“双师型”专科教师队伍》,载《中国教育报》,1990年12月5日。
[2]贺文瑾:《“双师型”职教教师的概念解读》(上),载《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7期。
[3]同一个校外教师在同一年内,可以在同一个或不同学校多次任聘。本书“聘请校外教师”使用“人次”和“人”都是同一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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