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实现保护与更新体系的构建

实现保护与更新体系的构建

时间:2023-08-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优秀历史建筑的使用现状与建筑的使用性质、内部设计使用功能不一致,对建筑的保护产生严重影响的,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听取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后,作出恢复或者调整建筑的使用性质

实现保护与更新体系的构建

1.分级分类的保护与更新要求

要建立完备的保护与更新体系,作为管理和引导里弄建筑保护与更新活动的技术要求,需要根据现状的价值评价,设定保护等级的分类,确定保护要素,进而建立分级分类的保护体系。对于所要保护的风貌要素,并不是单一的、统一标准的,对于建筑整体价值较高的历史建筑,可以是建筑的全部,包括平面、立面、结构、材料,甚至周边的花园及构筑物;对于建筑某一部分具有突出价值的历史建筑,可以是建筑的部分,比如立面、屋顶、部分装饰、体量、肌理等;甚至对于某特殊街坊,可以仅仅是空间肌理及街巷格局。

根据价值分级,将现状的里弄划分为不同的几个等级,再针对不同的层级确定不同的保护以及更新要求,作为今后保护更新体系的基础。以A~E五等价值递减分类等级为例,对于A、B两级的建筑,保护为主,建筑的更新必须在保护要求的前提之下进行,对其保护更新要求为建筑只允许结构性的加固和平面布局在满足现代化更新前提之下的适当改动,外立面更新需原样修复,不得随意增减建筑内外部的装饰特征,其中A级建筑较之B级要求更为严格。对于C、D等级的建筑则以有机更新为主,历史建筑的保护同样重要,但是遗产价值的特征为其提供了更大的更新可能,因此有机更新的引导及控制为策略的重点,这部分建筑在里弄建筑保护更新的过程中基数最大,可以做的选择更为多样,同时产出也更为吸引人。根据每处建筑或者每类建筑的自身特点,建筑外观的特色部分可能被完全保留或者适当扩大,而其他部分则可以被其他材料或者手法所替代;建筑的外部造型在不影响及磨灭原造型特征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功能的更新需求进行部分的替代或者改建。对于C等级的建筑,可以允许平面的大幅改动,对于有实际居住要求的情况,允许适当的加层以增加其使用面积,外立面在风貌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其他材料进行替代;对于D等级的建筑,其可更换材料更新的范围将进一步被扩大,甚至对于部分价值表现为某一项的价值评估的情况,对于非参照价值的部分可以被替代,比如对于价值表现为建筑的艺术特征,则可以允许仅保留具有明显建筑特征的建筑外皮(如石库门头、外墙等),其他部分均可以改造,对于价值表现为建筑某部分特征或者群体肌理特征,则甚至可以采用现代化材料更新,群体中部分建筑的新建风貌协调建筑的替代。E等级则在充分论证前提下,列入必须拆除范围,拆除后的替代建筑以考虑历史肌理及风貌为出发点,引导管理政策偏重于新建建筑的肌理、造型、材料、风貌的指导。

除针对保护要素的分级分类体系外,还包括一部分功能可以转化许可,对于占据上海市中心黄金地段的部分里弄建筑,适当进行功能置换不失为较好的更新选择,建筑通过功能的变化得到了活力的复兴,建筑本身获得良性更新之外,稀缺的历史资源也得到了很好的利用,同时居民利用租金改善了生活条件,田子坊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实际上这种情况是违法的,现状政策严格控制居住建筑改变成为非居住建筑,所有居住建筑不得进行商业经营,这对于有效的城市管理是必要的,但是对待有着建筑保护需要、情况不一、更加复杂的中心城区里弄建筑其实可以采取规划、控制、引导的功能转变许可方式,在现阶段产权问题难以突破的前提下,增加历史建筑更新的途径。

2.保护指南

此外,还可借鉴法国保护指南的做法,形成更小范围、更为详尽的保护指南手册,将保护的要求、更新改建的要求渗透到使用者和所有者当中,成为管理文件的重要补充。

现状调查中发现,众多人口的日常使用对于里弄建筑本身风貌的破坏已经变得司空见惯,日常所进行的维护修缮,也开始与恶意的破坏一样,蚕食着里弄建筑的方方面面。天井封闭为房间,原石库门的大门变成小门,老虎窗加建,晒台搭建,外部造型与装饰被破坏,此外还包括空调安装、厨卫改建、各种不同设施的增加或改造,使得管线设施破墙而出,又缺乏安排。并且目前越来越多的产权人或者承租人开始为生活条件的优化,自行进行建筑的更新,其中破坏建筑结构、布局、风貌的情况,屡见不鲜(图5-21,图5-22),这都与使用者本身对于建筑保护更新的要求不明晰有很大关系,人们并不清楚建筑中哪些风貌和要素是需要保留和延续的,而哪些部分是可以改变的。因此,以详细的保护指南为指导的文件的推出将是十分必要的。

图5-21 部分自主更新对建筑的破坏

图5-22 同一里弄中建筑维护更新的不同

其实上海对于具有保护身份的里弄建筑,以个人为主体的建筑修缮为例,还是有着详细的保护更新要求的。根据《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二十五、三十、三十一条规定,对于优秀历史建筑的改建做出了要求分类、改建审批等要求。

第二十五条 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根据建筑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以及完好程度,分为以下四类:

(一)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内部装饰不得改变。

(二)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不得改变,其他部分允许改变。

(三)建筑的立面和结构体系不得改变,建筑内部允许改变。(www.daowen.com)

(四)建筑的主要立面不得改变,其他部分允许改变。

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管理部门提出每处优秀历史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条 优秀历史建筑的使用性质、内部设计使用功能不得擅自改变。

优秀历史建筑的所有人根据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确需改变建筑的使用性质和内部设计使用功能的,应当将方案报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听取专家委员会的意见;涉及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使用性质的,应当征得市规划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三十一条 优秀历史建筑的使用现状与建筑的使用性质、内部设计使用功能不一致,对建筑的保护产生不利影响的,建筑的所有人可以按照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提出恢复或者调整建筑的使用性质、内部设计使用功能的方案,报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听取专家委员会的意见;涉及规划管理的,应当征得市规划管理部门的同意。

优秀历史建筑的使用现状与建筑的使用性质、内部设计使用功能不一致,对建筑的保护产生严重影响的,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听取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后,作出恢复或者调整建筑的使用性质、内部设计使用功能的决定。

并且根据条例要求,对于优秀历史建筑也进行了四类划分的详细的技术规定的编制。就长乐村访谈记录为例,作为房屋的产权人以及承租人并不清晰该优秀历史建筑的改建分类,在对于房屋内部以及部分外立面的日常维护和改建,也不需进行备案以及方案审批。需要通过详细的说明确定所有使用者清晰其建筑的保护等级,更新分类以及必要的审批、施工程序,以保障今后所有历史建筑的保护更新真正能够根据所确定的要求进行,而不是像现在一样更多的是依靠自身对于历史建筑的理解或者尊重,或者施工方的审美状况,这种依靠自觉性而缺乏制度建立的管理方式是绝对行不通的。

对于文保单位、优秀历史建筑等具有法定保护身份的历史建筑,在建筑的更新和修缮上还具有基本的控制和监管,但由于实施环节的欠缺,未取得理想结果。而对于优秀历史建筑之外的更多的里弄建筑,则连基本的管理都是缺乏的,更新工作反而开始对建筑产生了破坏。譬如近些年来,上海旧城区内正在对于每个里弄建筑的主入口以及每个门牌号的正入口安装防盗门,以改变之前弄堂向所有民众开放,安全性较低的情况,但这原本是对于建筑更新的积极举措,却由于缺乏指导要求,反而加剧了风貌的破坏。石库门当初的大门尺寸大多为1.5m×3m以上,大于现在所使用的入户门(1.2m×2m左右),调查中发现,有部分防盗门是按照石库门的尺寸进行专门制作和安装的,这在继续的设施改造中是值得推广的,但也有部分门按照使用者的要求,缩小安装,原来石库门的位置改造成为墙壁,这种措施的采纳等于在更新的过程中加剧并延续了建筑风貌的破坏(图5-23)。因此在宏观层面进行分级分类体系建立的同时,还需在实际操作层面通过技术规定的细化和宣传,确保保护更新要求能够有效实施。

3.技术平台

此外,政府还需提供支撑成片风貌保护的技术平台,一方面更加有效地实施对其的保护更新要求,另一方面促进保护更新工作的推行。

首先是介入实施工作的专业技术支撑。比如法国的国家建筑与规划师制度(AUE),成为国家建筑与规划师,首先要取得建筑师资格,然后这些对于建筑遗产保护有浓厚兴趣的建筑师,在通过严格的考试筛选后,进入法国文化部培养国家建筑与规划师的专门学校Ecole de Chaillot进行为期两年的培训,最后进入“建筑与遗产省级服务中心”(SDAP),成为法国遗产保护相关审批工作的最基层,在被保护的城市地区,做颁发拆除许可证以及建设许可证之前的方案审查。至1998年,全法国共有国家建筑与规划师360个[14],以专业人员为核心的审批制度极大保障了规划要求的实施。除此之外,该方面工作也可以由民间力量介入执行,比如英国有以古建筑保护协会、古迹协会、乔治小组、不列颠考古委员会、维多利亚协会五大组织为代表的诸多民间团体致力于城市建筑遗产保护。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介入法律保护程序,而且凡涉及登录建筑的拆除、重修或改建,地方规划局都必须征得他们的意见作为处理这些问题的依据。这五个团体按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各地登录建筑“许可证”的申请问题,写出评审意见送交申请者所在规划局,并同时呈送给环境部(英国的登录遗产是由环境部管理)[15]

图5-23 同一里弄中防盗门的安装

其次,是基层专业技术支撑。以社区规划师或社区建筑师的身份,负责专业咨询工作,对于建筑的结构加固、内部改建、外部更新提供技术咨询及指导服务,成为实践过程中的专业技术保障。在目前看来,上海在这方面的技术支持几乎是空白的,在目前许多自发进行的历史建筑修缮中,作抉择的往往是居民自己,他们模糊地了解建筑是历史建筑,具有重要价值,但在修缮或者内部装修过程中,到底哪些是应当保留下来的,哪些是可以去除的,完全不得而知,仅仅依靠自己的感觉或者施工人员的经验进行判断,事实上,这种行为对于建筑保护更新来讲是十分危险的。该部分专业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历史建筑保护更新知识,与政府主体以及专家组织直接相关,主要的工作包括日常处理保护更新相关的事务,与使用者沟通政策的宣传与落实,为里弄建筑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提供设施专业配套,协调不同基础设施更新以及改造与建筑保护之间的平衡工作,并在更新过程当中起到监督作用。并且,作为基层力量,其工作的目标更具有针对性,可以通过针对性的培训或者最初单元的实施参与,成为价值、特征、布局、装饰相同或者相仿的若干单元组成的某一特定里弄的专业指导以及咨询人员,成为整体技术体系中重要的基层保障,并且对于价值层级较低的里弄建筑,专业管理人员甚至可以适当承担修缮工程的审查以及许可工作。

最后,是专业进行历史建筑改造的技术力量。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历史建筑的建筑改造或者设施更新的施工方,对于历史建筑的维护或者设施更新工作通常采取与其他建筑相同的较为粗暴的方式,对于历史建筑的价值保护以及风貌延续与否,更多依靠业主本身的个人素养,缺乏专业指导以及合理规范。随着未来自主更新的范围的扩大,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技术人员的培训、认定、参与将成为十分重要的实施保障。技术人员或施工方通过获得对于里弄建筑的日常维护和设施建设、更新改造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资格,成为重要的技术支撑,通过专业意见的提供、适用于历史建筑的施工材料的选取、特有的施工技术的采用,保障历史建筑的合理更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