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宋代科举与教育的关系:科举制度与学校教育的相互促进

宋代科举与教育的关系:科举制度与学校教育的相互促进

时间:2023-08-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科举制度和学校教育的发展相互促进。但由于这种做法未免偏颇,违背了广开仕途、公平竞争的社会追求,所以科举制不久又得到了恢复。宋代教育事业的兴旺发达,虽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主要原因还在于宋代统治者重视科举取士,对科举制的完善与学校教育的发展之间的关系处理得比较好。科举制的完备和公平竞争精神的强化,激发了人们强烈的向学热情,从而大大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

宋代科举与教育的关系:科举制度与学校教育的相互促进

到了宋代,科举进一步向庶族地主及一部分庶人开放。为了防止出现唐代贵族操纵科举的现象,宋统治者还作出了限制大官子弟在科举考试中获得任何特殊待遇的规定,取士名额也大大增加,如宋朝末年一次取士即达800人,超过唐开元全盛时期29年取士之总数。在隋唐五代,科举考试及第后,还得经过吏部特部特办的铨选官吏的考试才能授官。而在宋代,及第后直接由朝廷命官。宋代还将殿试作为定制,进士由皇帝钦点,而且及第后待遇丰厚。这些变革无疑进一步刺激了越来越多的莘莘学子“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以求功名地位和荣华富贵。专为预备科举考试的广文馆,在唐代西京“广文”置60人,东都“广文”仅置10人,而在宋代元佑年间,广文馆生意达2400人。人们对科举考试重视程度的变化,由此可窥一斑。

科举制的大发展和宋代三次大规模兴学运动既有相得益彰的一面,又有相互制约甚至是尖锐矛盾的一面。首先在“庆历兴学”中,范仲淹诏行科举新法,规定州学校“士须在学三百日”,方能参加乡试。由此,科举制度和学校教育的发展相互促进。其后,在“熙宁兴学”中,王安石实行三舍法取士,将所有太学生源分为外舍、内舍和上舍三等,逐次考舍升级,上舍生依考试结果,“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玉梅》卷—二《元丰太学三舍法》)这种取士法虽有以学选取代部分科举功能的意味,但绝大多数学生因此可免除乡试、会试之苦,将科举考试与学校教育系统地结合起来,因此大大刺激了当时学校教育的发展。到了“崇宁兴学”时期,蔡京在三舍取士法的基础上进行了更为激进的改革,为专重学校而罢科举14年,这期间录取的五榜进士,皆由太学上舍取。但由于这种做法未免偏颇,违背了广开仕途、公平竞争的社会追求,所以科举制不久又得到了恢复。(www.daowen.com)

除了这三次兴学运动掀起的学校教育发展高潮,在南宋后期又出现了第四次教育发展高潮,其间对科举制也有所变更。虽然教育事业的发展时快时慢,但在宋代三百多年中,基本保持着不断向上的势头。宋代教育事业的兴旺发达,虽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主要原因还在于宋代统治者重视科举取士,对科举制的完善与学校教育的发展之间的关系处理得比较好。科举制的完备和公平竞争精神的强化,激发了人们强烈的向学热情,从而大大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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