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1 计算原则
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遵循以下原则。
(1)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水资源可利用量是以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为前提,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促进和保障作用,且又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水资源可利用量分析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最大限度和潜力,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充分利用当地水资源和合理配置水资源,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统筹兼顾及优先保证最小生态环境需水的原则。水资源开发利用遵循高效、公平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统筹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等各项用水。同时为了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维持生态环境最基本的需水要求。因此,在统筹河道内与河道外各项用水中,应优先保证河道内最小生态环境需水要求。
(3)以流域水系为系统的原则。水资源的分布以流域水系为特征。流域内的水资源是具有水力联系的,它们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形成一个完整的水资源系统。水资源量是按流域和水系独立计算的,同样,水资源可利用量也应按流域和水系进行分析估算,以保持计算成果的一致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因地制宜的原则。由于受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的制约,各河流水系水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状况和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模式也不同。因此,不同类型、不同河流水系的水资源可利用量分析的重点与计算的方法也应有所不同,要根据资料条件和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宜的计算方法,计算水资源可利用量。
7.2.1.2 分析计算方法
1.不可以被利用水量与不可能被利用水量
地表水资源量包括不可以被利用水量和不可能被利用的水量。
不可以被利用水量是指不允许利用的水量,以免造成生态环境恶化及被破坏的严重后果,即必须满足的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量。
不可能被利用水量是指受种种因素和条件的限制,无法被利用的水量。主要包括:超出工程最大调蓄能力和供水能力的洪水量,在可预见时期内受工程经济技术性影响不可能被利用的水量,以及在可预见的时期内超出最大用水需求的水量等。(www.daowen.com)
2.倒算法与正算法(倒扣计算法与直接计算法)
多年平均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可采用倒算法和正算法。
所谓倒算法是用多年平均水资源量减去不可以被利用水量和不可能被利用水量中的汛期下泄洪水量的多年平均值,得出多年平均年水资源可利用量。可用下式表示:
所谓正算法是根据工程最大供水能力或最大用水需求的分析成果,以用水消耗系数(耗水率)折算出相应的可供河道外一次性利用的水量。可用下式表示:
或
多年平均水资源可利用量采用倒算法,即从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中扣除非汛期河道内最小生态环境用水和生产用水,以及汛期难于控制利用的洪水量,剩余的水量可供河道外用水户利用,该部分水量即为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图7.2-1为地表水可利用量示意图)。
图7.2-1 地表水可利用量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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