绣球与壮锦一样同为壮族优秀的民族手工艺品,它是在岭南这块神奇的土地上培育而成的艺术之花,体现了壮族人民高超的智慧和卓越的创造力。绣球以常见的圆形球体状为主,也兼有菱形、八卦形、心形和葫芦形等。通常而言,绣球由12片花瓣组成,3瓣为一平面,12瓣即代表着一年当中的12个月份,寓意人们对美好圆满生活的追求。但也有手艺高超的艺人可以缝织30片花瓣的堆绣,外形更加精致繁复。绣球图案的布局原则上遵循“上4瓣必挑飞禽,下4瓣必选走兽”的要求,其余的4瓣可以随便组合,以不同节气的花儿为主。这些祥禽瑞兽和花儿图案的选择反映了壮族人传统的宇宙观——上为天、下为地、中间为人,三者统一才能和谐圆满。绣球的颜色亮丽多彩,注重颜色的搭配,强调色调的对比效果,如“红配绿,看不俗”,给人以明亮的视觉效果,使人百看不厌。搭配飘逸的流苏,更显绣球的精巧可人、圆柔之美。可见,绣球以其丰厚的文化内涵、精致可人的造型、寓意美好的图案以及色彩搭配经久耐看等特点,成为壮民族又一独具特色的文化传统代表物。
一、从兵器到娱乐
绣球的历史最远可以追溯到2000多年前,在花山岩画崖壁上,可以看到个别人画像手挂圆形物体,那就是绣球的最早雏形,名为“飞砣”,是古时人们在狩猎或战场上用来投掷的由青铜铸造而成的原始兵器。而耍飞陀就是后来的抛绣球活动。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由原始的采集狩猎阶段过渡到以稻田耕种为主的农业生产阶段,飞砣相应的就不再作为原始部落的狩猎工具或打仗兵器,而是逐渐演变为用布包裹种子做成的球体,又可称为“飞花”。季节性的生产劳作使人们拥有了更多的闲暇时间进行娱乐活动,于是“抛绣球”便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如唐代大诗人刘禹锡在他的词作《抛球乐》中所言:“幸有抛球乐,一杯君莫辞。”宋代赵令畤的《侯鲭录》云:“余少从李慎言希古学,自言昔梦中至一宫殿,有仪卫,中数百妓抛球,人唱一诗。”《宋史·乐志十七》云:“三日抛球乐队,衣四色绣罗宽衫,系银带,奉绣球。”可见,绣球在此已经完全从原始的兵器或实用工具中解脱出来,成为唐宋时期宫廷中舞队里盛行的一种舞蹈表演,展现了人们抛球取乐的欢乐场景。至此,绣球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集体娱乐活动的方式之一。
二、从娱乐到爱情信物(www.daowen.com)
宋代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中就曾这样描述过:“上巳日男女聚会,各位行列,以五色结为球,歌而抛之,谓之飞砣。男女目成,则女受砣而男婚已定。”明代朱辅在《溪蛮丛笑》中云:“土俗节数日,野外男女分两朋,各以五色彩囊豆粟,往来抛接,名曰飞砣。”在这里的“上巳日”和“土俗节”都是壮族地方节日——“三月三”歌节。其实,不止“三月三”,每逢春节、中秋节等重要的节日,壮族男女都会相约歌场赛歌、对歌,以歌传情、以歌结缘。从周去非和朱辅所提的“歌而抛之”“往来抛接”可以看出,此时的绣球不仅具有娱乐功能,还成为男女青年之间的爱情媒介物,绣球也因此成为与歌圩活动相伴相随的一部分。壮族素有“歌海”之美称,每逢“三月三”等佳节,壮族男女就会相约来到村边或野外空阔处,各站一边,相互问候后开始对歌,对歌内容涉猎广泛,包括农事、历史传说、生活知识等,还常常运用赋、比、兴等各种手法,场面氛围活泼热烈、别有一番风味。待男女双方了解越来越深,现场气氛越来越浓烈时,姑娘往往会情不自禁地向心仪的男子抛出手中那充满爱意的绣球,待男子接到绣球再于手上欣赏把玩一番后,又抛还给女子。如此反复几次抛接后,假如男子也中意眼前的姑娘,就会在绣球上系上自己精心准备好的礼物,抛赠给姑娘,如果姑娘收下男子的礼物,就表示答应了对方的追求,这时的他们往往会退出歌场,找一个安静地方继续“谈情说爱”。可见,绣球在此起着传情、定情的功能,是男女爱情之间的媒介物。正如一首山歌所唱道:“哥接绣球胸前挂,条条线把哥心牵,金丝绣球鲜又鲜,我俩从此定百年”[3]。壮族的“歌以传情、球以定情”的择偶风俗,从另一方面昭彰了壮族是一个多么浪漫有爱的民族,表现了壮族儿女对婚姻自由的向往与追求。所以,绣球在此兼具娱乐与传情的双重功能,它与歌圩一起向世人传达了一个独具特色的、浪漫的、友爱的壮民族形象,向人们展示了一个诗意栖居的生活世界。
三、从爱情信物到文化符号
《庆远府志·诸蛮》载到:“溪峒……男吹芦笙,女抛绣笼。绣笼者,彩球也。回旋舞蹈,歌艺相洽,即投之报之,反而约聘。”绣球已从单纯的娱乐功能转换为兼具娱乐与爱情信物的双重功能,它是壮族少男少女之间爱情的见证。与壮族歌圩这个特定的场域相伴相随,共同构成了这个族群独具一格的审美文化和生活习俗,昭彰了壮族人民的诗意栖居。而也就是这样一种浪漫化的生活场景,使壮族最具民族特色的歌咏文化被列入“文革”时期所标榜的“四旧”范围内,歌圩活动因此被认为是“低级下流”“封建落后”的东西而遭到了禁止,依赖于歌圩这个活动场域的绣球文化也产生了断裂。随着我国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再民族化”以及电影《刘三姐》的重演,抛绣球、唱山歌、对情歌等一系列活动在壮族民间生活中得到了相应的恢复,并逐渐为外界人士所喜爱和认可。可见,绣球文化具有丰厚的民族文化内涵,它在“文革”时期的断裂是相对的,因其强大的文化根基使绣球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逐渐走上了一条符号化重塑的道路。
在现代都市公共空间中,符号化绣球频繁出现于大众的文化视野,如在舞台背景中或服饰道具中、在公共建筑中、在节日景观装饰中等,虚拟化的符号绣球正以一种全新的方式成为壮民族的文化代表物。它虽然改变了原有的材料和形式,但承继了传统绣球丰厚的文化底蕴,使其依然成为当下语境中最具民族特色的文化符号事项,依然为人们所喜爱与认同。正如R·巴尔特在其著作《符号学美学》中所言:“符号是一种表示成分和一种被表示成分的混合物。表示成分方面组成了表达方面,而被表示成分方面则组成了内容方面。”[4]这里的“表示成分(表达方面)”和“被表示成分(内容方面)”分别指符号的能指形式和所指意蕴。正如索绪尔对语言所做的比喻,他认为,语言就好比一张白纸,思想(内容)是正面,而声音(形式)是反面,我们不能单独切分正面而不破坏到反面,语言也如此,我们不能使声音离开思想,也不能使思想离开声音。他的这个比喻形象地说明了能指形式和所指意蕴的统一性,我们不能离开内容单谈形式,否则将会是一种空洞的、不为人所理解的东西。朗格就概括得很好:“符号,即我们能够进行抽象的某种方法。”[5]即艺术创作可以理解成符号生成的过程,符号生成的过程也就是艺术抽象的过程。所谓符号化,无非就是将文化对象的能指形式和所指意蕴提炼明晰,把最能代表本民族特色的文化底蕴和价值取向、最能表征一个民族的精神特质和审美心理等东西提炼、凸显、强化,从而作为一个民族的标识,表征着民族的文化身份。正如白春仁所言:“要跻身文化行列,条件应是获得文化底蕴、文化价值和文化品格。它们或者体现民族的生活特色,或者记录民族历史的脚步,或者透露着民族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取向,或者传递着民族的生存经验和生存理想,总之,能告诉人们一些提升精神完善人类的信息。”[6]符号化绣球之所以能作为民族文化事项的代表性符号,之所以为人们所理解与认同,就是因为它本身所蕴含的民族精神文化特质,符号化的物质实体就是对这种所指意蕴提炼明晰,凸显其文化品格,使其具有典型性、象征性。现代绣球虽然从传统语境中脱域而出,不再依赖于传统歌咏文化的原生态场域,不再作为歌圩活动相伴相随的重要部分,但是它却在全新的意义上保留和诠释传统,使人们依然能感受到符号化绣球所表征的文化意义,激起人们对“以歌传情”“以球定情”等古老壮族民间风俗及审美生活的浪漫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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