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隋唐时期:古代科举制度的确立

隋唐时期:古代科举制度的确立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古代科举制度诞生于隋朝。“进士科”的设立促进了隋代科举制度化进程,一些学者将其视为科举考试制度正式诞生的标志。常选是定期举行的文试,其对古代读书人的影响力远甚于不定期举行的制举及武试的武举。此后,由礼部主持科举省试的制度一直延续至清朝。唐代进士科考试时间、程序与内容几经变易,总的说来是有一定制度的。

隋唐时期:古代科举制度的确立

古代科举制度诞生于隋朝。它的产生出于统治者政治上的诸多需要,如消除魏晋以来九品中正制的弊端、加强中央集权、选拔真才实学之人等。隋文帝开启科举选士的先河,他曾多次下诏要求朝廷举才选士。如开皇三年诏曰:“如有文武才用,未为时知,宜以礼发遣,朕将铨擢。”(《隋书·帝纪》卷一)开皇十八年“诏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书·帝纪》卷二)。隋炀帝大业年间正式设立“进士科”,虽然当时考试内容只“试策”而已,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进士科”的设立促进了隋代科举制度化进程,一些学者将其视为科举考试制度正式诞生的标志。

科举制的长足发展在唐代,其考试科目、时间、对象、内容、方式等逐渐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唐代科举有常选、制举、武举之别。常选是定期举行的文试,其对古代读书人的影响力远甚于不定期举行的制举及武试的武举。

唐代常选是定期举行的科举考试,每年春季在尚书省举行一次考试,也称“省试”。主考官最初由吏部考功司的考功员外郎充任,后改为礼部侍郎任主考。此后,由礼部主持科举省试的制度一直延续至清朝。唐代常选考试科目种类繁多,且随时代变迁有所增减,前后总计不下几十种。比较重要的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六科。明法、明书、明算是选拔明习法令、文字训诂和数学计算方面的专门人才。秀才科为选拔才华特秀卓异者,后被废止,后世“秀才”概念虽得沿用,但内涵已发生变化。唐代常设的重要科目为进士与明经两科,进士科又重于明经科。

唐代进士科考试时间、程序与内容几经变易,总的说来是有一定制度的。进士科一般一年一次,亦称“岁举”“岁贡”,考生要先经选拔考试,再进行中央“省试”。选拔考试一般在当年的秋季,俗称“秋闱”,通过者称为“举子”。“举子”名单于当年末报送京师以备“省试”。“省试”一般在第二年的春季,俗称“春闱”。唐代科举从地方到中央的考试程序到宋以后发展为乡试(州试)、会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制度。

进士科考试内容有试策、帖经、诗赋(杂文)。试策主要考时务策,即考查应试者对当时社会问题及政治形势的看法。帖经又称帖文,考查举子对儒家经典的熟习程度,由考官任取儒家经典中的某一段,用纸条盖上其中几个字或几句,令考生默写出所缺经文,犹如今日的“填空”题。诗赋主要检验考生的文学修养和素质。初唐杂文重表、论、赞等文章,唐玄宗开元后杂文侧重诗赋,甚至有主考官的褒贬都在诗赋上,因此后世有唐朝“以诗赋取士”之说。唐诗的繁荣与“诗赋取士”亦有关系。进士所试诗作,都是五言律诗,其中不乏佳作,如中唐诗人钱起《省试湘灵鼓瑟》诗,结尾“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以景语作情语,深得唐诗言有尽而意无穷之韵味。举子应进士科试大抵分三场,每场定去留。三场考试顺序据傅璇琮先生《唐代科举与文学》所言,中唐前为贴经、杂文(诗赋)、试策,中唐后为诗赋、贴经、策文。举子通过进士科三场考核及第者,称进士及第或进士出身,及第进士按成绩分甲乙两种等级及前后名次。唐代进士及第后,只是取得出身,并不能立授官职,须再经吏部考试合格,才能被授官进入仕途。入仕士子脱去麻衣布衫着各色官服,称为“释褐”。诗人白居易在唐德宗贞元十六年进士及第,三年后应试吏部书判拔萃科登科后,才得授秘书省校书郎官职。而大文学家韩愈进士及第后三试于吏部皆不中,十年未能得官。在唐人看来,进士是集文韬武略、智谋度量、美德才艺等于一身之人,所授官职清贵,易升迁高位,所以唐人科举进士科最受推崇。直至清朝,进士科都是最受社会重视的科目。(www.daowen.com)

唐代明经科考试时间、程序与进士科相似,即要通过当年的“秋闱”才能参加第二年的“春闱”。在考试内容上有些差异。明经科考试关键在于熟读牢记儒家经典及注疏,考试内容为帖经与墨义。帖经方式同进士科。墨义即答问经义,需要考生说出考官所出的某段儒家经文的注疏大义、前后文,类似于今日的问答题。唐朝科举规定的儒家经典有《礼记》《左传》《毛诗》《周礼》《仪礼》《周易》《尚书》《公羊传》《谷梁传》《孝经》和《论语》,其中前九部合称“九经”。唐太宗李世民时,朝廷以儒家经典训解繁多,章句繁杂,诏令国子祭酒孔颖达和儒学家编纂《五经正义》(即《周易正义》《尚书正义》《毛诗正义》《礼记正义》和《春秋左传正义》),作为当时的标准课本。明经及第后分甲乙丙丁四等,也需要经过吏部考试才得授官职。譬如诗人元稹就是明经及第,后通过吏部书判拔萃科考试得授秘书省校书郎官职。从录取人数论,明经多于进士,《通典·选举》所记:“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倍之,得第者十一二。”一般情况下,每届明经大约一百人,进士则二三十人。虽然明经只注重考验举子对儒家经典的熟习程度,但从经典原文到注疏经义,卷帙浩繁,进士科不易,明经科亦不易。当然进士科更难,所以,当时社会上广泛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唐代许多文学作品里都留下文人科举得失悲喜欢忧的心迹。

唐代进士、明经二科的应试者来源分生徒和乡贡两类。生徒是国子六学(即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均隶属于国子监。隋朝时改国子学为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和地方州、县学馆的学生。各级学校对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进行考试,通过考核者举送到尚书省参加“省试”,这样的科举应试者称“生徒”。唐代公办教育机构的入学是有严格的身份或才学要求的,所以并非所有读书人都可为“生徒”。乡贡是未入国子监、州县学馆学习的读书人,“举选不由馆、学者,谓之乡贡,皆怀牒自列于州、县”(《新唐书·选举志》)。乡贡即应试者持本人身份、履历证明向州、县报名,经州县考试合格后举送到京师参加“省试”的考生。由于他们是随各州进贡物品同送尚书省的,故称乡贡。报考者先县试,再州试,合格者予以解送,报送尚书省备案。解送名单上第一名称作“解头”,即后世的“解元”。唐代各州乡贡有人数限制,《通典》记:“大唐贡士之法,多循隋制,上郡岁三人,中郡二人,下郡一人,有才能者无常数。”乡贡人数虽可破例不在定制之内,但总数仍然不多。据傅璇琮先生《唐代科举与文学》所说,唐代州郡每年应进士、明经的贡士少则六七百,多则千余人。莘莘学子何其多,能成为生徒、乡贡的考生何其少,能中举的少之又少,所以一旦中举,尤其是进士及第将会是怎样一种欣喜与荣耀!

据现存文献看,唐代也有考场制度规定,如省试在尚书省礼部下设的贡院举行,考场称为“举场”,考官称“知贡举”,又称“主司”“主考”等;入试可自带食物;早期进场要搜身,但安史之乱后进场允许使用书策,搜身制度就取消了;当天考试时长可至通宵,朝廷还提供火烛;对试题有问题还可以向考官提问;考卷不糊名等。可见唐代考场制度尚不严苛。

唐代科考还有一些风气与礼仪制度。如进士科于礼部南院东墙放榜,因放榜正值春天,又称“春榜”。榜头由黄纸四张竖黏,故又称“金榜”。放榜后,及第进士须参与一系列礼节与仪式。如拜谢座主(主考官)和参谒宰相。拜谢座主,也称“谢恩”,意思是举子能及第,是出于知举者之鉴拔,须答谢举援之恩。参谒宰相,唐时称作“过堂”,在尚书省都堂举行,由知贡举率领新及第进士谒见宰相。拜谒座主与宰相以后,还要参加多次宴集,如曲江宴、慈恩题名、杏园探花宴等,因此也在历史上留下许多佳话韵事。唐代科考还有行卷风气。程千帆先生《唐代进士行卷与文学》一书考察了唐代进士行卷风气的形成,以及这种风气对当时的文学创作所起的积极作用,书中说“所谓行卷,就是应试的举子将自己的文学创作加以编辑,写成卷轴,在考试以前送呈当时在社会上、政治上和文坛上有地位的人,请求他们向主司即主持考试的礼部侍郎推荐,从而增加自己及第的希望的一种手段”。由于唐代科举考试不糊名,世人看重的进士科又重文辞,这就使得展现个人才华的行卷十分必要和重要,这是他们提升自身知名度与增加中举概率的有效手段。唐代文学史上留下许多行卷干谒作品及文人行卷的奇闻趣事。应试之前,举子纷纷奔走于达官显贵、名流巨卿之门,疏通关节,同时,也给贿赂、请托等不正之风大开方便之门,为科举弊端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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