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筑工程施工图表示与实训

建筑工程施工图表示与实训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图2.3详图的轴线编号2)剖切符号及断面符号①剖视的剖切符号应由剖切位置线及投射方向线组成,均应以粗实线绘制。图2.12多层构造引出线5)标高建筑物各部分或各个位置的高度主要用标高来表示。图2.13标高符号②总平面图室外地坪标高符号,宜用涂黑的三角形表示,如图2.14所示,具体画法如图2.14所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的标高可分为绝对标高和相对标高。

建筑工程施工图表示与实训

1)定位轴线及编号

定位轴线是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主要承重构件平面位置的重要依据。在施工图中,凡是墙、柱子、大梁、屋架等主要承重构件,都要画出定位轴线来确定其位置。

对于非承重的隔墙(框架填充墙)、次要构件等,其位置可用附加定位轴线(分轴线)来确定,也可用注明其与附近定位轴线有关尺寸的方法来确定。《房屋建筑统一制图标准》对绘制定位轴线的具体规定如下:

①定位轴线应用细单点长画线绘制。

②定位轴线一般应编号,编号应注写在轴线端部的圆圈内。圆应用细实线绘制,直径为8 ~10 mm。定位轴线圆的圆心,应在定位轴线的延长线上。

平面图上定位轴线的编号,宜标注在图样的下方与左侧。横向编号应用阿拉伯数字,从左到右顺序编写;竖向编号应用大写拉丁字母,从下自上顺序编写。拉丁字母的I、O、Z 不得用作轴线编号。定位轴线的编号顺序如图2.1所示。

图2.1 定位轴线的编号

④附加定位轴线的编号,应以分数形式表示,所以也称分轴线。两根轴线间的附加轴线,应以分母表示前一轴线的编号,分子表示附加轴线的编号,编号宜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附加定位轴线的编号详见图2.2 所示。

图2.2 附加定位轴线的编号

⑤对于详图上的轴线编号,若该详图适用于几根轴线时,应同时标注有关轴线的编号;通用详图中的定位轴线,一般只画圆,不注写轴线编号,如图2.3 所示。

图2.3 详图的轴线编号

2)剖切符号及断面符号

①剖视的剖切符号应由剖切位置线及投射方向线组成,均应以粗实线绘制。剖切位置线的长度宜为6 ~10 mm;投射方向线应垂直于剖切位置线,长度应短于剖切位置线,一般为4 ~6 mm。剖视剖切符号如图2.4 所示。

剖视剖切符号的编制宜采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由左至右、由下至上连续编排,并应注写在剖视方向线的端部。

②断面的剖切符号应只用剖切位置线表示,并以粗实线绘制,长度宜为6 ~10 mm,编号宜采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连续编排,并应注写在剖切位置线的一侧。编号所在的一侧应为该断面的剖视方向。断面剖切符号如图2.5 所示。

图2.4 剖视的剖切符号

图2.5 断面的剖切符号

3)索引符号及详图符号

(1)索引符号

图样中的某一局部或构件,如需另见详图,应以索引符号标出,如图2.6(a)所示。索引符号由直径为10 mm 的圆和水平直径组成,圆及水平直径均以细实线绘制。索引符号应按下列规定编写:

①如与被索引的详图同在一张图纸内,应在索引符号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并在下半圆中画一段水平细实线,如图2.6(b)所示。

②如与被索引的详图不在同一张图纸内,应在索引符号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在索引符号的下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所在图纸的编号,如图2.6(c)所示。

③索引出的详图,如采用标准图,应在索引符号水平直径的延长线上加注该标准图册的编号,如图2.6(d)所示。

④索引符号如用于索引剖视详图,应在被剖切的部位绘制剖切位置线,并以引出线引出索引符号,引出线所在的一侧应为投射方向,如图2.7 所示。

图2.6 索引符号

图2.7 用于索引剖面图的索引符号

(2)详图符号

详图的位置和编号,应以详图符号表示。详图符号的圆应以直径为14 mm 的粗实线绘制。详图应按下列规定编写:

①详图与被索引的图样同在一张图纸内时,应在详图符号内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详图的编号,如图2.8 所示。

②详图与被索引图样不在同一张图纸内,应用细实线在详图符号内画水平直径线,在上半圆中注明详图编号,在下半圆中注明被索引的图纸的编号,如图2.9 所示。

图2.8 与被索引图样同在一张图纸内的详图符号

图2.9 与被索引图样不在一张图纸内的详图符号

4)引出线

引出线是对图样上某些部位引出文字说明、符号编号和尺寸标注等用的,其画法规定如下:

①引出线应以细实线绘制,宜采用水平方向的直线、与水平方向成30°、45°、60°、90°的直线,或经上述角度再折为水平线。文字说明宜注写在水平线的上方,如图2.10(a)所示;也可注写在水平线的端部,如图2.10(b)所示。索引详图的引出线应与水平直径线相连接,如图2.10(c)所示。

图2.10 引出线

②同时引出几个相同部分的引出线,宜互相平行,如图2.11(a)所示;也可画成集中于一点的放射线,如图2.11(b)所示。

图2.11 共用引出线

③多层构造引出线,应通过被引出的各层。文字说明宜注写在水平线的上方,或注写在水平线的端部,说明的顺序应由上至下,并应与被说明的层次相互一致,如图2.12(a)所示;如层次为横向排序,则由上自下的说明顺序应与由左至右的层次相互一致,如图2.12(b)所示。

图2.12 多层构造引出线(www.daowen.com)

5)标高

建筑物各部分或各个位置的高度主要用标高来表示。《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中,规定了它的标注方法:

①标高符号应以直角等腰三角形表示,按图2.13(a)所示,用细实线绘制,如标注位置不够,也可按图2.13(b)所示形式绘制。图2.13(a)、(b)用于表示实形投影的标高。标高符号的具体画法如图2.13(c)、(d)所示。

图2.13 标高符号

②总平面图室外地坪标高符号,宜用涂黑的三角形表示,如图2.14(a)所示,具体画法如图2.14(b)所示。

③标高符号的尖端应指至被注高度的位置。尖端一般应向下,也可向上。标高数字应注写在标高符号的延长线一侧。如图2.15 所示的标高形式,用于标注积聚投影的标高。

④标高数字应以米为单位,注写到小数点以后第三位。在总平面图中,可注写到小数点以后第二位。

零点标高应注写成±0.000,正数标高不注“ +”,负数标高应注“ -”,例如:3.000、-0.600。

⑥在图样的同一位置需表示几个不同标高时,标高数字可按图2.16 的形式注写。

图2.14 在平面图上的标高符号

图2.15 标高的指向

图2.16 同一位置标注多个标高数字

⑦标高的分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的标高可分为绝对标高和相对标高。绝对标高是以黄海平均海平面为零点,以此为基准而设置的标高称为绝对标高。相对标高是根据工程需要而选定的,这类标高称为相对标高。在一般建筑工程中,通常取底层室内主要地面作为相对标高的基准面(即±0.000);其他标高以基准面标高(即±0.000)作为参照标高进行标注。

房屋的标高,还有建筑标高和结构标高的区别。建筑标高是指构件包括粉刷层在内的、装修完成后的标高;结构标高一般不包括构件表面的粉饰层厚度,是在结构施工后的完成面的标高。

6)尺寸标注

图样上的尺寸包括尺寸线、尺寸界线、尺寸起止符号和尺寸数字,如图2.17 所示。

①尺寸线应用细实线绘制,且应与被注长度平行。详图本身的任何图线均不得用作尺寸线。

②尺寸起止符号一般用中粗短斜线绘制,其倾斜方向应与尺寸界线成顺时针45°角,长度宜为2 ~3 mm。

③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一般应与被注长度垂直,其一端应离开图样轮廓线不小于2 mm,另一端宜超出尺寸线2 ~3 mm。图样轮廓线可作为尺寸界线,如图2.18 所示。

图2.17 尺寸标注

2.18 图样轮廓线可作为尺寸界线

图样上的尺寸,应以尺寸数字为准,不得从图上直接量取。图样上的尺寸单位,除标高及总平面图以“m”为单位外,其他必须以“mm”为单位。

尺寸数字一般应依据其方向注写在靠近尺寸线的上方中部。如没有足够的注写位置,最外边的尺寸数字可注写在尺寸界线的外侧,中间相邻的尺寸数字可错开注写,如图2.19(a)所示。

④尺寸数字宜标注在图样轮廓线以外,不宜与图线、文字及符号等相交;有时尺寸数字也可标在图样内,如图2.19(b)所示。

图2.19 尺寸数字的标注

互相平行的尺寸线,应从被注写的图样轮廓线由近向远整齐排列,较小尺寸应离轮廓线较近,较大尺寸应离轮廓线较远。

图样轮廓线以外的尺寸界线,距图样最外轮廓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 mm。平行排列的尺寸线的间距宜为7 ~10 mm,并应保持一致。

7)其他符号

(1)对称符号

当建筑物或构配件的图形对称时,可只画对称图形的一半,然后在图形的对称中心处画上对称符号,另一半图形可省略不画。对称符号由对称线和两端的两对平行线组成。对称线用细单点长画线绘制;平行线用细实线绘制,其长度宜为6 ~10 mm,每对的间距宜为2 ~3 mm;对称线垂直平分两对平行线,对称线两端超出平行线宜为2 ~3 mm,如图2.20(a)所示。

(2)连接符号

连接符号是用来表示构件图形的一部分与另一部分的相接关系。连接符号应以折断线表示需连接的部位。两部位相距过远时,折断线两端靠图样一侧应标注大写拉丁字母表示连接编号。两个被连接的图样必须用相同的字母编号,如图2.20(b)所示。

(3)指北针

指北针是用来指明建筑物朝向的,其形状如图2.20(c)所示。其圆的直径宜为24 mm,用细实线绘制;指针尾部的宽度宜为3 mm,指针头部应注“北”或“N”字。需用较大直径绘制指北针时,指针尾部宽度宜为直径的1/8。

(4)折断符号

当图形采用直线折断时,其折断符号为折断线,它经过被折断的图面,如图2.21(a)所示。对圆形构件的图形折断时,其折断符号为曲线,如图2.21(b)所示。

图2.20 其他符号

图2.21 折断符号

(5)坡度标注

标注坡度时,一般用单面箭头表示,箭头应指向下坡方向,坡度的大小用数字写在箭头的上方,如图2.22(a)所示。对于坡度较大的屋面、屋架等,可用直角三角形的形式标注它的坡度,如图2.22(b)所示。

图2.22 坡度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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