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起义后,各省纷纷独立,中华民国应运而生,那么中华民国又是如何成立的?成立后其政权有何新变化?
各省独立运动之后,重新建立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很快成为独立各省面临的迫切问题。1911年11月7日,湖北军政府都督黎元洪就此问题向各地军政府征询意见,要求各省速派代表到武昌筹组临时政府。11月30日,各省代表在汉口英租界召开第一次会议,决议在临时政府未成立之前,由湖北军政府代行中央军政府之权。12月3日,会议通过《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决定了临时大总统、临时参议院、中央政府各部门的职权及产生办法。12月2日,南京为江浙联军攻克。在汉口的各省代表遂决议设临时政府于南京。
几乎与汉口各省代表会议召开同时,江浙方面的代表尤其是同盟会方面也在上海谋设新政府。他们担心一旦新的中央政府设在武昌,或许会对同盟会不利。于是当南京攻克之后,沪督陈其美等乘机鼓动在上海的各省代表于12月4日集会,公举黄兴为“假定大元帅”,即以大元帅组织临时政府,又举黎元洪为副元帅,兼任鄂督,仍驻武昌。黄兴坚辞不就,以待孙中山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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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兴(1874—1916),湖南长沙人,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家,1898年入武昌两湖书院就读,1902年赴日留学,在日积极从事革命活动。1903年,组织拒俄义勇队,成立华兴会,任会长;1905年,任同盟会庶务,1907年参与或指挥了多次反清起义,均告失败;1911年4月,组织广州的黄花岗起义,同年出任战时总司令指挥武昌起义。1912年就任南京临时政府陆军总长,次年参与反袁的二次革命,1915年参与反袁的护国战争,1916年在上海病逝。
1911年12月25日,孙中山从海外回到上海,他立即和同盟会的其他领导人讨论组建临时政府的问题。29日,在南京的17省45名代表公举孙中山为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1912年元旦,孙中山在南京就职,宣告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定国号为中华民国,改用阳历。根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除了总统、副总统外,临时参议院为最高立法机关,并设有行政各部。1月3日,各省代表会选举黎元洪为中华民国副总统,并通过孙中山提出的中央行政设立各部及其权限案,委任中央各部部长及次长。11日,各省代表会决议以五色旗为中华民国国旗,其红黄蓝白黑五种颜色分别代表汉满蒙回藏五个民族,即所谓“五族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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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1866—1925),中国近代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三民主义的缔造者,广东香山人。早年从医,1894年曾上书李鸿章建言改革,同年创办兴中会,组织发动反清起义;1905年出任同盟会总理,继续组织反清革命。1912年于南京出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辞职又出任全国铁路督办;1913年,发动讨袁的二次革命,但失败;1914年,在东京组织中华革命党,进行反袁斗争;1917年在广州建立军政府,被推为海陆军大元帅,进行护法战争但未成功;1919年将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1920年再次发起护法战争,克复广州;1921年在广州就任非常大总统,收复广西;1922年指挥北伐,出师江西未果,平定广东陈炯明叛乱;1923年在广州就任陆海军大元帅,改组国民党。1924年,带领国民党实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进行国共合作,创办黄埔学校。1925年3月,在北京病逝。
图1 孙中山(www.daowen.com)
新成立的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进行了一系列除旧布新的改革。如在立法上,颁布了相当于宪法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废除刑讯,革除体罚,革除旧有官厅的“大人”“老爷”称谓,通令政府官员皆“人民公仆”;政府选用官员一律采取考试制度;提倡男女平等,禁止买卖华工与人口,废除“贱民”身份;严禁鸦片,禁止赌博、缠足,限期剪辫,废止跪拜,宗教信仰自由等;在经济上则鼓励民间兴办实业、减免厘金,保护工商业与私人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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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8日由临时参议院通过,3月12日正式实施,为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该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院、法院行使其统治权,在政治上实行三权分立的责任内阁制,限制了总统的权力;规定人民享有言论、著作、集会、考试、选举等各种权利,并有纳税、服兵役之义务。
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资产阶级领导的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这是中国历史上的大事,它不仅结束了清朝260余年的统治,同时也结束了两千多年来的帝王专制体制,中国历史由此掀开新的一页。但南京临时政府仅仅存在3个月,后随着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而在1912年4月初结束其使命。
思考题:
1.南京临时政府是如何成立的?
2.谈谈孙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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