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我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方面有哪些具体的表现?中央与各主要边疆地区的关系怎样?我国辽阔的版图是如何在清朝前期奠定的?
同蒙古、新疆地区关系的加强 元朝灭亡后,草原上的蒙古人分裂为鞑靼、瓦剌两大集团。为防御蒙古骑兵南下,明朝在古代长城的基础上,重新修筑了明长城。明中期国力衰退,瓦剌和鞑靼不断威胁明朝北部边防,两次突破长城深入内地,包围北京。瓦剌还曾经在一次战役中俘虏了明英宗。1571年,鞑靼首领俺答汗与明朝订立和议,受封为顺义王。双方恢复并扩大贸易关系,维持了几十年的和平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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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与边疆少数民族经济联系的主要方式是朝贡贸易,即少数民族入朝进贡土产,明廷回赐礼物。由于游牧经济的限制,蒙古迫切需要农业、手工业产品,而明朝对蒙古的朝贡贸易规模有限,时开时停,无法满足后者的需求。俺答汗与明朝达成和议后,不但恢复了定期朝贡关系,还在大同等边镇开设“互市”场所,大市每年一次,小市每月一次,长城内外的农牧民可以前来自由交易。这项措施为蒙汉两族的和平友好关系奠定了基础。
明朝末年,鞑靼又分为漠南蒙古和漠北蒙古,瓦剌被称为漠西蒙古。清朝入关前,打败了漠南蒙古并迫使其归降,漠北和漠西蒙古也遣使臣服。17世纪后期,漠西蒙古准噶尔部的首领噶尔丹势力强大,占据天山南北,又向东进攻漠北和漠南蒙古。清军与噶尔丹及其后继者进行了约70年的战争,最终在1757年彻底击败准噶尔贵族割据势力,完全统一了蒙古各部。清朝设立了乌里雅苏台将军和科布多参赞大臣,掌管漠北、漠西蒙古的军政事务。
清军击败准噶尔后,原受准噶尔统治的天山南路维吾尔贵族大、小和卓[1]兄弟起兵反清,很快也被平定。此后清朝在新疆设立了伊犁将军,并陆续调遣大批军队前来驻扎,其中以来自东北和华北等地的达斡尔族、满族等少数民族军队为主。这些军人携带家眷扎根边疆,为保卫祖国和开发西北作出了巨大贡献。
清朝政府在边疆地区采取因地制宜的统治政策,尊重各民族的社会习俗和宗教信仰,优待各族上层分子,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771年,早先西迁伏尔加河下游的漠西蒙古土尔扈特部,冲破沙皇俄国的阻挠,万里跋涉,回归祖国,成为轰动一时的大事。
同西藏地区关系的加强 西藏地区在明朝称为乌思藏。明廷封授给当地的僧俗首领法王、王等称号,并设立了宣慰司、元帅府等机构,任用藏族上层人士任职。汉藏之间商贸活动十分活跃。
清初,在西藏占统治地位的佛教格鲁派(又称“黄教”)领袖五世达赖来京朝贺,顺治帝隆重地接待了他,以清廷名义册封“达赖喇嘛”尊号。另一位格鲁派领袖五世班禅,在康熙时被赐予“班禅额尔德尼”尊号。此后历世达赖和班禅,都经过清朝政府的册封。从1727年起,清朝开始派遣驻藏大臣,代表中央与达赖、班禅共同管理西藏事务,对西藏的管辖明显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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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鲁派规定,达赖、班禅的继承人采用“灵童转世”的方法来确定。继任者必须是在前任达赖(或班禅)圆寂[2]时刻出生的男婴,他被视为圆寂者的转世灵童。有时同时出现几个灵童,可能发生纷争。乾隆后期作出规定,转世灵童必须经过“金瓶掣签”的办法来确认。由驻藏大臣主持,将“灵童”候选人姓名分别写在象牙签上,装入清廷颁发的金瓶内,让喇嘛当众诵经掣签,决定最后人选,然后呈报清廷批准,成为新任达赖或班禅。这一制度体现了清朝政府对西藏宗教势力的管辖权。
“改土归流”和台湾府的设置 明朝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任用各族首领担任省以下的基层行政职务,称为土司。土司通常世袭其职,但必须经过中央批准,还要按时缴纳贡赋。后来在一些条件成熟的地区废止了土司制度,改由朝廷任命不世袭、有任期、可以调动的“流官”,称为“改土归流”。清雍正时,大规模地在西南推行改土归流措施,进而清查户口,丈量土地,统一征收赋税,建立城池学校。改土归流强化了中央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了条件。(www.daowen.com)
清初郑成功收复台湾[3]后,台湾一直处在郑氏家族统治之下。1683年,康熙帝命大将施琅进取台湾,郑成功的孙子郑克塽(shuǎng)战败投降,台湾纳入清朝版图。清朝设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台湾府的设置,加强了台湾同大陆的联系,促进了台湾的开发,巩固了祖国的海防。
清朝的疆域 清朝前期,我国的疆域西跨葱岭(今帕米尔高原),西北达巴尔喀什湖,北接西伯利亚,东北至黑龙江以北的外兴安岭和库页岛,东临太平洋,东南到台湾及其附属岛屿钓鱼岛、赤尾屿等,南包南海诸岛,成为亚洲最大的国家。清朝将内地划分为18省,各设巡抚为长官,每两省(个别地方为一省或三省)又设总督一名,相当于大军区长官。在北部和西部边疆,分设若干将军辖区和办事大臣辖区。中央专设理藩院掌管少数民族事务,地位与六部相等。在辽阔的疆土上,生活着汉、满、蒙、回、藏等50多个民族,各族人民共同促进了祖国的巩固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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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内地18省(1662—1908)是:直隶、山东、山西、河南、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陕西、甘肃、四川、贵州、云南。乾隆时定制,全国总督共设8处:两江总督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闽浙总督辖浙江、福建二省,湖广总督辖湖北、湖南二省,两广总督辖广东、广西二省,云贵总督辖云南、贵州二省,陕甘总督辖陕西、甘肃二省,直隶总督、四川总督各管一省事,通常就兼任该省巡抚。山东、山西、河南三省无总督管辖。
思考题:
1.清朝在维护国家统一和加强边疆管理方面有哪些重要贡献?
2.谈谈清朝的疆域。
[1] 名字分别为波罗尼都、霍集占。“和卓”是伊斯兰教的一个尊称。
[2] 佛教对死亡的一种美称。
[3] 参见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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