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5.1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医疗设施建立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应急医疗设施应明确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结合本院实际建立适合本院特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组织,实行消防安全责任目标管理,经常检查,定期考评,确保制度贯彻落实。
3.8.5.2 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部位
所有应急医疗设施都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要求,切实履行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应急医疗设施,应按规定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同时,应急医疗设施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一般应将住院楼、医用中心供氧系统、氧气瓶库、放射科、手术室、变配电间、药库和高压氧舱等场所确定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设立防火永久标志,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实行严格管理。
3.8.5.3 加强用火、用电和用气管理
(1)按相关规定做好电气线路、设备的设计、安装和使用管理,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在病房内擅自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气设备。使用其他电热、取暖设备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2)病房内严禁烟火。严禁在病房内使用明火烘烤衣物。为方便患者设置的加热食品的炉灶,必须统设在固定的安全地点,并安排专人管理。当受条件所限,病房内必须采用明火取暖时,要选择安全地点,指定专人负责看管,事后及时熄灭余火。
(3)燃气热水器应指定责任人负责管理,用完后必须关闭进气闸阀。使用燃气或电热的无压开水锅炉应远离病房并指定责任人负责管理。
(4)严禁在病房楼、门诊楼内设置中、西药制剂室。中、西药制剂室频繁用气、用电,一旦发生事故,可能殃及其他场所。
3.8.5.4 实施防火检查和巡查
应急医疗设施应根据相关规定实施防火检查和巡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安全疏散系统是检查和巡查的重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每一防火分区的任意地点具备2个以上符合规定的疏散出口;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除医疗有特殊要求外,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
(2)疏散用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人员密集场所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用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就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和使用提示。
(3)为划分防火防烟分区设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如平时需要保持常开状态,发生火灾时则必须自动关闭。
(4)按相关规定设置的封闭楼间、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前室内一律不得堆放杂物,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必须保持常关状态。
(5)不宜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部位宜设置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6)不得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7)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类灭火系统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3.8.5.5 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明确消防教育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落实消防宣传经费,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不同层次和岗位消防安全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单位消防宣传教育的内容应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3)设置消防宣传栏等消防宣传教育阵地,配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资料,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局域网等经常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4)在人员密集区域通过海报、消防刊物、视频、网络、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3.8.5.6 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1)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单位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2)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
(3)员工要懂基本消防常识,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学会查找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特定区域或者岗位的员工应掌握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4)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员等要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5)从事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应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证书,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处置程序,能正确操作使用消防控制设备。
3.8.5.7 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根据应急医疗设施应根据患者疏散难度大、人员高度密集等特点,预案设置的程序和措施要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灭火、疏散、救护、保卫等负责人,规模较大的人员密集场所应由专门机构负责,组建各职能小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信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并明确各小组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其职责;(www.daowen.com)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信联络、安全防护、人员救护的组织程序与保障措施。
(2)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主要内容包括:
1)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2)演练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等要与预案相吻合,适用单位实际情况;
3)根据演练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
4)对演练情况如实记录并连同有关资料存档。
3.8.5.8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1)消防控制室管理。
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2)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的相关规定;
3)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
4)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应急程序。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应急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2)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应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并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3.8.5.9 设立微型消防站
(1)建设原则。
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2)人员配备和岗位职责。
单位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确定5名以上经过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单位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站长负责单位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制订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业务训练,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其他成员按照职责承担扑救初起火灾等工作。
(3)站房器材。
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单位现有的场地、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应设置外线电话。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本社区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消防摩托车和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具备条件的,可选配小型消防车。
(4)值守制度。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24h值守制度,分班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
(5)管理训练。
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社区消防救援部门备案。微型消防站应建立日常管理、排班值守、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能训练,熟悉本社区情况,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3.8.5.10 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应急医疗设施要建立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在内的消防档案,坚持做好动态管理,并同意保管、备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