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应急医疗设施工程建设指南:特殊区域防火方案

应急医疗设施工程建设指南:特殊区域防火方案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应根据最大负载电流配置电源线和开关,以防负载过大发热起火。

应急医疗设施工程建设指南:特殊区域防火方案

3.8.4.1 供氧系统和氧气瓶防火

(1)供氧系统。

应急医疗设施供氧系统一般由中心供氧站、管道、阀门及终端送氧插头等组成。该系统的氧气气源集中于中心供氧站,氧气通过减压装置和管道输送到手术室、抢救室、治疗室和各个病房的终端处。终端装有快速接头插座,可插入(或连接)氧气湿化器、麻醉机和呼吸机医疗器械的气体插头。通常情况下,现行行业标准《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YY/T 0187对医用中心供氧系统的防火要求要严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的相关规定。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一般应满足以下防火要求:

1)采用氧气瓶组供氧的系统应由高压氧气瓶、汇流排、减压装置、管道及报警装置等组成。氧气瓶间应通风良好,室内氧气浓度应小于23%。气瓶间及控制间室温应控制在10~38℃。

2)由适当数量的氧气瓶、管道、阀门和仪表等器件组成的汇流排,气瓶总数不得超过20瓶,使用后的空瓶,必须留有0.1MPa 以上的余压。

3)如采用液氧供氧方式,系统应由液氧罐、汽化器、减压装置、管道及报警装置等组成。

一般情况下容量不大于500L的液氧罐可设置在专用房间内。当条件受限,必须在室内设置容积更大的液氧罐时,容积不应超过3m3。设置液氧储罐的库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容积不超过3m3的液氧储罐,与所属使用的单层、多层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面向使用建筑物一侧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防火间距不限。液氧储罐周围5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不应设置沥青路面;室内必须通风良好,氧气浓度应小于23%;加注、排气等管口应直通室外。室内禁止有可燃或易燃气体、放液、液体管线和裸露供电导线穿过。

容积大于500L的液氧罐一般应放在室外。室外液氧罐与办公室、病房、公共场所及道路的距离应大于7.5m,液氧罐周围5m范围内不得有通往地下室、地沟等低洼处的开口,液氧罐周围6m内禁止堆放易燃、可燃物及有明火,必要时应采用高度不低于2.4m的不燃墙体隔离。

4)氧气管道严禁与导电线路、电缆共架敷设,严禁与导电线路、电缆交叉接触,以防漏电火花击穿管道造成事故。

5)氧气管道禁止与燃气、燃油管共架敷设,必须共架时应保持大于0.5m的管距,共架部分不得有阀门及连接接头。

6)氧气管道禁止暗埋在建筑结构内或敷设在不设检查门(检查口)的管井内,禁止与供电线路敷设在同一管井内。

7)氧气管道穿过墙壁或地板时,应敷设在套管内,在套管内的管段不得有焊缝及连接接头。

8)氧气管道应单独接地,不得和其他设备共用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接地装置每年雨季之前应检查一次。

9)减压器后应设安全阀。安全阀开启压力为管道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的1.1~1.25倍,回座压力应小于管道系统最高工作压力。

10)供氧欠压报警装置必须采用本质安全型电路。

11)制氧中心应实行24h值班制度,由专业工程师按操作规程运转系统设备,由专业公司实施系统设备的维修保养。

(2)氧气瓶。

氧气瓶应符合避热、禁油、防撞击等规定。应注意查看瓶体有无油污。仪表应注有“禁油”或“氧气”标识。输氧结束后应关好阀门,撤出病房存放在专用氧气瓶库内。氧气瓶库内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杂物,并应及时扫除灰尘,保持清洁。

检查时应查看总控制阀和分路阀门是否灵活严密,整个输氧系统应严密不漏气。擦除氧气钢瓶油污应采用四氯化碳,输氧管道消毒不得使用酒精等有机溶剂,可选用0.1%的洁尔灭消毒剂水溶液。

3.8.4.2 影像室防火

影像科防火的重点是X线机室、胶片室和CT/MR室。

(1)X线机室。

1)X线机室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除保证安装机器所需面积外,还必须有足够余地,做到宽敞、通风良好,以保证正常操作和散热。安装中型以上的X线机的机房,其面积一般以每台不小于30m2计算。X线机房应有一定的高度,带天轨立柱的X线机与顶棚之间应留有符合规定的间距。

2)中型以上X线机,应设置专用的电源变压器,变压器容量应根据X线在照射前负载电流与照射时最大负载电流之和计算。同时应根据最大负载电流配置电源线和开关,以防负载过大发热起火。

3)X线机的电缆应敷设在封闭电缆沟内,防止老鼠小动物进入咬坏电缆;移动的电缆,要防止弯曲过大,否则易被高压电击穿;铺在地面的部分应加盖保护,防止机械损伤;高压插头与插座之间的空隙,应采取防止高压放电的措施。

4)X线机及其设备部件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X线机各部分金属外壳以及同外壳相连的金属部件都要与地线相连。接地电阻值应满足相关规定,不得用水气管道等作为X线机的接地装置。

5)X线机常见电路故障有断路、短路、零件损坏等,可能由此引发电气火灾。检查时可目测审视X线管、高压整流管有无损坏;可以检听组合机头、X线管管套高压发生器内有无放电或异常声响。

6)X线机室必须制订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设备必须由专职工程师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由专业设备公司负责维护。室内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品。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消毒和清洗所用易燃液体应由专人负责专柜保管,储存量不得超过500mL。用乙醚清洗机器和电器设备时,必须打开门窗通风并禁止使用明火,同时应防止产生其他火花引发事故。

(2)CT/MR室。

CT/MR室的火灾危险性主要来自用电。放射科设置的CT、MR等精密医疗仪器,功耗相对较大,一般需配置三相 380V 电源,每台的峰值功率为80~100kV·A,尤其是多台设备同时运行时,耗电量相对较大。因此,应根据其用电量校定每供电回路的配线截面,保证每一供电回路的安全系数正常。平时应定期测试各回路的电流值是否超标、温升是否异常,应经常性地对配电系统进行感观检查,如发现绝缘层老化、炭化及其他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处置。机房的温度应控制在20℃±2℃以内,相对湿度应控制在50%±10%以内。设备运行时,有一定的射线污染。

3.8.4.3 病房防火

病房是患者在应急医疗设施接受医疗服务和康复起居的主要场所,也是患者、医护人员密集的场所,是最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地点,是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病房应注意以下防火要点:

(1)保障疏散通道畅通。

疏散通道内不得堆放可燃物品及其他杂物、不得加设病床。防火防烟分区设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如需要保持常开状态,发生火灾时则必须自动关闭。按相关规定设置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前室内一律不得堆放杂物,防火门必须保持常关状态。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除医疗有特殊要求外,疏散门不得上锁;疏散通道上应按规定设置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广播并保持完整好用。

(2)正确使用氧气。

无论是使用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供氧还是采用氧气瓶供氧,都应遵循相关操作规程。给患者输氧时应由医护人员操作。采用氧气瓶供氧,氧气瓶要竖立固定,远离热源,使用时应轻搬轻放,避免碰撞。氧气瓶的开关、仪表、管道均不得漏气,医护人员要经常检查,保持氧气瓶的洁净和安全输氧。同时,应提醒患者及其陪护、探视人员不得用有油污的手和抹布触摸氧气瓶和制氧设备。

(3)安全用火、用电。

医护人员要随时检查病房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病房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得擅自改动,严禁使用电炉、液化气炉、煤气炉、电水壶、酒精炉等非医疗器具,不得超负荷用电。病房内禁止使用明火与吸烟,禁止患者和家属携带煤油炉、电炉等加热食品。应在病房区以外的专门场所设置加热食品的炉灶,并由专人管理。

3.8.4.4 药(库)房防火

应急医疗设施药品大都是可燃物,其中不乏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药品一经烟熏火烤便不能再用,防火措施非常重要。药(库)房应注意以下防火要点:(www.daowen.com)

(1)药库防火。

药库宜在应急医疗设施一隅独立设置,易爆危险性药品应另设危险品库,并与其他建筑物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间距,危险性药品应按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原则分类隔离存放。

药库内禁止烟火。库内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药库内不得使用60W以上白炽灯、碘钨灯、高压汞灯及电热器具。灯具周围0.5m内及垂直下方不得有可燃物;药库用电应在库房外或值班室内设置电源总闸,库内无人时应将总闸断开。

(2)药房防火。

药房宜设在门诊部或住院部的底层。对易燃危险药品应限量存放,一般不得超过1天用量,以氧化剂配方时应用玻璃、瓷质器皿盛装,不得采用纸质包装。药房内化学性能相互抵触或相互产生强烈反应的药品,要分开存放。盛放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应放在专用药架底部,以免破碎、脱底引起火灾。

药房内的废弃纸盒、纸箱、塑料制品等,不应随地乱丢,应集中在专用筒篓内,集中按时清除。

药房内严禁烟火。照明灯具、开关、线路的安装、敷设和使用应符合相关防火规定。

3.8.4.5 手术室防火

手术部的室内消火栓宜设置在清洁区域的楼梯口附近或走廊。护士站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手术室应注意以下防火要点:

(1)预防各种气源漏气。

经常性地检查各种气源的接头,杜绝高压漏气现象。手术室供氧系统使用麻醉机、呼吸机和其他医疗器械的终端处压力一般不低于0.4MPa,其快速接头插座和氧气湿化器、麻醉机、呼吸机等医疗器械的气体插头之间应插拔灵活、气密性良好。为保证系统正常供氧设置的供氧欠压报警装置必须采用本质安全型电路。使用高压气瓶时,如果氧气瓶的压力在1min后下降5 000kPa以上,表明有严重的漏气现象;其他类气瓶如在1min后下降960kPa以上,则表明有严重的漏气现象,须立即处置。

(2)保持良好的通风。

手术室应有良好的通风。负压手术室采用机械排风时,空气不得循环使用。由于大多数麻醉剂蒸气比空气重,因此排风口应设在手术室靠近地板的下部,进风口应设于手术室靠近顶棚的上部。手术室内(中央)麻醉剂污染的许可阈值应控制在氟烷15×10-6、氧化亚氮170×10-6、甲氧氟烷5×10-6以内。

(3)按规定使用电气设备。

1)手术室的各种医用电气设备必须使用原设备配置的电源插头,严禁随意更换插头。对电子压力消毒设备等功率较大的设备,要根据设备的功率配置独立的电源插座。由于手术室内产生的可燃气体密度一般都比空气重,所以手术室电气开关和插座距地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5m;吸引器的足踏开关应采用橡胶密封型。

2)手术室配置的吸引器、电灼器等医疗设备应经常检修,防止产生漏电等故障。应尽可能避免在使用可燃性麻醉剂的情况下操作使用电灼器、内窥镜。若必须在应用可燃性麻醉剂条件下使用电灼器,则应暂停吸入麻醉剂,一般需等待3min以上,使呼出气中的麻醉剂浓度降至可燃临界值以下,再使用电灼器。

(4)防静电

手术室宜铺设导电性能良好的传导性地板。室内设备和医疗器械,如手术台用垫、麻醉用呼吸囊、螺纹管及面罩等均应配置传导性物质,保证静电的泄放通路。室内温度应保持在24℃左右,相对湿度应保持在50%~60%。手术室内所用布类及工作人员、病员服装宜采用全棉制品,鞋袜亦应采用传导性良好的材料制作。所有医疗器械位置固定后,应尽量减少移动。

(5)严禁使用电炉、火炉或酒精灯。

在有高压氧或使用可燃性麻醉剂时,严禁使用电炉或火炉,严禁使用酒精灯消毒器械。

(6)不得储存可燃、易燃药品。

手术中需用的易燃易爆药品,应随用随领。

麻醉设备要完好、操作要谨慎,要最大限度降低易燃易爆气体的漏逸。用过的易燃易爆药品要封口后放入有盖的容器内。

3.8.4.6 重症监护室防火

重症监护区的室内消火栓宜设置在清洁区域的楼梯口附近或走廊。护士站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重症监护区应注意以下防火要点:

(1)预防各种气源漏气。

重症监护供氧系统使用麻醉机、呼吸机和其他医疗器械的终端处压力一般不低于0.4MPa,其快速接头插座和氧气湿化器、麻醉机、呼吸机等医疗器械的气体插头之间应插拔灵活、气密性良好。

(2)保持良好的通风。

重症监护室采用机械排风,空气不得循环使用。

(3)按规定使用电气设备。

1)重症监护室的各种医用电气设备必须使用原设备配置的电源插头,严禁随意更换插头。对电子压力消毒设备等功率较大的设备,要根据设备的功率配置独立的电源插座。

2)重症监护室配置的吸引器、电灼器等医疗设备应经常检修,防止产生漏电等故障。

(4)防静电。

重症监护室宜铺设导电性能良好的传导性地板。室内设备和医疗器械,均应配置传导性物质,保证静电的泄放通路。室内温度应保持在24℃左右,相对湿度应保持在50%~60%。

(5)严禁使用电炉、火炉或酒精灯。

重症监护室严禁使用电炉或火炉,严禁使用酒精灯消毒器械。

(6)不得储存可燃、易燃药品。

重症监护室内中需用的易燃、易爆药品,应随用随领。用过的易燃、易爆药品要封口后放入有盖的容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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