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室内给水的要求及标准

室内给水的要求及标准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3.2.3 设计应急医疗设施生活给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的有关规定,配套相关医技设施工艺用水需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给水系统水质防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第3.3节相关条款的要求。

室内给水的要求及标准

3.3.2.1 技术规定

(1)应急医疗设施给水系统建设要根据用地区域既有给水设施及条件,充分考虑应急设施的用水特点、建设规模、启用时序、功能转换等,确保给水系统规划、设计、建设、使用经济合理、高效安全且具有疫情过后可持续性使用的条件。

(2)生活给水系统宜采用断流水箱供水方式,且供水系统宜采用断流水箱加水泵。当改造项目采用断流水箱供水确有困难时,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和《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安全评价标准》GB/T 51188的有关规定,分析供水系统产生回流污染的可能性和危险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产生回流污染的风险较低且供水压力满足要求时,供水系统应设置减压型倒流防止器;

2)当风险较高时,仍应采用断流水箱供水方式。

(3)独立建造的室外生活给水泵房和相关给水设施应设置在清洁区,且应远离污水站、化粪池等污染源;在室内附建时,应设置在清洁区或半清洁区。

(4)室内给水的配水干管、支管应设置检修阀门,阀门宜设在半清洁区内;当受系统形式等条件影响不允许时,可设置在半污染区,不应设置在污染区。

(5)用水点或卫生器具均应设置维修阀门。维修阀门应采用截止阀,并应设置标识。

(6)下列场所的用水点应采用非接触性或非手动开关,并应防止污水外溅:

1)医技区域公共卫生间的洗手盆、小便斗、大便器;

2)护士站、治疗室、缓冲间、诊室、检验科等房间的洗手盆;

3)其他有无菌要求或需要防止院内感染场所的卫生器具。

(7)采用非手动开关的用水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1)医生用洗涤水龙头应采用自动、脚动和膝动开关,当必须采用肘动开关时,其手柄的长度不应小于160mm;

2)检验科设置的洗涤池、化验盆等,应采用感应水龙头或膝动开关水龙头;

3)医护公共卫生间的洗手盆应采用感应自动水龙头,小便斗应采用自动冲洗阀;

4)医疗区医生卫生间采用蹲便器,隔离医疗区患者卫生间采用坐便器;蹲便器采用脚踏式冲洗阀;

5)水龙头宜采用单柄水龙头,且不宜采用充气式。

(8)卫生器具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卫生器具应具有防喷溅和防黏结的功能;

2)材料应耐酸腐蚀;

3)不应采用具备吸附功能的材料;

4)卫生间应采用防滑地面。

3.3.2.2 用水量

新冠肺炎的防治措施之一是勤洗手,因此在同等情况下其应急医疗设施的用水量要比当地同类型医院的用水量多,预计应是1.3倍左右的水量,应按当地医院的统计数据的1.3倍计算。

应急医疗设施同综合医院和传统传染病医院相比,可能有些功能不完全具备,因此其用水量应根据医疗功能来确定。

(1)应急设施功能以救治确诊患者为目的,功能布局以病床区域为主,配套以救治患者必要的医技设施(手术室、放射科、检验),不设置门诊功能,且其他辅助功能设施少,用水相对综合医院更集中直接。

(2)应急设施用水量计算包括患者(床位)用水量、医护人员用水量、后勤人员用水量、绿化洗消用水量以及未预见水量。

(3)应急设施生活用水定额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0849-2014中第6.1.2条选定,且结合应急设施的用水特征取下限值进行水量计算。

(4)患者用水量以床位数计算,医护及后勤人员数量应根据医院方给出的数据确定,当没有数据时应按照床位数的1.8倍计算。

(5)医护人员的倒班宿舍和轮岗宿舍的用水量应单独计算,并根据床位数确定。

(6)当缺少有关数据时,医院病区的用水量可按床位综合用水量计算,日综合用水量为700~800L/(床·天),小时变化系数K=2.0。(www.daowen.com)

(7)手术供应室、检验需要特殊工艺用水量应根据新冠肺炎患者的特征,通过测算重症患者手术数量、检验数量及频率的需求确定,并对疫情过后功能转换使用量留有考虑。

3.3.2.3 设计

(1)应急医疗设施生活给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的有关规定,配套相关医技设施工艺用水需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给水系统水质防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第3.3节相关条款的要求。

(2)当应急医院给水引入管开口位置位于城市给水管前端,设置减压型倒流防止器后,压力和水量均可满足应急医院的使用需求,可利用市政压力直接供给。

(3)断流水箱及供水设备要设置在生活水泵房内,生活水泵房的建设应满足相关设计及验收规范的要求,经卫生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急医院水泵房建设安全卫生要求高,顶部及墙壁应贴瓷砖或涂刷防水、防霉涂料。由于应急医院建筑结构形式特殊,需要根据荷载和施工工艺要求选择装饰技术措施。

2)水泵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侧壁上应安设通风扇或相似的具有气流组织功能的设备,当设在半清洁区时,应有正压通风防护保证措施。

3)水泵房内要有流畅的排水设施,地面不得有积水。室外水泵房排水到院区污水管道时,要有防止管道臭气回返水泵房的技术保障措施。

4)断流水箱应选用食品级304不锈钢水箱,变频供水设备吸水管要设置消毒措施,建议选用安装便捷且杀菌消毒效果好的紫外线管道消毒装置。

5)水箱进水管、通气孔、溢流管、泄水管、人孔、水泵出水管止回阀等设施的设计及安装要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中相关条款的要求。

(4)应急医疗设施功能布置一般呈鱼骨形设计,给水系统宜采用与之相对应的支状管网布置。每个护理单元、医生办公及医技区域宜设置独立的支状给水管网并单独进行计量。

(5)应急医疗设施洁具的选用,在满足功能使用的同时,要有足够的排水容积和防止溢流及外溅的措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卫生洁具、洗涤池等建筑配件应选用耐腐蚀、难沾污、易清洁的产品。

(6)洁具安装要牢固,要充分考虑集装箱体的构造和承重要求,避免使用过程中脱落而对患者和医生造成不必要的意外伤害,医疗功能的较大洁具应落地安装。

(7)给水管道安装横向管道应避免连续穿越箱体墙壁,对结构稳定性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当给水管道穿越不同卫生等级或不同静压区域分隔墙时,应加设套管并严密封堵。

(8)当病房卫生间采用集成卫浴形式时,给水支管应与洁具安装连接到位,给水支管预留位置方便接驳且应在缓冲间一侧。

(9)给水管材应选用方便采购、安装、抑菌的材料,建筑物内主管道宜选用复合材料管材,给水支管采用塑料管。

(10)给水管道施工安装及固定要充分了解集装箱体的受力构造,应固定在结构受力构件上;施工过程需谨慎,以防对已安装的箱体造成破坏。

(11)应急医疗设施采用断流水箱和变频供水泵组供水时,系统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水箱储水容积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20%~25%考虑,应急医疗设施用水特征比较稳定,宜按最高日最高时水量补水;

2)变频供水泵组选择要根据整体病区规模、启用时序、功能转换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并适当留有余量,泵组配置做到节能、高效;

3)供水压力不宜过大,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执行,确保患者及医护人员用水舒适安全,且避免由于水压过大造成废水及废液外溅;

4)供水系统宜设应急加氯措施,在生活加压泵房生活水箱进水管处预留投加口,并预留计量泵,在紫外线消毒失效或管网水质不达标时应急加氯。

(12)具有特殊工艺用水需求的设备,建议采用自带集成相关净化设备的产品;如必须单独制备,水处理设备应采用集成一体化产品,工厂集成现场安装。

(13)如对水量、水质、水压、水温等计量有数据采集的需要,计量设施均应采用远传数据反馈到控制终端。

(14)受应急医疗设施结构形式及室内空间施工条件限制,给水管道安装在建筑外墙或者底部架空层中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寒冷区域应根据气候条件设置相应的管道防冻保温措施;

2)考虑外敷管道和空调室外机、风管环网柜机电专业其他设备的交叉进行汇总调整;

3)外敷管道尽可能减少施工操作留下的管道接口,阀门要考虑设置在方便检修的位置或有方便检修的辅助设施;

4)集装箱式建筑底部架空层敷设给水管线,应避免和排水管交叉,无法避免交叉时,应遵循给水管在上方的原则并采取保护措施。

(15)救护车洗消台、负压泵房、污水处理站等给水点接软管的冲洗吸嘴应设置真空破坏器等防倒流污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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