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静宁文史大观(3):初战成功,引发士庶不满

静宁文史大观(3):初战成功,引发士庶不满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原来翟翔甫回家中,正遇上增生江俶、民人王瀛洲等,酝酿状告知州、书役假公勒索,苦累闾阎的事。审讯完毕,将结果“具拟上报”,供皇帝钦定。故而共议这次京控采用投状呈词的方式。不公正的判决,引起阖州士庶更大不满。杨九畹接案后于该年十一月中旬开审。鉴于前两次审案失败的教训,担心此次审讯如再覆前辙,极可能会惹怒龙颜。

静宁文史大观(3):初战成功,引发士庶不满

原来翟翔甫回家中,正遇上增生江俶、民人王瀛洲等,酝酿状告知州、书役假公勒索,苦累闾阎的事。众人见“告状高手”翟翔回来,纷纷上门请教,推举他公办此事。翟翔根据地方官吏盘根错节、塞责推诿的实际,以及甘省司法被幕府师爷把持、狼狈为奸的现状,主动献策:“不如我呈递封章,尽点无禄益君之忠。”其态度决绝,委实令人感动:“虽例载呈递封章,挟制入奏,边远充军,只要皇上准我此奏,暗派极忠大员密访私查,剪除奸臣恶习,表现圣君恩惠,俾民共乐尧天,即生一死不悔!”而经众人反复权衡,达成的共议是:翟翔“不用出名,暗中照顾。如果京控不肯实办,彼时再呈封章不迟。”于是江俶、王瀛洲于道光十四年(1834)三月廿四日赴京上控。

这里有必要插说一下清代“京控”制度及相关一些概念。

“京控”,又名“叩阍”,即俗称的“告御状”。中国古已有之,但发展成一个较成熟的制度,则是在清朝。尤其嘉庆时期,为克服和珅专擅引发的官场疲软懈怠,便采取了广开言路、开禁京控等举措,借以掌控帝国动态调控官场。接收“京控”状词的单位有都察院、通政司和步军统领衙门。所接案件大部分要向皇帝汇报,皇帝责成告状人所在省的总督巡抚亲自过问,通知按察、布政两司,委派官员进行审讯。审讯完毕,将结果“具拟上报”,供皇帝钦定。京控状词形式有“呈词”和“封章”之分。“呈词”就是普通诉状,“封章”亦称封事,其状用皂囊重封以进,故名封章。封章带有“建言”性质,容易引起最高当权者的重视,但原告承担的责任后果相应也大,即使告实,也有可能落个“边远充军”的下场。故而共议这次京控采用投状呈词的方式。(www.daowen.com)

江俶、王瀛洲的赴京直诉很快有了结果——经都察院申奏请旨,钦批:“此案着交杨遇春(陕甘总督)亲提人证券宗,秉公严审,按律定拟具奏。”但是,由于具体审案人——兰州府知府陈士桢,一味偏袒被告静宁州官胥吏,审问结果,大失众人所望。经商议,士庶委托民人陈大顺于九月十六日二次上京,抱告(委托他人投递控状,又叫“遣抱”)复控,都察院仍咨本省质讯。来年春,即道光十五年(1835)正月,改委署平凉府知府周磏提取一干案卷,过堂审问。周磏仍旧偏审,将江俶、王瀛洲俱究诬告罪名,将武生靳钦文、乡约王遇龙、张绍厚、朱愉龙、韩选五人在布按两司呈递受害供状,俱不问虚实,劝解下堂了事。

不公正的判决,引起阖州士庶更大不满。州人柴玉林、赵维元、魏秀等人再次实名具状,第三次京控,决心把反腐斗争进行到底。道光帝又一次御批:“此案着交瑚松额(接任陕甘总督)亲提人证券宗,秉公审讯,按律定拟具奏。”这一次,委派的主审官是庆阳知府杨九畹。杨九畹,字余田,浙江慈溪人。嘉庆己卯科(1819)进士,先任陕西道监察御史等职,后因京察考试不利,降职庆阳知府使用,后官至广东南韶连道台。杨九畹接案后于该年十一月中旬开审。鉴于前两次审案失败的教训,担心此次审讯如再覆前辙,极可能会惹怒龙颜。因此,他不敢怠慢,“逐疑讯实”,采纳原告意见,“给发除弊告示一纸,着静邑阖州士庶照示立碑,以垂久远”,从而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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