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尧舜禹权力转移方式:三种学术观点

尧舜禹权力转移方式:三种学术观点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尧、舜、禹权力转移的方式,在先秦诸多史籍中有不同的传说记载,史学界的研究学者因此也形成了不同的学术观点和说法,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以下三种。[30]魏宏运认为,在尧、舜、禹时期,我国古代国家的雏形已经形成,但是他们权力更替方式依然保留着原始民主选举制度的特征,这是古代氏族社会遗留下来的残余。

尧舜禹权力转移方式:三种学术观点

关于尧、舜、禹权力转移的方式,在先秦诸多史籍中有不同的传说记载,史学界的研究学者因此也形成了不同的学术观点和说法,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让位说

黄大受先生认为,尧因为年事已高,自己的儿子丹朱不够贤德,不能担任天下共主,因此,他要把王位让给一位有德之人,四岳(部落联盟的首领)一致推举舜来继承王位。尧死以后,舜把天下共主的地位让给丹朱,但是,天下人都不归顺丹朱而拥戴舜。舜死后,在禹和舜的儿子商均之间也发生了同样的事情。[23]

(二)民主选举说

吕振羽先生认为,传说中的“尧舜禹”时代是母系氏族社会时期,这一时期实行部落联合的民主制度。在氏族社会时代,如果一位部落的领袖酋长或者联合军事领袖死亡或者缺失的话,就需要马上选出一位继任者,选举权是属于全体氏族成员的,氏族内部的本身就是一种民主的组织。[24]

屠武周认为,在中国原始社会末期,部落联盟的首领在生前通过联盟会议推选下一位首领继承人,是联盟中一项重要的规定。他指出,这个规定是当时的人们面临首领势力日益扩张的事实,为了防止联盟首领专权和职位世袭,维护民主选举制度的一项重要规定。这个规定的出台正说明了我国古代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选举制和逐渐滋长起来的王位世袭制做斗争的现象。[25]

王培英认为,“禅让”就是原始社会民主选举首领的制度。[26]宋兆麟、黎家芳、杜耀西等人认为,尧、舜、禹就是传说中原始社会末期部落或者部落联盟的首领,后者通过选举继承前者部落联盟的首领职位。他们还指出,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军事民主主义时期原始掠夺战争和原始民主的一般情况。[27]金景芳先生认为,传说中的“尧舜禹”时代属于部落联合体的性质,实行民主选举制度。[28]

张传玺先生认为,我国古代国家的形成大约在尧、舜、禹的时期。尧是部落联盟首领领袖,在他年老时,选择舜为继承人,四岳十二牧会议同意选举舜为继承人,四岳十二牧大约是一些部落的首领,舜传位给禹,也是通过四岳十二牧会议的同意才实现的,这种“禅让”制实际上就是“军事民主制”。[29]

詹子庆、田泽滨认为,尧舜禹时代保留着古代军事民主选举传统,实行“禅让”制的继位方法,部落首领会议的权力非常大,叫作“咨四岳”。部落联盟首领的选举,以及部落内部的重大事务都要通过这一会议决定。[30]魏宏运认为,在尧、舜、禹时期,我国古代国家的雏形已经形成,但是他们权力更替方式依然保留着原始民主选举制度的特征,这是古代氏族社会遗留下来的残余。[31]

(三)武力夺取说

许顺湛认为,尧、舜、禹都是部落联盟中的首领,但是,他们职位的取得并不是通过民主选举制度产生的,而是凭借武力争夺而来的,虽然他们有时也会采用一些假民主的手段,实际上,还是依靠武力来获得职位的。[32]

朱绍侯先生在其主编的《中国古代史》中,虽然承认民主选举制在当时还是存在的,但是强大的武力实际上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他认为,当时的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尧年纪大的时候,要求其子丹朱成为他的职位继承人。舜也同样如此,曾经要求其子商均成为舜的后继者,但是,舜和禹凭借他们强大的权势和极高的威望得到了职位,在这种情况下,丹朱和商均就被诋毁成了“奸子”。[33]

丁山先生认为,尧舜禹时代的权力转移并不是通过和平的民主选举制度完成的,而是通过武力和暴力手段实现的。[34]

史记·五帝本纪》对尧、舜、禹职位的更替是这样记载的:(www.daowen.com)

舜之践帝位,载天子旗……十七年而崩。……禹亦让舜子,

如舜让尧子;诸侯归之,然后禹践天子位。

《史记·夏本纪》对禹至启职位的更替是这样记载的:

帝舜荐禹于天为嗣,十七年而帝舜崩。……天下诸侯皆去商均而朝禹,禹于是遂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国号曰夏后,姓姒氏。……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于是启遂即天子位,是为夏后帝启。

根据以上文献的记载,由尧到舜、由舜到禹这两次王权的更替,都是因为前任统治者的儿子不肖,不足以授之天下,天下百姓都纷纷拥戴后任的统治者。和启继位使用武力手段不同,舜和禹的继位都是旧式的继位,不是世袭,而是通过个人的贤德和才能得到了前任统治者的举荐而成功继位的。孟子认为,舜的继位是“天受之”(《孟子·万章上》),舜还曾经“避尧之子南河之南”。但是,天下诸侯皆拥戴舜,舜继位是“民受之”的结果,一切都是顺应天意的结果。这就构成了孟子禅让说的核心内容——“天与贤,则与贤”。

丁山先生在引用了《史记》的文献记载以后,紧接着又引用了《竹书纪年》的记载,发现舜和禹的职位获得并不是符合民主选举体制制度的、和平的过程。《竹书纪年》中关于由尧至舜、由舜至禹这两次职位更替过程有过如下的文献记载:

昔尧德衰,为舜所囚也。

舜囚尧,后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也。

丁山先生认为,从《竹书纪年》记载的文献来看,舜为了取得最高统治权,成为共主,曾经对前任首领尧以及尧的子嗣丹朱采取了暴力手段。同时丁山先生根据《韩非子》和《吕氏春秋》中记载的文献,认为这种暴力实际上还来自其他成员的牵制或争夺,并由此引发了武力和战争。《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记载了鲧、共工被杀之事:

尧欲传天下于舜,鲧谏曰:“不详哉!孰以天下而传之匹夫乎!”尧不听,举兵而诛,杀鲧于羽山之郊。共工又谏曰:“孰以天下而传之匹夫乎!”尧不听,又举兵诛共工于幽州之都。

《吕氏春秋·悟君览·行论》也记载了鲧被杀之事:

尧以天下让舜。鲧为诸侯,怒于尧曰:“得天之道者为帝。得地之道者为三公。今我得地之道,而不以我为三公。”以尧为失论。欲得三公,怒其猛兽,欲以为乱。……舜于是殛之于羽山。

齐涛先生认为,这种“禅让”并不是像儒家所说的用“和平”的方式进行的,历史的事实可能是每一次部落联盟盟主的更替,总是伴随着一系列的暴力冲突和战争。[35]屠武周也认为,尧舜禹时代的民主选举仅仅是一种躯壳,唐尧、丹朱和虞舜之间在首领争夺上曾经发生过激烈的斗争,恐怕是事实。[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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