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农业社会。中国古代社会生产力低下,人民的生活与农业生产发展水平息息相关,农业生产过程中,对于处于科学技术相对较落后的古代社会而言,自然力在人类社会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于风调雨顺的祈愿,对于国富民安的向往,使人们不得不怀着敬畏的心情,更多地关心和记录自然变异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注重天文、地理与人事之间的综合思考,更注意自身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天人合一”作为一个含蕴极深、涵盖极广的概念,渊源于上古农业社会文明中人们的生存发展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密切关系和观天测地之思维方式。天人合一观念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占有重要地位,这和我们上述的生存方式和生存形式息息相关,生存问题是最大的生产实践问题,同时在以农为本的农业文明社会中,农业生产的自然周期很长,人们和自然接触的时间很多,因此,人们对“天”的依赖性就很强。
天人合一的观念由来已久,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的自然崇拜。在先民眼里,浩瀚苍天喜怒无常,威力无比,人在自然面前的力量微不足道。因此,先民就以想象代替对上天的认识。到了殷商时期,由于生产力低下,人类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只能听从自然的摆布,从留下的卜辞就能看出这一点。人们对威力无比的“天”既崇拜又敬畏。因此,当殷商被周取代时,商纣王认为这是“天意”。到了周代,统治者提出了“以德配天”的理论。这一点在《诗经》的农事诗中也有体现,如“明昭上帝,迄用康年”,这说明先民们努力把人事做到合乎“天”的要求,以期实现人寿年丰的生存理想。天人合一思想作为一种传统文化观念,会给人们对世界和宇宙的认识带来很深的影响。当然这种文化观念也就不可避免地会在哲学思想著作中体现出来。先秦诸子哲学著作一方面受到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和制约,另一方面,它又是传达和表达文化观念、哲学概念的载体和表现形式。国民创造文化,文化塑造国民。这种对世界和宇宙思考的观念经历了原始崇拜的敬畏到主动发挥人类创造性与“天”合一的人文自觉,已经形成为一种约定俗成性的文化烙印深深地刻在人们的心中,尤其刻在古代哲学家、思想家的心中以及他们的弟子和后人关于先哲们言语行为的记录中。
春秋战国是社会变革动荡时期,表现在意识形态领域就是百家争鸣。无论是春秋时期孟子的“天人相通”说,还是成书于战国时代的《易经》中的“天地之大德曰生”,都说明天人在本质上是一体的,人们只有努力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天道,顺应天道,人们才能自由地生活。
人类受自然的恩惠,但同时也将超越自然,能够认识自然并改造自然,由此创造出绚烂辉煌的中华文化。中国古代士人常言:“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王阳明《大学问》)如《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道家学说提倡顺应自然,法天贵真,在追求天人合一的过程中,不断寻求自然界与人所契合的精神所在,用水、植物、婴儿等自然界之物来隐喻,曲折寻求真、善、美,寻求道之所在。
(二)中国人的思维模式
所谓思维方式,“是以一定的文化背景、知识结构、习惯和方法等因素所构成的人们思考问题的程式和方法。每个人在观察事物、思考问题时,都必然遵循一定的思维方式,但有自觉与不自觉的区别。”[61]
思维方式是一个民族、一种文化积淀的产物,是该民族的深层文化,显示了一种文明的主要特征。思维方式潜移默化地、广泛而深刻地影响了这个民族及其文化。在中华民族文明的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有如下几个显著特点。
1.象征思维
所谓象征,是用具体事物或直观表象表示某种抽象概念、思想感情或意境的思维方式。先民长期与自然界打交道,久而久之,精神上也带有些许自然的属性。在阐述玄之又玄的哲学时,中国人长于象征。“象征”,在汉代王充的《论衡》中得到了详细的阐述:“圣人据象兆,原物类,意而得之。”意思是说,中国古代的先贤智哲创造意象来解释世界万物之道。关于“象征”与“意象”,在《周易·系辞》中已经有所阐述:“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象征是圣人阐释世界的方法,意象是圣人用来象征某种至理的“表意之象”。
孔子也用象征思维的方式来看待政治、教化和一切。“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孟子用鱼与熊掌来说明“舍生取义”的道理。而在体现华夏民族最高成就的道家哲学中,或以水,或以婴儿,或以植物来象征捉摸不定的道。老子所说的道并不只是主观的想象与臆测,而是在经历世事之后,在经验世界中所体悟到的自然,经由抽象和升华之后,将其化为万物之道。也就是说,老子之“道”源自对大千世界各个事物具象的深刻体察和思考之后,并通过自然界的事物具象来象征。
2.整体思维
所谓整体,即世界是一个整体,人和物、自然和社会也都是一个整体。中国人的思维模式倾向于整体,倾向于“一言以蔽之”。《老子》中“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老子》第二十五章)虽然道不可名状,然而,老子却仍然冠之以“道”之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老子》第二十五章)。“形而上的‘道’渐渐下落,落实到生活层面,作为人间行为的指标,而成为人类的生活方式与处世的方法了。”[62]这便是“德”。形而上的“道”与形而下的“德”是相互牵动的,“道法自然”,德也力图体现“无为”“不争”。相互拉动,相互牵扯的道与德,使得道家哲学既倾向于空寂虚无,内在也有着世俗的特点。“道”与“德”合一,即为天人合一。古人追求的是天、地、人三位一体。“地”不是孤立存在的客体,“人”也不是孤立存在的主体,不同“地”的“人”要表达相互之间的感情,必须借助共有的“天”来完成。可见,“天”在古代中国人的思维和意识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天”是福祉的撒播者,另一方面,它又是“人”感情的传递者,同时,还是“地”上“人”的庇护者。总之,天、地、人三位一体,是一个有机不可分割的整体。
“水”一词在汉语中,可以包罗万象:气态、液态、固态;溪流、瀑布……而西方的思维模式则不然。在英语中,没有“水”整体的对应词。气态为vapor,液态为water,固态为ice,溪流是crook,瀑布是waterfall……相比较而言,西方人更注重水不同形态的差异所在,而中国人则更加倾向于梳理各个事物,提取其共同特点,纳入一个名目之下体现这一类物体的整体性、共性。用马克思主义原理来说,西方的思维是更注重事物的特殊性,而中国人则注重事物的一般性、普遍性。
冯友兰先生谈哲学时,曾经谈到中西哲学的三大差异。其中一条就是西方哲学中设立了人与宇宙的对立,人与人以外的世界的对立,把我与世界分开,将主客体对立起来,以客观的态度来观察和描述世界,而中国哲学更倾向于对“天人合一”的憧憬。道家哲学尤其如此。老子说“域中有四大”:天、地、道、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中国哲学中不存在主客体分离的对象化的思维方式,而是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作为终极目标来追求。在古代中国人看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理想社会的标志。人与世界的对立并不是此岸与彼岸的对立,人仅仅是世界的一员,“域”中的一大:“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人居其一焉。”(《老子》第二十五章)人生活在客观世界之上,“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许慎《说文解字·序》)参化天地,与物冥同,寻道,体道,从而达到主观与客观完全交融、天人合一的境界。(www.daowen.com)
3.直觉的辩证法
直觉思维,作为一种认识论或方法论,“是对认识对象本质和意义的一种突发性、整体性的直接确认、洞察或把握,一种非逻辑性的思维方式”。[63]直觉思维于本体论的意义是“把握或体验‘本体’的唯一途径或方式”。[64]辩证法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思维方式,注重从对立中来理解宇宙中万事万物的产生和发展。《易经》中矛盾对立的观点已有鲜明的体现,八卦即是四对矛盾:天与地、雷与风、水与火、山与泽。
古代智哲通过主体的内省来把握思维对象,记录所经历之事。虽然只是只言片语,但多名言隽语,充满着暗示性,以及对世界的直觉体悟和理性思考。直觉的辩证法是用直觉的抽象思辨来说明对立面的存在和转化。“正言若反”的方式被用作辩证地看世界的工具。“兵强则灭,木强则折”。(《老子》第七十六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老子》第五十八章)直觉的辩证法,借用象征、隐喻等隐晦的解释学的手法来表现反向思维,体现深刻内涵。
道家提倡自然主义,将自然定义为人的内在本质,人的本性,是人的存在范畴。道家将“道”作为其直觉思维的对象,体道的过程即是直觉思维的过程。所谓体道,即采取冥思默想的方式,直趋天地万物的恒常本质,从而达到对道的理解。
(三)语言文字的独特性
语言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民族文化信息的载体。哲学思维的工具是语言。语言承载着哲学的信息和内涵,是哲学的载体。不同民族的哲学体系,在表述其思想内涵时,所用的语言体现了本民族的特点。
汉语凝聚着中华民族的智慧,汉字镌刻着民族文化的印记。汉字是象形文字,属于表意系统,汉字是音、形、义的结合体和统一体。汉字源起于“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许慎《说文解字·序》)古代中国人从生活实践中“捕风捉影”,描摹万物,运用直觉性思维来记录山、川、风、云等,这是汉字形成的基础。发达的形象思维造就了汉字一套特有的文字系统。
然而,大千世界的万物如何用有限的文字来表达穷尽呢?对于这个问题,古代中国人运用类比思维、象征思维,即相似或相关的“此物”来转注或假借“彼物”。鉴于中国人特殊的思维方式,中国古代智哲在阐述其哲学思想时,善于采用特有的象征或类比论证的手法,哲学借象征或类比,可以使抽象概念得到形象生动的表述,从而清晰明了地阐述其哲学范畴及相互之间的关系。老子之道,玄之又玄,然而,借水的隐喻则将“无为无不为”的“道”阐述得淋漓尽致。
(四)“道”自身的特点
“道”无名,所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第一章)道,瞬息万变而又游走不定,不可为外人道也。道,作为世界的本体,是一个诉诸思维逻辑和心灵观照才能把握到的对象,并不是凭借感官就能确切把握的,因为“道”具有超越性。“道”的超越性决定了“道”的不可界说性,亦即无名。
“道”无形,就视觉、听觉、触觉而言,道无色、无声、无形。“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老子》第十四章)道无形而实有,如溪水与时间,持续流逝,若有若无,时隐时现,漂浮不定,是为“恍惚”。道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超越于任何现实的形状或景象。道,“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庄子·内篇·大宗师》)
道虽无为,但并非无所作为,道顺自然而为,不强作妄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第三十七章)道生养万物是一种非刻意的、无功利目的的自然行为,所谓“虚静、恬淡,无为也”。此外,正因为万物都顺应自然而为,所以,没有什么事情做不成功,故才能“无不为”。范应远指出:“天地人物得之以运行生育者,无不为也。”
道是虚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第四十章)道是“无”,是虚无超脱意识的本体。“道”与“无”不仅是世界的本原,而且是人生的境界和归途。
在道家看来,宇宙浑然一体,自然纷呈,变化无穷。因此,很难用概念、定义或推理的方法,来对其进行分析研究。“道”自身的一系列特点——无名、无形、无为、虚无,使之难以言说,先秦哲人在阐述道这一哲学概念时,借助隐喻的手段来外化道,体现道,从而收到化抽象为具象、化虚为实的阐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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