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大学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越来越强调围绕培养方案修订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特别是更加强调学习成果的导向作用。清华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除了培养目标外,还明确了专业的培养成效。浙江大学本科生院在《关于调整2014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通知》中强调,要鼓励有条件的专业与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认证相结合,在各类认证、评估指标体系导向下,突出学科特色、优化课程体系。同时,鼓励各专业进一步减少专业课程门数,增大课程学分,逐步实现教学内容从单一知识传授向知识传授与能力训练相结合转变,逐步完善先修、后继课程等级体系。该校在制订2016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时进一步明确,各学院(系)应从“基于学习成效导向教育(OBE)”的角度,全面审视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坚持以学生学习为中心,以学习成效为导向,对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有更精准的定位,并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反向设计课程体系。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在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中,明确专业必修课程应该是对本专业最为核心且相对稳定的专业知识进行设置,并注意将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素质提高紧密结合,将课堂教学与实践环节紧密结合。应根据国际通用的专业认证标准,按照专业知识对人才培养目标体系的贡献度来设置专业必修课程。对于部分宽口径专业,可面向不同的专业方向设置若干组专业必修课程。
一些大学十分注重优化课程体系,突出学生个性化发展。例如,复旦大学在2016年本科教学培养方案修订说明中,要求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在强调科学性和规范性的同时,考虑到学分制建设的长期性和培养方案的相对延续性,对培养方案的开放性和可行性给予足够的注意,为课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与教学内容的更新留出空间。东南大学在修订2015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时,要求各院(系)应按照学校的发展定位,认真研究社会发展和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在分析国内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具体情况,制定出满足社会对人才需求的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及相应的课程体系。
同济大学要求培养方案修订应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坚持持续改进。《同济大学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意见》(附件1)要求培养方案修订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展开。明确提出,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精准定位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以学生学习为中心,以学习成果为导向,全面审视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并根据毕业要求反向设计课程体系。各专业在制订培养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学生自我设计、自主学习、个性发展的需求;推进多模式考核评价方式改革,应在教学大纲中明确各门课程的考核评价方式。为完善本科课程体系建设,配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充分有效地实施,学校启动本科课程大纲、课程简介的修(制)订工作。在本科课程大纲修(制)订指南中,明确了“课程定位和基本要求”,要求说明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定位,对应毕业要求,包括学生通过本课程学习所应掌握的知识、能力和综合素养。
同济大学分别于2004年、2009年建立起“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和“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实现对人才培养质量的“全方位监控、多阶段跟踪、持续性改进、本研全覆盖”。为进一步提高本科专业建设水平,保证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定期开展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评价,2019年11月,学校制定《同济大学关于开展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评价的原则意见(试行)》(附件2)。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达到并高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和国家专业认证(评估)的相关标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追求卓越,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满足高质量人才培养的需要。评价内容包括:①培养目标合理性;②毕业要求可达成;③课程结构平衡性;④教学过程有设计。并且要求在培养方案修订完成后,必须开展培养方案评价;评价过程有毕业生、用人单位、校友及同行专家等利益相关者参与,评价过程须做好记录;评价结果用于培养方案的优化和改进。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课程建设水平,保证课程教学质量,指导学院各专业定期开展本科课程评价,学校还制定了《同济大学关于开展本科课程评价的原则意见(试行)》(附件3)。指导思想包括:课程教学目标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学校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的定位,达到该课程所支撑的学生知识、能力和人格方面的培养要求,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课程评价以学生为中心,坚持成果导向,聚焦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持续改进课程教学。评价内容主要有两个部分,即课程教学大纲合理性评价和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对于课程教学大纲合理性评价,主要回答以下三个问题:①教学大纲是否明确了课程教学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支撑关系? ②教学内容和方法、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是否与课程教学目标相关联? ③评分标准的合理性如何,及格标准是否反映课程目标达成的“底线”要求? 对于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则要求围绕以下的问题展开:①任课教师是否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课程教学任务? ②学生学习成果表现是否达到课程教学目标? ③形成性和终结性评价记录是否完整、可追踪? 学校要求各学院专业根据自身特点,制订各自的实施办法。
附件1
同济大学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意见
培养方案是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要求的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是学校教育教学理念、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和文化底蕴的传承载体。
2018级培养方案的修订,结合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以及一流学科”的高校发展战略,遵循学校“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框架,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使每一位学生经过大学阶段的学习、熏陶以后,具有“通识基础、专业素质、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全球视野、社会责任”综合特质,成为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
一、指导思想
培养方案修订,应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坚持持续改进。从顶层设计上完善进阶式培养,增加学生学习路径的多样化。力求以本次培养方案修订为契机,更新培养理念、创新培养模式、拓展培养路径、丰富培养内涵,满足学生个性化和多样化需求,提高同济大学本科教学的质量,向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本科”的目标迈进。
二、修订原则
本轮培养方案修订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人才培养目标展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面向“双一流”建设,建设“一流本科”育人体系。因应学科发展、社会需求和科技等的发展,优化专业建设内涵,改造升级传统专业。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协同育人机制。
2.基于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凝炼专业特色,坚持和完善以通识教育为基础的宽口径专业教育,梳理和完善课程设置内涵,构建本研贯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同时充分考虑学生毕业后就业、创业、继续深造等不同要求进行分类指导。
3.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精准定位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培养兼具“扎实基础、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国际视野、社会责任”五方面综合特质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
4.“新工科”背景下,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充分体现学科复合交叉、创新创业;持续推进和深化学科交叉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强化实验、实践教学,拓展产学研合作,加强校企合作,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5.深入研究本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的实现途径,系统、科学规划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和各项教学活动,调整学时构成,统筹课内、课外、自主学习时间,将修订培养方案与知识点梳理、学时内涵变化、课程结构调整、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式改革紧密结合起来。
6.倡导和坚持以学生为本,顺应高考改革进展,严格控制课内学时总量和必修课程比例,为学生提供个性课程学习建议和多样化个人发展路径的机会,进一步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尊重学生个性化选择,实现培养方案个性化,培养多样化创新复合型人才。
7.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引入国际先进教学理念和教学体系,推进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国际高水平大学接轨,为学生参与国际交流创造更多条件,提升学生国际合作与竞争能力。
三、修订要求
1.广泛开展国内外一流大学相关专业本科培养方案的调研。各学院应至少选择一个国际一流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作为比对标杆,结合专业评估标准、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反馈等,深入研究培养体系的特点和课程设置的要求,使培养方案更加具有科学性、严谨性和逻辑性。
2.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精准定位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坚持以学生学习为中心,以学习成效为导向,全面审视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并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反向设计课程体系。
3.结合专业认证标准、专业评估标准及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最新要求,呈现知识点梳理情况,建立“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理清每门课程在培养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如何支持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达成。
4.全面梳理课程知识点,优化课程体系,探索课堂教学新方式,提高课程质量。进一步压缩课内学时学分,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四年制毕业学分160学分,五年制毕业学分200学分。关注各学期学分分布的均衡性。
5.鼓励开设融合同济学科特点、彰显同济学科优势的有特色的跨学科或跨学院交叉课程,鼓励开设跨学科门类、跨一级学科、跨专业的交叉课程,并将一定数量的交叉课程列入培养方案。
6.充分整合优质本科教学资源,创造有利于学生多元选读的机制和条件,各专业制定个性课程修读建议,鼓励本专业学生跨专业、跨院系进行交叉修读,鼓励学生修读学科交叉、学科融合的交叉课程,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提前选修研究生阶段课程,同时兼顾非本专业学生学程、辅修的需求。
四、培养方案的组成
1.专业历史沿革
2.学制与授予学位
3.基本学分要求
4.专业标准
5.培养目标
6.毕业要求
7.主干学科
8.课程体系知识结构图
9.核心课程
10.教学安排一览表
11.有关说明
12.“学程、辅修专业/辅修学位”培养方案
五、培养方案修订的管理
1.培养方案修订具体要求见《同济大学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细则》。
2.培养方案管理见《同济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制(修)订管理办法》(同教〔2013〕036号)
附件2(www.daowen.com)
同济大学关于开展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评价的原则意见
(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专业建设水平,保证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定期开展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评价,特制订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达到并高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和国家专业认证(评估)的相关标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追求卓越,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满足高质量人才培养的需要。
二、评价内容
1.培养目标合理性。专业培养目标设计合理,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同时考虑学生毕业后的个人可持续发展。
2.毕业要求可达成。准确描述专业毕业要求,明晰毕业要求的内涵,涵盖知识、能力和人格等方面。毕业要求应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
3.课程结构平衡性。课程结构要合理,根据专业类型、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合理设计课程体系中各类课程的比例。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理论与实践、必修与选修、课内与课外学时的学分比例恰当。要处理好本科与研究生教育的衔接关系,既满足外部专业认证的要求,又能反映专业特色。
4.教学过程有设计。引导教师积极进行教学设计和教学模式改革;教学设计符合学生学习规律,引导学生能够积极学习、主动学习,提高学习成效;引导设计科学的课程考核评价环节,将作业、项目等形成性评价与期末考试等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三、评价要求
1.在培养方案修订完成后,必须开展培养方案评价;
2.评价过程有毕业生、用人单位、校友及同行专家等利益相关者参与,评价过程须做好记录;
3.评价结果用于培养方案的优化和改进。
四、其他
各专业培养方案评价的具体操作办法由相关专业学院制定。
附件3
同济大学关于开展本科课程评价的原则意见
(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课程建设水平,保证课程教学质量,指导学院各专业定期开展本科课程评价,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1.课程教学目标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学校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的定位,达到该课程所支撑的学生知识、能力和人格方面的培养要求,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
2.课程评价以学生为中心,坚持成果导向,聚焦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持续改进课程教学。
二、评价内容
1.课程教学大纲合理性评价
评价内容主要围绕以下问题:
(1)教学大纲是否明确了课程教学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支撑关系?
(2)教学内容和方法、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是否与课程教学目标相关联?
(3)评分标准的合理性如何,及格标准是否反映课程目标达成的“底线”要求?
2.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是反映学生完成本门课程学习后,其学习成果达到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教学目标。
评价内容主要围绕以下问题:
(1)任课教师是否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课程教学任务?
(2)学生学习成果表现是否达到课程教学目标?
(3)形成性和终结性评价记录是否完整、可追踪?
三、评价要求
1.课程评价主体为课程负责人;
2.课程评价对象覆盖全体学生;
3.课程评价方法可根据不同课程类型而定;
4.课程评价结果用于课程教学的持续改进。
四、其他
1.各学院应按专业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定期开展课程评价工作;
2.各专业课程评价工作的具体操作办法由课程所在学院负责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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