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体系预评价工作应有一定的工作程序。各高校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特别是在资料准备、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基础上开展课程体系预评价工作。
首先,将准备充分作为评价的前提条件。在课程体系预评价开始之前,需要准备好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社会需求调查报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报告、教学过程监控报告、矩阵图系列(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毕业要求与课程体系、课程教学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课程体系预评价过程要公开、透明。主要评价过程包括:①专业负责人进行汇报;②评审人员查阅资料并提问;③形成预评价的具体意见;④专业修改培养方案;⑤修改后的培养方案经学院教务委员会审核后,正式提交学校主管部门;⑥学校教务委员会审批后执行。课程体系预评价一方面要强化质量意识,顺应外部质量政策;另一方面要通过内部质量分析、质量对话和质量发展,形成质量文化,适应内部质量环境。(www.daowen.com)
其次,将利益相关者参与作为评价的必备条件。除了学院和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外,学生、毕业生、用人单位、校友及同行专家等利益相关者代表应参与到课程体系预评价中。国际公认的质量保证标准均将利益相关者有效参与高校质量活动列入其中。《欧洲高等教育区质量保证标准与指南》(ESG)要求:“外部质量保证应考虑相关规定的同时明确定义和设计,以确保实现为其设定的目标。利益相关者应该参与设计和持续改进。”德国工程科学、信息科学、自然科学及数学专业认证机构(ASIIN)作为德国10家认证代理机构之一,认为高等学校的利益相关方参与专业培养方案制订、指导和实施的过程至关重要。利益相关者有效参与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课程体系预评价的预期目标,从而帮助高等学校准确定义相关活动的质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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