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体系预评价工作的开展,有赖于学校质量保证体系中组织机构和相关职责的落实。学校、学院两个层面明确和承担相应的责任,通力协作,形成良好的课程体系预评价机制,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学校层面负责课程体系预评价的职能部门可以是教学管理部门,也可以是教学质量管理部门。首先,学校应将课程体系预评价工作纳入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其次,对培养方案的设计和审批提出具体要求,建立评价程序。再次,建立相应的问责和激励机制,保证课程体系预评价工作的落实。最后,搭建信息管理平台,充分利用相关数据分析结果,为实现课程体系预评价的信息化管理提供支持。
学院负责组织所辖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预评价以及专业建设,保证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一是充分发挥学院教务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等各自的作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是定期组织专业做好专业自我评价和课程自我评价,为课程体系设计和评价做好准备;三是针对教与学过程以及考核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任课教师加以改进,并作为教师考评的重要依据;四是做好教学过程质量监控和学生学习体验满意度调查工作;五是组织做好持续改进工作,进一步推动专业、课程的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学基层组织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
专业负责人具体落实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和教学过程的实施。首先,专业对照学校办学定位,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对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进行合理设置。其次,合理设置课程体系,明确各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支撑作用,并组织教师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再次,组织教师将课程地图的内容落实到教学过程中,并制订相应的考核评价量规表。最后,定期评价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以及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并依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www.daowen.com)
任课教师将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教学工作的同时,教师代表应积极参与课程体系预评价工作。一是任课教师参与讨论制订课程教学大纲,包括各项教学活动对应的考核评价方式;二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学习表现,以及形成性评价标准或量规表对作业、作品、项目等给予评分,并做好终结性考核工作;三是根据学生的学习成效以及对教学过程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并将结果用于对课程教学过程的持续改进,同时对专业课程体系完善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课程体系预评价过程中,应鼓励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外部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用人单位、校友、同行专家等,内部利益相关者包括教师、学生、管理人员等。评价过程中,可以对利益相关者有针对性地进行访谈、问卷调查,特别是要倾听各方的声音,了解他们对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反馈到课程体系设计和评价过程中。只有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各方协同治理,才能制订既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又能满足学生个人发展需求的专业课程体系。
另外,学校职能部门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监控网络,监督检查是否定期开展课程体系预评价工作。对于未按要求开展此项工作的单位,应督促整改,并运用协调和奖惩机制推动课程体系预评价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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