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体系预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需要有健全、有效的制度作保障。这些制度对于课程体系预评价的开展起到决定性作用。一是需要在学校质量政策上予以支持;二是在学校管理制度上予以保障;三是学校制度设计上有效衔接。
1.学校质量政策予以支持
高校的质量保证主要基于高校内部的质量政策。高校的使命和愿景决定高校的办学定位,而办学定位又决定学校的质量政策,包括质量目标、管理职责。所谓质量目标,就是高校质量保证应达到的总体目标,各项质量标准或质量要求应与之相符。现代大学建立的大学章程中应体现质量目标,以保证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有法可依。管理职责则是强调在质量保证体系中,相应的职责由不同部门(学院、专业)予以承担,既保证执行项目的落实,又保证监督项目的落实。而质量政策则是高校围绕办学定位、质量目标和管理职责,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从而保证各项质量管理活动的规范性。
2.学校管理制度予以保障(www.daowen.com)
课程体系预评价也是一项质量管理活动,需要学校、学院层面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予以保障。通过制度规范和约束评价行为,明确要求、落实责任。这些制度应是具体的、可衡量、可实现的、真实的、有时限的。也就是说,课程体系预评价制度应相对具体,特别是在学院、专业层面要具有可操作性;预评价的相关指标要可衡量;预评价的方法和程序是可以实现的;预评价的数据来源和过程是真实的;而预评价需要定期开展,形成制度,减少随意性。只有将课程体系预评价活动形成制度,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证,否则,只能是一句空话。
3.学校制度设计有效衔接
从高校内部来看,课程体系预评价不仅涉及学校、学院、专业和教师层面等内部利益相关者,而且涉及教师、学生、校友、用人单位、企业行业等外部利益相关者,评价主体多元,因此,在制度设计上应做到相互有效衔接,保证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从课程体系设置、组织实施和教学过程等各环节,应实现“设计—实施—检查—反馈”过程的闭合循环。课程体系预评价涉及到的指标须与外部专业认证或专业评估标准相契合,但又要高于外部的标准。只有做到制度上相互衔接,才不致出现漏洞和混乱,保证预评价工作的有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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