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课程体系评价的实践主要将外部专业认证或内部评估相结合,一般安排在培养方案执行完成后。通过对毕业生、用人单位和教师的问卷调查和访谈,反映培养方案执行后达到培养目标的程度。而在培养方案执行前进行预评价的高校,则相对较少。
1.结合高校内部质量保证活动,为课程体系改进提供依据
近年来,我国高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不断得到各高校的重视。一些高校的专业评估和课程体系评价也随之开展,并且取得良好的效果。高校根据社会需求、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制定校内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专业评估。通过采取会议评审、通信评审、现场考察等方式,全面评估专业的办学质量,并将专业评估结果与学校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相结合。通过开展学校自评、第三方评估等多种形式专业评估对新建专业进行年度检查,发布专业建设质量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完善专业评估、预警、退出机制。高校还把校内专业评估作为专业参加外部专业认证的预评估环节。通过专业自评,找到专业在学生发展、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持续改进、师资队伍和教学条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专业建设。厦门大学的质量保障体系也是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规划研究所(UNESCO-IIEP)发起“高等教育内部质量保障优秀原则和创新实践”的项目之一。厦门大学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学生调查对课程体系进行评价。从新生到毕业生,调查测量学生对课程的满意度,调查结果用于改进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该校将自我评价视为构建质量文化的重要因素,学校通过培训,让利益相关者了解学校内部质量保证概念、工具和过程,提高质量监测和评估的技术能力,提高对自我评估和自我改进的认识。西南交通大学建立的三级质量保障体系构架,明确课程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任课教师和学院各自的责任。课程评估每四年一轮,做到全覆盖。学校还正式颁布了质量保证手册,包括概况、教学单位、专业、课程、毕业、教学实践等,以及质量保障工作委员会的章程、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的指导意见、本科教学的质量标准、本科教学的评估体系、本科教学的评估实施办法等,积极开展课程体系评价、课程评价和课堂教学评价。
2.衔接外部专业认证,开展课程体系评价
专业认证是国际通行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制度之一,也是高等教育国际互认和执业资格互认的重要基础。我国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中,对“课程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课程设置能支持毕业要求的达成,课程体系设计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并对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总学分占比进行了规定。在通用标准的“持续改进”中,要求定期开展课程体系设置和课程质量评价,但未就开展课程体系评价的时间点加以明确,没有强调做事前的预评价(即在培养方案制订后、执行前进行评价)。一些高校十分重视专业认证工作,借助专业认证的外力,激发专业建设的内力,积极采用国际实质等效的认证标准,推动专业建设。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参照专业认证标准修订专业培养方案。同时,专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结合学校定位和专业定位,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对课程体系进行设计,并通过专业自评开展课程体系评价工作。例如,同济大学颁布了开展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评价的原则意见,要求在培养方案修订完成后,必须开展培养方案评价工作。评价过程中有毕业生、用人单位、校友及同行专家等利益相关者参与,评价过程须做好记录,评价结果用于培养方案优化和改进。(www.daowen.com)
3.结合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审核课程体系
高校对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设计有明确要求。专业在修订专业培养方案过程中,一般按照学校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制订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构建课程体系,设置各课程的学分和学时,并满足学校规定的总学时、总学分要求。在课程体系结构上按课程的先后顺序安排,强调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比例。在毕业要求方面,提出较为系统的知识、能力和素养要求。专业在培养方案制(修)订的过程中,吸收来自在校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意见,根据国家和社会需求,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并进一步确定课程体系。一般在培养方案制订完成后,经学院教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校教务委员会审批通过。近几年来,高校以学习成果导向(OBE)理念调整修订专业培养方案,更新教学大纲,科学构建课程体系,并且聚焦学生能力培养,听取用人单位、校友等各方面的意见,满足社会需求。如北京交通大学对于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提出五点要求:①基于OBE的设计理念;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③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复杂专业问题的能力;④对培养方案进行合理性评价;⑤持续改进。并要求采用反向设计,正向实施,突出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重点匹配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与课程(环节)的对应关系,配置校内校外周期性评价环节,建立持续改进的产出导向教学体系。
4.注重质量保证,守正创新课程体系预评价
构建课程体系预评价机制是大势所趋,也是完善高校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内容。开展课程体系预评价工作,仍需在以下三个方面着力加强研究和实践:一是学校、学院和专业层面的质量责任尚待进一步明确。高校虽然普遍建立了内部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但一些高校主体责任的具体落实尚不到位,学院、专业层面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还较为薄弱,教学基层组织建设仍需加强。这就需要学校、学院、专业层面进一步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位,并定期开展相应的课程体系预评价工作,切实提高高校治理能力和水平。二是与课程体系预评价相关的质量监控数据挖掘和分析还需进一步加强。高校虽然普遍利用信息技术开展了毕业生、用人单位等各种问卷调查,但在基于教学质量监控和跟踪调查的数据挖掘和分析方面仍不够全面。这就需要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等各类群体积极配合和参与,进一步强化相关数据分析,同时提高专业人员的质量监控分析能力和水平。三是教学质量监控用于持续改进的效果需要进一步加强。高校虽然普遍建立了教学质量闭合循环的质量环,但在将质量监控分析结果用于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的持续改进方面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同时,持续改进的效果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这就需要高校要充分重视利用督导、评价和监测等结果用于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工作,实现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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