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不可缺失法治思维,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更是离不开法治思维。如何培养法治思维?德国法学家布赫瓦尔德认为,要培养法律思维和法治思维有三个关键的领域:一是法律概念和体系的建构;二是法律的获取;三是判决的证成,就是法官必须要在司法裁决中提供论证理由。可见,对一个国家来讲,必须要建构完善的法律体系、树立法治理念,对公民个人而言,学习与实践就是不二的法门。因为缺失了深入刻苦的学习,就不可能获取法律,不可能有对法律概念和体系的建构和认知。正如柏拉图所说:“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对于大学生来说,培育法治思维,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第一,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治思维的前提。一个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不可能形成法治思维。学习法律知识,就要求弄明白享有哪些权利和应当履行哪些义务,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髙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据调查,当前大学生群体普遍存在法律知识简单化、碎片化、零散化现象,遇到法律问题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法治思维更是无从谈起。法律知识的系统化培养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既了解法律法规在某个问题上的具体规定,又了解法律的原理、原则,才能更好地领会法律精神,养成法治思维。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除了从书本上获取法律知识外,还可以通过收听收看法制广播电视节目、阅读法律类报纸杂志,尤其是运用网络等途径学习法律知识。
第二,掌握法律方法。法治思维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法律方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正确理解法律的方法,包括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内容和精神等。例如,抢劫与抢夺、定金与订金、合同的完全不履行与不完全履行等相近易混概念的理解。二是正确运用法律的方法。例如,债权人向对方债务人要债,而债务人未按约定清偿归还,经协商无效,债权人可以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解决,这就是运用法律方法;而拘禁债务人、哄抢物品等行为就不是运用法律方法。(www.daowen.com)
第三,参与法律实践。法治思维是在丰富的法律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脱离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难以养成法治思维方式。只有通过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才能养成自觉的法治思维习惯。现在,人们参与法律实践的方式和途径越来越多。一是参与立法讨论。我国国家或地方的很多立法都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或者进行听证,大学生也可以参与这些立法的讨论,发表自己的有关意见。二是依法行使监督权。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的权利,包括提出批评、建议和申诉、控告、检举。大学生可以通过行使这些权利,进行法律监督。三是旁听司法审判。凡是人民法院公开审判的案件,都允许公民旁听,大学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旁听法院庭审,了解案件的审判过程。四是参与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辩论等校园法治文化活动,增长法律知识,锻炼法治思维。
第四,养成守法习惯。法治思维是一种习惯性思维,与人们长期自觉养成的生活习惯有很大关系。办事遇事习惯找“关系”;有问题习惯找政府,指望行政化手段干涉等,都是缺乏法治思维的具体表现,说明没有养成用法解决问题、依法办事的习惯。相反,在生产生活中养成遇到纠纷去查找法律的习惯,就是具备法治思维的具体表现。公民只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从具体事情做起,才能养成守法的习惯和法治思维。
第五,守住法律底线。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法律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触犯法律底线就要受到追究。如,国家公职人员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则是触犯法律底线的具体表现;公民应当依法纳税,而偷税漏税也是触犯法律底线的具体表现。因此,大学生应当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形成底线思维,严守法律底线,带头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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