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道德起源与本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道德起源与本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道德的起源问题始于伦理学史上的几种争论,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是神启论、先天论、欲望论、本能论。马克思主义道德观认为,人类社会的实际情况是“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6]因此,道德的起源问题必须从人类最根本的“物质生活”出发来剖析和探寻。因此,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起源论包括三个要素:第一,劳动是道德起源的首要前提。

道德起源与本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自古以来,无论是在中国还是西方,人们就在探讨道德起源这一重大理论问题,并提出了种种见解或理论。可以说,道德凝先贤智慧、汇西方精粹,道德的内涵及其展现形式虽各具特色,但总体上却是大同小异。

1.道德起源理论概说

自古以来,人们对道德起源这一重大理论问题就提出不同的见解。关于道德的起源问题始于伦理学史上的几种争论,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是神启论、先天论、欲望论、本能论。归根结底,这些理论本质上带有客观和主观唯心主义的色彩,带有形而上学性和机械性等特点,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们的产生和提出是马克思主义道德起源论形成的重要基础。

一是“天意神启论”。把道德起源归结于上天的命令或者神的旨意,试图以人之外的某种所谓客观意志来说明道德的起源,这是典型的客观唯心主义关于道德起源的观点。如在西方伦理史上,被称为“黄金定律”的“摩西十诫”,奠定了基督教道德的基础,将摩西的意志作为道德评价的标准;奥古斯丁的“上帝至善”,托马斯·阿奎那的“上帝创造善”,则完全将“上帝”上升为道德的裁定者。在中国古代,孔子的“天生德于予”,董仲舒的“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同样将道德的起源归为“天”的意志,并把这种封建道德纲常神圣化和绝对化,认为触犯封建道德就是违反天意,与西方的“意志的偏离是恶”如出一辙。可见,“天意神启论”完全忽视了人的主体性,本质上是一种彻底、纯粹的客体论。

二是“先天人性论”。把道德的起源或者归结为与生俱来的善性,或者归结为先天存在的良心、理念或精神;甚至认为人的自然本性或者说是人的先天本能是道德的深层决定因素,不同社会发展阶段,道德的产生以及发展趋势都与人的自然欲求密切相关,换言之,道德就是满足人的自然需求的一种工具性目的。如,孟子认为人有四个善的端始,即羞恶之心、恻隐之心、是非之心、恭敬之心;康德认为人生来就有一种“纯粹理性”,即“具有普遍道德价值的东西来自人的理性本身的善良意志,善良意志是人与生俱来的受理性支配的不以环境为转移的内在机能,道德就是这种善良意志所发出的绝对命令”。显然,“先天人性论”的进步之处在于极大地肯定了人的主体地位,成为当时反封建、反专制的有力思想武器,更是将道德的根源从天上转向了人间,但同时,这一理论抹杀了人与动物之间的本质区别,是一种抽象的人性论。

三是“情感欲望论”。认为道德起源于人们的情感欲望,是人们为实现情感欲望而形成的行为要求。先秦时期,商鞅和韩非子都认为,礼仪的产生就是为了规范人的趋乐避苦的本性。在西方,爱尔维修认为,人是有感觉的动物,人的本性就是趋乐避苦,就是自利、自爱,也就是追求个人的利益和幸福,这是一切道德的根源。卢梭则主张,道德源起于人心中的社会情感和利他之心,源于对公共利益的追求。大卫·休谟同样认为“道德起源于人所固有的推己及人的同情心”。无论是“趋乐避苦”抑或“感觉”,还是“利他之心”抑或“同情心”,本质上都属于人的情感意志范畴,根本上将道德看作是人的情感意志的派生物。这一理论虽注重个人利益,强调个人的精神需求,但在一定程度上脱离社会现实,很难真正得以实现。

四是“动物本能论”。认为道德观念是动物本能的延续,进而把动物基于本能的活动与人类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画上等号。以达尔文为代表的进化论伦理学认为,道德起源于群居性动物的社会性本能,因而道德不是人所独有的,一切群居性动物都有道德感。德国的思想家考茨基更是从动物的本能中寻找道德的根源,完全把人的道德看成是动物本能的演化,如“合群”“母爱”等。

以上观点的理论误区就在于离开人的社会实践、人的生活、人类的历史发展来思考道德的起源和基础,把道德看成是外在强加于人的规约和一成不变的情感要素和心理体验,甚至将道德神秘化。可以说,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这些关于道德起源的观点,要么是主观唯心主义或客观唯心主义的注解,要么是旧唯物主义形而上学的分析,均无法正确揭示道德的起源。因此,要真正科学、全面地了解和把握道德的源起,还是要在马克思主义的道德理论中追根溯源。

马克思主义道德观认为,人类社会的实际情况是“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6]因此,道德的起源问题必须从人类最根本的“物质生活”出发来剖析和探寻。马克思指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7]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意识,同样最初产生于人们的物质活动,即劳动。同样离不开人这一主体及人与人之间形成的相互关系。因此,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起源论包括三个要素:

第一,劳动是道德起源的首要前提。道德是人类社会的特有现象,动物的本能行为中不存在真正的道德。劳动将人与动物区分开来,创造了人、社会和社会关系,为维护社会关系和利益关系,就会产生道德需要。劳动创造了道德主体。劳动在创造人的同时也形成了人与人的关系,原始的劳动分工与协作,使相互依赖、相互扶持成为当时最自然、最朴实的道德生活状态。随着劳动的进一步发展,劳动分工与协作不断增强,各种劳动关系逐步明确,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日渐清晰,包含自由、责任等内容的道德逐步得到确认。因此,劳动创造了人和人类社会,是道德起源的第一个历史前提。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过程:“在野蛮社会的低级阶段,人类的高级属性开始发展起来。个人的尊严、雄辩、古代社会宗教的情感、正直、勇敢,此时已成为品格的一般特质。”正是劳动创造了社会和改造了人自身。(www.daowen.com)

第二,社会关系是道德赖以产生的客观条件。在生产生活的实践活动中,人类必然要发生各种各样的人际交往和社会关系。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发展,个人利益、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界限逐步明晰,各种利益关系更为凸显,要求规范、协调或制约利益冲突的意识更为强烈,由此促进了人类道德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可以说,正是社会关系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调节各种关系特别是利益关系的需要,道德恰恰是为适应社会关系调节的需要而产生的。

第三,人的自我意识是道德产生的主观条件。意识是道德产生的思想认识前提。人只有在社会实践中充分意识到自我作为社会成员与其他动物的根本区别,意识到自我在社会中的角色与地位,意识到自我与他人或集体不同的利益关系,并由此产生调节利益矛盾的迫切要求时,道德才得以产生。

我们都知道鲁滨孙荒野求生的事例,那么同学们可以思考一下,流落在荒岛的鲁滨孙有什么真正道德或不道德的行为吗?爱尔维修指出:“如果我生活在一个孤岛上,孑然一身,我的生活就没有什么罪恶和道德,我在那里既不能表现道德,也不能表现罪恶。”因此,生活在荒岛的鲁滨孙,除了对他自己和自然界之外,不会有什么真正的道德或不道德的行为,因为他是在社会之外的。因此,社会关系是道德赖以产生的客观条件。在生产生活的实践活动中,人类必然要发生各种各样的人际交往和社会关系。

这和狼孩的故事如出一辙。狼孩生活在狼群中同样是没有道德关系的。当然,狼孩也没有真正道德或不道德的行为。因为他处于社会之外,没有自我意识,无法将自己与其他动物区别开来,他的一切行为都只能称得上是本能活动。可见,人的自我意识是道德产生的主观条件。意识是道德产生的思想认识前提。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科学而全面地论述了道德的起源问题,为正确认识和理解道德的本质奠定了基础。

2.道德的本质内涵

道德最初是以一种风俗习惯表现出来,后来逐渐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意识形态。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由于“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8]“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9]因此,正确理解其本质,应该把握经济基础对道德的决定作用,以及道德在一定条件下对经济基础的能动作用。

首先,道德是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特殊意识形态。道德的产生、发展和变化,归根结底根源于社会经济关系。正如恩格斯所说的:“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10]第一,道德的性质和基本原则、规范反映了与之相应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和内容。有什么样的社会经济关系,相应地就有什么样的道德。第二,道德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一般说来,新旧经济关系更替之后,新的道德必将取代旧的道德而居于主导地位。在人类道德史上,一切道德层面的兴衰起伏、进退消长,从根本上说是源于社会经济关系的变革。第三,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在阶级社会里总是反映着一定阶级的利益,因而不可避免地具有阶级性,在阶级社会中,表现为阶级道德。由于人们所处的经济地位不同,形成不同的或根本对立的阶级利益。这些不同的阶级利益,必然要形成各个阶级不同的甚至完全对立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感和道德规范体系,它们之间的矛盾和斗争,也总是围绕着本阶级现实的和未来的利益而展开的。同时,不同阶级之间的道德或多或少有一些共同之处,反映着道德的普遍性。正确把握道德的阶级性和普遍性及其辩证关系,是理解道德本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四,作为社会意识的道德一经产生,便有相对独立性。这种相对独立性既表现为道德的历史继承性,也表现为道德对社会发展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道德的变化,但两者并不是并行一致的。

其次,道德是社会利益关系的特殊调节方式。道德是一种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与自身之间关系的特殊的行为规范。这种行为规范与法律规范、政治规范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用善恶标准去评价,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内心信念来维持的,因此是一种非制度化的、柔性的规范。道德作为一种调节方式,主要不是被颁布、制定或规定出来的,而是处于同一社会或同一生活环境中的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过程中逐渐积累形成的要求、秩序和理想,它通过社会的道德风尚和个人的道德风范来调节利益关系。

再次,道德是一种实践精神。道德既是行为规范,也是实现自我完善的精神力量,马克思称之为“实践精神”。作为实践精神,道德是一种旨在通过把握世界的善恶现象而规范人们的行为并通过人们的实践活动体现出来的社会意识。具体来说,道德是一种以指导人的行为为目的,以形成人的正确的行为方式为内容的精神,在本质上是知行合一的。道德把握世界的方式不是被动地反映世界,而是从人的需要出发,从特定的价值出发来改造世界;不是简单地再现世界或描述世界,而是对世界进行价值评价。总之,道德作为一种实践精神,是特殊的意识信念、行为准则、评价选择等方面的总和,是调节社会关系、发展个人品质、提高精神境界等活动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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