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内容是由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构成的。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们面对各种各样的境遇,在客观的、不断变化的社会关系中实践人生,通过现实的生活逐渐地感悟人生,每个人都会对“做什么人”和“怎样做人”的问题形成一定的认识,形成相应的人生观。无论自觉与否,人们都会在这种人生观影响下实践自己的人生。因此,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
1.人生观的内容
人生观就是人们关于人生目的、人生态度、人生价值等问题的总观点和总看法。人生观决定着人生道路的方向,也决定着人们行为选择的价值取向和用什么样的方式对待实际生活。人生观包括人生目的、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它们分别回答的是“人为了什么活着?”“人应当怎样活着?” 和“什么样的人生才有价值?”这些人生的根本问题,这三个方面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人生目的是指生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人在人生实践中关于自身行为的根本指向和人生追求。人生目的是对“人为什么活着”这一人生根本问题的认识和回答,是人生观的核心,在人生实践中具有指导和定向的作用。
人生态度是指人们通过生活实践形成的对人生问题的一种稳定的心理倾向和精神状态。当一个人对自己的人生观作出了某种选择,实际上就在主要方面决定了他将如何对待生活,决定了他在实践中将以怎样的方式处理各种人生问题。反过来,一个人对人生的态度如何,往往又制约着他对整个世界和人生的看法,从而对他的世界观、人生观产生重要的影响。
人生价值是指人的生命及其实践活动对于社会和个人所具有的作用和意义。我们选择什么样的人生目的,走什么样的人生道路,如何处理生命历程中个人与社会、理想与现实、付出与收获、善与恶、义与利、荣与辱、苦与乐、生与死等一系列人生中的重大问题,我们选择什么、摒弃什么,赞成什么、反对什么,认同什么、抵制什么,总会与我们对人生价值的看法和实践密切相关。
人是富含价值的存在物,价值是人的生存和存在方式。作为我们熟知的词汇,“价值”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常会被用到,一般来讲,人们从各个具体学科中抽象出价值的本质特征并形成对价值最为普遍的认可。从本质上讲,“价值”属于一种关系范畴,它表达的是人与事物之间的需要与满足的对应关系,任何一个客体的价值必定包括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客体的存在对人的影响或意义,及主体对客体是否具有有用性的评价。我们必须要承认价值的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关系,因此,“价值”是以人为中心的,是人从自己的存在出发,对事物与人自身关系的确认,是人的活动内容,是人对自身需要的满足和对意义的追求。
当人将目光投向自己的生命过程及其实践活动时,也会产生对于人生价值的评价。我们的生命与实践活动不仅满足我们自己,对他人、对社会也有一定的意义和影响,因而,人生价值内在地包含了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意义,主要表现为对自身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程度,人生的自我价值是社会化了的自我价值。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个体的实践活动对社会、他人所具有的影响。
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既相互依存又无法割裂,共同构成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一方面,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生的社会价值。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人生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个体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前提。个体通过努力,提高自我价值的过程,也是其创造社会价值的过程。另一方面,人生的社会价值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人生社会价值的实现是个体自我完善、全面发展的保障。没有社会价值,人生的自我价值就无法存在。(www.daowen.com)
总之,人生目的表明人的一生追求什么,人生态度表示以怎样的心态实现人生目标,人生价值判定一个具体人生的意义和影响。其中,人生目的决定着人们对待实际生活的基本态度和人生价值的评判标准,人生态度影响着人们对人生目的的坚守和人生价值的评判,人生价值制约着人生目的和人生态度的选择。大学生只有深刻理解人生目的、人生态度、人生价值三者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才能准确把握人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2.人生观与世界观、价值观的关系
人生观与世界观、价值观有密切的联系。世界观是人们对生活在其中的世界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价值观被定义为人们关于各种事情存在价值的总的观点、看法和态度,它是主体在对客体价值认知与评价的基础上所持有的基本观点。提到“三观”,我们就无法回避关于这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一般而言,虽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各有自己的特定内容,但三者有着内在的联系,世界观是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理论基础。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和人类社会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人的一切认识都是来自于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在这样的世界观指导下,人们就能更好地立足现实,客观地对待人生,积极对待人生道路上遇到的矛盾问题,在实际社会生活过程中寻找解答人生问题的正确答案。概而言之,一个人思考生活的意义,树立追求的理想目标,确定以怎样的态度对待生活,探讨协调身与心、自我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总是以其世界观为根据,受到其世界观的制约和影响。关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学理上的逻辑关系,多数学者认同:世界观是根本,决定和支配人生观和价值观;在人生观和价值观之间,人生观是根本,决定和支配价值观。因此,一个人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必定会有什么样的人生观,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就必定会有什么样的价值观。
但是这种学理逻辑关系却常常会受到来自现实的挑战,我们注意到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在很多时候并不总是遵循这种学理逻辑,因而一些学者否定世界观在“三观”中的决定性和规定性地位,有学者认为价值观决定和支配人生观,人生观决定和支配世界观,因而价值观是核心并起支配作用,“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观,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就有什么样的世界观。”[11]也有的学者认为“三观”中,人生观是核心,人生观决定和支配价值观,同时影响世界观。
我们认为,在具体的社会制度下,“三观”作为社会的主导意识形态,体现的必然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国家以什么样的世界观为指导思想,就会相应地支持什么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样,在“三观”中,世界观是根本,决定和支配人生观和价值观。这是“三观”的统一律形态。但在实际生活中,存在于个体头脑中的“三观”并不一定依据世界观决定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学理逻辑来构建,实际上可能存在三种可能性:如世界观中的自然观和社会历史观不统一;世界观正确或基本正确而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正确;世界观不正确或不大正确,而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或基本正确。这是“三观”的不统一律形态。
联系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的观察和感受,统一律形态和不统一律形态都是客观存在的,但多数情况下,还应当是不统一律占据多数。这主要是因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回答的问题不同,它们还处于人的思维活动的不同层次上,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解释具体个体身上存在的“三观”不统一或“三观”矛盾等情况。
当然,对人生意义的正确理解,需要建立在对客观世界发展规律正确认识的基础之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思考“人生为了什么”“该如何对待人生”“怎样的人生是有意义的人生”等问题,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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