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协调法是建设工程监理中常用的一种协调方法,实际中采用的会议协调法包括第1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
1)第1次工地会议
第1次工地会议是工程项目开工前,履约各方相互认识、确定联络方式的会议,也是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就绪和监理交底的会议。第1次工地会议应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前举行,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建设单位主管领导、现场有关人员参加,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参加,总承包单位的授权代表和工程项目有关的管理人员参加,也可邀请分包单位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设计单位人员参加。第1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监理例会
①监理例会是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与主持,按一定程序召开的,研究施工中出现的计划、进度、质量、安全及工程款支付等问题的工地会议。监理工程师将会议讨论的问题和决定记录下来,形成会议纪要,供与会者确认和落实。
②监理例会应当定期召开,可按每周、每旬或每月召开1次。
③参加人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有关监理人员,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需要时也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④会议主要议题:
a.检查上次会议纪要中需要解决问题的落实情况,工程进展情况;
b.安排下月(或下周)的进度计划,承包单位投入的人力、设备等情况;
c.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情况,加工订货、材料等的供应情况;
d.有关技术问题,索赔与工程款支付;
e.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出的违约罚款要求;
f.其他有关事宜。
⑤监理例会主要是研究解决重大、普遍性问题,专业、一般性问题应在平时与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解决。
⑥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经各方认可,然后分发给有关单位。
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
a.会议时间及地点;
b.会议主持人;(www.daowen.com)
c.出席者姓名、单位、职务;
d.会议讨论的主要内容及决议事项;
e.各项工作落实的负责单位、负责人、职务和时限要求;
f.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
会议纪要的审签和发放
a.监理例会的会议纪要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
b.会议纪要分发给有关各单位并办理签收手续;
c.与会各单位如对会议纪要内容有异议时,应在签收后3日内以书面文件反馈到项目监理机构,并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处理;
d.监理例会的发言记录、会议纪要文件及反馈的文件均应作为监理资料存档。
会议纪要编写要点及注意事项
a.上次例会决议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
b.本次会议的议决事项,落实执行单位及时限要求;
c.纪要的文字要简洁,内容要写清楚,用词要准确;
d.参加工程项目建设的各方的名称应统一。
监理会议纪要是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重要文件,对参加工程项目建设的各方都有约束力,并且在发生争议或索赔时是重要的法律文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足够重视。
3)专题会议
除定期召开工地监理例会以外,还应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一些专题协调会议。例如,加工订货会、业主直接指定分包的工程承包单位与总包单位之间的协调会、专业性效强的分包单位进场协调会等,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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