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
项目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应根据监理的任务范围、内容、期限、专业类别,以及工程的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应符合委托监理合同中对监理深度和密度的要求,能体现监理机构的整体素质,满足监理目标控制的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结构
监理工作的特点要求项目监理机构要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合理的人员结构不仅要求专业结构合理,即各专业人员配套,还要求有合理的技术职务和职称结构。
各监理岗位人员的组织应合理。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各专业部门负责人等各类高级监理人员,一般应占监理总人数的10%以上;各类专业监理工程师中中级专业监理人员,一般应占监理总人数的40%;各类专业工程师助理及辅助人员等初级监理人员,一般应占监理总人数40%;行政及事务人员,一般应控制在监理总人数的10%以内。
(2)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数量的确定
监理人员的数量要满足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费用和合同管理的需要,一般应按每年计划完成的投资额并结合工程的技术等级、工程种类、复杂程度、设计深度、当地气候、工地地形、施工工期、施工方法等实际因素,综合进行测算确定。
①影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的主要因素:
a.工程建设强度,即单位时间内投入建设工程资金的数量;
b.建设工程复杂程度;
c.监理企业的业务水平;
d.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任务职能分工。
②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的确定方法:
a.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需要量定额;
b.确定工程建设强度;
c.确定工程复杂程度;
d.根据工程复杂程度和工程建设强度套用监理人员需要量定额;
e.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理人员数量。
2)项目监理机构各类人员的基本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①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②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③组织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④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⑤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⑥组织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⑦组织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⑧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⑨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⑩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www.daowen.com)
⑪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⑫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⑬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①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②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a.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b.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c.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d.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e.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①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②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③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④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⑤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⑥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⑦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⑧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⑨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⑩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监理员的职责
①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②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作好检查记录。
③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④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的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⑤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⑥作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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