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3月22日,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会议强调贯彻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全党全民大办农业,适当缩短基本建设战线和降低重工业速度,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合山人民遵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认真对合山的各项工作进行调整。
农业方面的调整。1962年7月,中共来宾县委行政区划调整,将合山原3个公社合并为北泗区,下辖行政村为公社。调整后,按照中共中央和自治区的规定,7年保持不变;管理体制上进一步明确以生产队为基本单位。其中心是调整包产定额。这次调整基本克服了以前的“三高”(高计划、高估产、高征购)做法,包产定额比较合理,受到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普遍欢迎和拥护;推行“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费用和超产奖励)、“四固定”(定劳动力、定土地、定耕牛、定农具)的生产管理制度。1962年,虽然受旱涝灾害的袭击,但合山人民奋起抗旱排涝,开展生产自救,到年底,合山地区粮食总产量723.5万公斤,比1959年的513万公斤多产210.5万公斤。
工业方面的调整。1961年9月,中共中央为整顿工业企业而制订《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工业七十条”)。1962年11月26日至29日,中共合山矿务局召开第一次党代会。大会根据中共中央“工业七十条”的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有关调整国民经济方针,提出煤炭工业企业的整顿方针和企业管理政策和措施。会后,中共合山矿务局委员会针对“大跃进”存在的问题,按照“八字”方针,进行企业调整,对广屯竖井(30万吨/年)、古邦竖井(30万吨/年)停止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以煤炭工业企业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通过调整,全局煤炭生产实现稳步发展,原煤产量逐步呈现上升趋势。1962年,原煤生产计划40万吨,实际完成42.20万吨;1963年,原煤生产计划41万吨,实际完成44.59万吨。(www.daowen.com)
商业方面的调整。1961年6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简称“商业四十条”)。1962年下半年开始,中共来宾县委依照“商业四十条”的规定,将1959年至1960年下放到人民公社的人权、财权、商权收回。商业管理体制由块块管理改为条条管理,并把国营商业经营与集体性质的供销社经营分开。1962年,合山地区开始恢复国营百货、生产资料、贸易、饮食、糖烟等专业公司,并逐步开放集市贸易,允许农村有适当的自由市场。其间,主要商品如粮、油、棉布等凭票供应,商业市场、商品供销渠道开始恢复畅通,社会消费品品种和数量开始增加,社会商品零售额逐年递增。
经过贯彻实施“农业六十条”和各项政策的调整,合山经济逐步有所好转。1962年,合山地区基本摆脱三年困难时期的艰难局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