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中共中央制定的土地改革方针是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1951年10月20日,迁江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规定,在迁江县第二区河里乡11个自然村进行土地改革试点,12月20日结束。中共迁江县第二区委员会依照迁江县试点经验,于1952年1月16日成立以中共迁江县第二区委员会书记覃耀庭为主任的迁江县第二区土地改革委员会,率领工作队员38人,深入北泗乡瀑泉大队进行为期15天的土地改革试点工作。1952年2月1日,试点工作结束。
1952年2月5日,合山农村土地改革运动全面铺开。县、区土地改革工作队154人,开始到各乡、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及开展农村土地改革的目的和意义。5月8日,开始审定落实和划分阶级成分,主要分为雇农、贫农、中农、富农、地主五类。7月8日,审定落实阶级成分基本完成。据统计,审定为雇农的有1056户,占总户数的16%;贫农2444户,约占总户数的37.03%;中农2410户,约占总户数的36.52%;富农276户,约占总户数的4.18%;地主381户,约占总户数的5.77%;其他的33户,占总户数的0.5%。7月9日起,着手对各村的土地进行普查登记;8月30日,土地进行普查登记结束,按政策没收地主土地9186.15亩,房屋501间。接着将没收的地主田地,按照中共迁江县委、县人民政府土地分配方案,分配给雇农、贫下中农。1952年8月,农村土地改革结束,合山人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彻底翻身解放。1952年9月,中共北泗区委员会召开三级(区、大队、生产队干部)会议,对1952年冬及1953年春农业生产进行全面部署。会后,土地改革工作队继续深入各大队、生产队宣传农业生产“十大政策”,做好冬季生产备耕工作,争取来年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经过土地改革,地主阶级被彻底打倒,暗藏的土匪和反革命分子被挖了出来,在迁江县第二区涌现出一大批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和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先进分子。29个乡全部建立农民协会、妇女联合会和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土地改革后的农村,由于生产关系变革,生产力从封建土地所有制束缚中解放出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有力地推动着农村经济发展。1952年11月,迁江县并入来宾县后,粮食总产量为615万公斤。1954年农业合作化后,粮食产量有较大的增产。1956年,粮食总产量达到970万公斤,比1952年增长56.26%,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www.daowen.com)
土地改革在合山的胜利完成,消灭了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制,彻底摧毁了地主阶级反动统治的经济基础,合山农民实现“耕者有其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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