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巡查应结合生产经营活动和季节性特点开展,包括定期风险巡查、专项风险巡查和日常动态风险巡查等形式。
1.定期风险巡查
定期风险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年度风险巡查、季度风险巡查、汛期及台风季风险巡查、冬季火灾风险隐患排查等。
(1)年度风险巡查(每年12月或1月)。
①抽查现场风险状况。
②年度风险管控服务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③提交风险管理工作年报。
(2)季度风险巡查(每季度首月)。
①工程风险防范体系检查、重大风险点安全隐患排查。
②跟踪评估项目风险变化状况。
③出具风险管理工作季报。
(3)汛期及台风季风险巡查(每年4—9月)。
①推送气象灾害预警短信息。
②开展汛期、台风季防灾防损知识宣传。
③现场风险(周边排水设施、临时建筑抗风设施、应急物资、风险预案等)排查及交流。(www.daowen.com)
④筛查出易受灾工点,提供巡查意见和防灾减灾建议。
⑤受灾损失统计。
(4)冬季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每年12月或1月)。
①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②现场重点区域火灾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③提供风险查勘报告。
2.专项风险巡查和日常风险动态巡查
根据施工进展和实际情况,联合参建单位适时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工序专项风险巡查和日常风险动态巡查。如对采用明挖法、矿山法、盾构法等常见工法施工的隧道工程,巡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高边坡与深基坑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矿山法、盾构法等)、不良地质环境或条件、穿越既有线路或重要建(构)筑物工程、线路试运行、停工、复工等,巡查结束后及时出具巡查成果,提出相应意见或建议,跟进整改情况。
(1)日常风险巡查应基于动态风险评估开展。根据搜集的工程建设信息(地质勘察报告、周边环境调查报告、设计与施工方案、工程进度报告、监测报表、监理报表、工程监测报表及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记录表等),参照设计、施工单位,以及第三方咨询单位编制的风险评估报告,结合项目建设过程中曾出现的事故和风险特点及国内外类似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中的隧道工程建设过程曾出现过的风险事故数据统计分析,对建设工程当前的动态风险进行评估。
(2)当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或工期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对工程风险重新进行分析和评估。
(3)结合动态风险评估情况,明确近期日常风险巡查的重点及工点范围,明确主要巡查内容。
(4)风险巡查成果。风险巡查结束后,应及时提交动态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对于风险隐患,应提交临时报告、防灾防损建议书等。
(5)风险隐患处理。针对现场查实的风险隐患,保险公司应提交风险整改建议书,由建设单位督促施工、监理、监测、设计等相关单位进行限时闭合整改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6)若工程出现险情,保险公司相关风控人员应及时到现场进行查勘,协助理赔人员记录现场情况和现场控制措施。同时,协助项目公司和施工单位对风险进行处置,采取措施防止险情进一步扩大,排除不利因素,控制或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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