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办资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资产或物资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资产或物资的浪费、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个人工具的领用、更换及退还
1.工具领用条件:工具首次领用,必须是在领用标准范围内;换领必须以旧换新。
2.工具领用程序:
(1)工具为首次领用时,领用人填写“领料单”,到保管人处领取工具,并记录在工具管理本上。
(2)以旧换新领料时,使用人发现工具已经损坏后需上报至保管人,保管人根据工具损坏情况,如仍可用,退回使用人继续使用;如可维修,请专业人员修善工具并归还使用人;如已损坏严重,保管人填写“领料单”,并做好工具以旧换新的记录,然后去仓库领取新工具。
(3)原工具丢失或在最低使用限期内损坏,按第三条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
3.工具交接或退还。
二、公用工具的领用、借用、更换及退还
公用工具的领取条件、程序、交接及退还和个人工具的处理方法一样。公用工具领取后由保管人负责保管。如需借用则按以下条例执行:
1.借:工作人员应根据需要从保管人处借出相应维修工具,保管人须做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借用人、借用工具、借用时间、用途)。
2.用:工作人员要爱护和正确使用工具。如由于不正确使用工具导致损坏的,则应照价赔偿或支付修理费用。
3.还:工具使用完后,应做好工具整理、清洁等工作,及时归还保管人,保管人检查并在公用工具记录本上签收。保管人对工具进行检查,如发现工具人为损坏、丢失,须按第三条规定赔偿。
4.公用工具发生丢失或人为损坏,保管人没有找到责任人,所有责任由保管公用工具的保管人负责。
三、工具的检查与赔偿(www.daowen.com)
1.科室回收旧工具时必须认真检查,如仍可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专业人员修复。
2.如发现工具人为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情况,应责其在一定时间内补齐工具。方式有自己补购或赔偿后重新领用。
赔偿标准:
(1)工具丢失,由责任人赔偿原价的1.5倍。
(2)工具人为损坏,由责任人赔偿原价。
(3)工具超过使用年限或者属于质量问题,责任人可以按以旧换新原则重新领取相应工具。
3.赔偿与领用手续:责任人向保管人说明情况,保管人按照赔偿标准出具损坏或遗失工具的价格证明,责任人到办公室主任处缴款,办公室主任填“领料单”,责任人去仓库领取工具后须到保管人处做工具管理记录。保管人应记录工具是以旧换新的手续,或办理遗失工具重新领用手续。
四、各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兼职经济运行管理员
兼职经济运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医院的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制度规定的要求来管理和使用本科室固定资产。
2.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使用管理,保管固定资产台账,建立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档案;对照固定资产台账实时掌握固定资产存量、增减变动、使用情况,做好账实相符。
3.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对本科室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保管、养护固定资产,确保资产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效率;做好资产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防护工作;维护固定资产条码管理。
5.提出资产处置申请,协助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资产处置手续和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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