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江苏省妇幼保健院应用实践:加班管理制度

江苏省妇幼保健院应用实践:加班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建办加班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职责1.原则上不鼓励加班,日常工作应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值班期间处理工作的。(三)补贴支付1.经审批的合格加班申请表作为月底考核发放补贴的唯一凭证。

江苏省妇幼保健院应用实践:加班管理制度

基建办加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职责

1.原则上不鼓励加班,日常工作应在工作时间内完成。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提高工作积极性,对职工额外劳动进行适当合理补偿,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保证科室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科室主任助理负责科室人员的加班管理,负责对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同时按照本规定将科室加、值班情况每月报至党院办。

3.科室主任负责检查加班管理执行情况,对上报的加班申请进行审批和对加班、值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

4.加班内容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处置突发应急抢修等需多部门配合的,必要时向分管院长上报。

二、加班管理原则

1.效率至上。应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项日常工作,科学安排、提高效率,应严格控制加班。

2.健康第一。安排加班、值班时,应结合考虑职工的身体状况,对加班、值班频次、时间长短、工作场所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及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作出安排,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

3.调休优先。职工加班后,优先安排调休,因工作不能调休的,根据加班时间长短、工作难易程度等分别给予一定的加班补贴。

4.总量控制。科室主任对加班进行总量控制,原则上一般不安排加班,加班补贴由科室进行总量控制。

三、具体内容

(一)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时,才可安排职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或节假日内工作急需完成但未能完成的。

(2)须利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时间进行工作的。

(3)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对医院生命财产、设备设施、医疗安全产生威胁或可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4)需完成医院下达的紧急任务时。

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国家法定假日值班的职工,由医院发放值班补贴。因基建办工作需要的科室值班,以20元/(次·天)补贴,从科室二次分配中支出。除医院发放的节假日值班补贴与夜班补贴外,职工正常倒班的不再进行额外补贴。(www.daowen.com)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休息日、节假日完成的。

(2)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在1小时以内的。

(3)开会、培训、出差的。

(4)值班、倒班的。值班期间处理工作的。

(5)未办理加班审批手续的或未得到科室以上领导同意的。

(二)审批程序

1.组织职工加班前,首先须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2.加班前或第二天及时认真填写“加班申请表”,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科室主任、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三)补贴支付

1.经审批的合格加班申请表作为月底考核发放补贴的唯一凭证。

2.科室主任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贴,试用、实习等待岗人员不享受加班补贴。

3.加班补贴根据加班时间长短、工作难易程度、工作量的多少,根据连续超过2小时工作且难度较大、内容较多的执行50元/人,排除重大隐患有突出表现和解决复杂问题的执行100元/人。

4.补贴当月支付。

5.补贴来源由科室绩效分配中统筹安排。

(四)处罚条款

1.因工作需要被指派加班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处理。

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工作的,取消加班补偿,造成严重后果的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3.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却安排加班或虚报、多报加班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扣除当月二次分配绩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