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主要如下:1)破坏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小提示: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主要如下:

1)破坏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4)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公私财物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聚众扰乱车站,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6)在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www.daowen.com)

7)所使用的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提示: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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